十七世纪初,西欧兴起的资本主义风雨吹袭着东方古老的朱明封建帝国。这时,我国东南海上的私商十分活跃,其头面人物就是大名赫赫的海商郑芝龙。
郑芝龙字飞黄,又名一官,号“飞黄将军,”1604年(明万历三十二年)出生在福建南安滨海石井镇一个小官吏家庭。父郑绍祖,为泉州府库吏。兄弟五人,芝龙居长①状貌奇伟,气宇轩昂,有膂力,好拳棒,能说善道。年青时,郑芝龙前往广东澳门找母舅黄程。澳门于1557年(明嘉靖三十六年)被葡萄牙强行租占,是中外贸易的中心,黄程又是对外贸易的海商。郑芝龙到澳门后,有机会和葡萄牙人接触,学会葡语和经商。此后,郑芝龙和二弟郑芝虎参加往来于日本和台湾的海澄人颜思齐的海商集团。颜死,他被推为首领。
1623年(天启三年)3月,郑芝龙押运黄程的一批货物到日本,与日本的贵族女子田川氏相识,后并与她结婚。1624年(天启四年),田川氏在日本长崎附近平户岛生下郑成功(后又生第二子七左卫门)。与此同时,郑芝龙又在平户结识了早已往来台湾和日本的中国海商领袖泉州人李旦,被收为义子。两年后,李旦去世,郑芝龙又继承李的大部分家财和部下。从此,他便成为更大的海上贸易集团的头目。
当时,明廷为了防止日本倭寇和西方殖民主义者的侵略,严禁百姓入海和对外通商。因此,郑芝龙只能采取私贩形式。他们为了防备官兵的袭击,抵御海盗和西方侵略者的劫掠,组织武装护航,纵横海上,从事于日本、台湾和大陆沿海贸易,所以明朝诬蔑他们是勾结外国的“海盗”。
其实,明廷所谓的“海盗”有两种,一种是保护私商海上贸易集团,如嘉靖时的泉州海商林道乾;二是纯粹从事海上劫掠的匪盗,如嘉靖时勾结倭寇的安徽人汪直、徐海。郑芝龙属于前者,并非如明廷所说的“海盗”。他们足迹跋涉之处,“不攻城邑,不杀官吏”②“但令取水,而未尝杀人,有彻贫者且以钱米与之”。③如1626年春,郑芝龙在台湾时,福建发生灾荒,人民“望海米不至,于是求食者多往投之”。是年十二月,郑芝龙攻打中左所(厦门)时,“约束麾下,竟不侵扰”。所以工科给事中颜继祖奏请剿灭,说:“郑芝龙生长于泉,聚徒数万,劫富施贫,民不畏官而畏盗”。④当然,郑芝龙集团也有劫掠沿海商民,充实自己的经济资本之事。如《明实录·崇祯实录》卷1记载,1628年(崇祯元年)五、六月,发生郑芝龙寇掠闽浙海上事件数起。
郑芝龙在海上势力的日益扩张,引起了明朝统治者的恐惧,屡次派兵追剿,但腐朽的官兵均遭到失败。1627年十二月间,郑芝龙“乘胜长驱……入中左所、官兵船器,化为乌有,全闽大为震动”。⑤腐朽的明王朝既不承认郑芝龙的合法地位,又无力驱逐荷兰殖民者出台湾,就打算一箭双雕,利用郑芝龙与荷兰人角逐,镇压其他“海盗”。于是便对郑芝龙施行绥抚。1628年(崇祯元年),郑芝龙终于受抚,任“五虎游击将军”,离开台湾。后来,他擢升为福建都督,尊号“太师”。郑芝龙原来拥有雄厚的经济资本和军事力量,受抚后又指挥部分水师,势力更加扩大了,便利用职权继续进行海上贸易,广置田产,遍布闽粤。
郑芝龙被招抚之前,曾经以台湾作为海上贸易的根据地。他与颜思齐初入台湾时,队伍不过二十八人,海船仅有十三艘。后来不断移进漳、泉人口,初时三千外人,以后增至数万人,⑥颜思齐一到台湾,立即“安设寮寨,抚恤土番(指高山族人民)”。以台湾北港为中心,分配所部耕猎。建立管理制度。颜思齐死后,郑芝龙被推为首领,竖帅旗,下设参谋、总监军、督运监守、左右谋士等职,建立了初具规模的郑氏地方统治政权。⑦这都有助于台湾的开发和发展。郑芝龙当了明朝的官员以后,“福建饥民,竟往投奔郑氏,一时聚众达数万人”。⑧这样有组织地把大批劳动力移入台湾,在历史上还是第一次。大陆移民把先进的生产技术带到台湾,这就促使台湾封建生产方式的萌芽。此后,在高山族和汉族人民的共同辛勤劳动下,台湾社会迅速发展了。这是郑芝龙在开拓建设台湾宝岛的一个历史贡献。
除了开发台湾外,郑芝龙还利用自己雄厚的武装力量在广大军民的支持下,沉重地打击了荷兰侵略者。
台湾自古以来就是祖国不可分刈的神圣领土三国以来,大陆与台湾的关系,水乳交融,从无间断。
自十六世纪以来,由中国沿海商人、流氓无产者组成的海上武装集团,经常往来于台湾和大陆沿海之间,并以台湾为根据地。从嘉靖到崇祯年间,海上武装集团先后有林道乾、袁进、杨禄、杨策、颜思齐、郑芝龙、李魁奇、钟斌、刘香老等。⑨其中最著名的是颜思齐和郑芝龙。
关于颜、郑入台年代,各家说法不一。我们认为,“天启元年入台说”,较有根据,即郑芝龙比荷兰人早三年到台湾,理由是:其一,郑成功在1661——1662年率兵东渡,驱逐荷兰殖民者,收复台湾时,一再声明是来复“先基”“故土”的,如他在1662年写的《复台》诗云:“开辟荆榛逐荷夷,十年始克复先基,田横尚有三千客,茹苦间关不忍离”。⑩这里所说的“先基”是指他父亲的“基业”,当然是指中华民族的神圣领土台湾。他的诗中自注说:“太师会兵积粮于此,出仕后为红毛荷兰夷酋弟揆一王窃据”。其二,郑成功的部属故友和后代史学者都一再说郑氏早于荷兰人来台,台湾是郑氏的故土。如江日升《台湾外纪》卷5云:“郑成功攻入台湾,围荷兰人于热兰遮城(ZEELANBIA)遣通事(翻译)李仲入城说降曰:“此地非尔所有,乃前太师(指郑芝龙)练兵之所,今藩主(指郑成功)前来,是复其故土”。黄宗羲《赐姓始末》云:“成功之败归也(指南京之败),以厦门单薄,方谋所向,中途遇红(指荷兰)船一只,其通事乃南安人(指颜、郑同伙何斌),谓成功曰:‘公何不取台湾,君家之故土也’”。沈光文《东吟社序》云:台湾“初为颜思齐问津,继为荷人窃据”。杨文魁《台湾纪略碑》云:“故明天启间,海寇颜思齐入巢于此,始有汉人从而至者,后为荷兰人所据”。季麒光《条陈台湾事宜》云:颜思齐掠而据之,葺草以居,台湾之有中国民,自思齐始。思齐死,归于红彝(红夷)”。蔡世远《送黄侍御巡按台湾序》云:“颜思齐勾倭人屯聚,郑芝龙附之。未久,荷兰诱倭夺之”。王必昌《重修台湾县志》云:“各志皆云,郑芝龙入台在先,红毛(指荷兰)在后”其他如沈云《台湾郑氏始末》和国外学者华亚特(HUART)的《台湾岛之历史与地志》(L’ILE FORMOSA HISTORY ET D'UCRI P TION)都有这种说法。(11)
上面所引多为早期资料,足以证明郑芝龙在来往澳门、日本贸易时已比荷殖民者早到台湾来了。尤其是沈光文于1651年来台,上距颜、郑居台仅二十余年,他还能看到或调查到当时情况,故“天启元年入台说”,较属可信。
下面说一说颜、郑入台的路线和入台后的情况。公元6211年(明天启元年),颜思齐、郑芝龙等自日本渡海来台,于云林县西海岸的笨港登陆,筑“十寨”,“十寨”系指当时的笨港、鹿仔草、南势竹、井水港、龙仔港、大丘田、北新、大小槺榔、土狮仔等十地,相当于今日的北港、水林、口湖、虎尾、土库等各乡镇之区域,此外,尚包括嘉义西海岸。当时以“十寨”为根据地,移泉、漳饥民数万来台垦殖,并向四周发展。(12)即沿着北港溪、旧虎尾溪向东北方进入口湖、水林、北港、土库、虎尾,尚及于嘉义西海岸之一部分,其后又由此分支向西北内陆深入。
以今日的眼光看,郑芝龙的招兵拓垦是一种拓殖事业,而笨港即为云林县拓殖的起点。
此外,《明史》一书记载“林道乾”时,即提及“港”,也就是今日云林县的“蚊港”。自嘉靖末年至万历初年以来,大陆上己有许多渔船和商船进入台湾本岛,南起北港北部,北至淡水、鸡笼,可知开拓之早,(13)
那末荷兰殖民者是什么时候侵台呢?我们知道,十六世纪七十年代,荷兰发生资产阶级革命后,便把侵略矛头指向东南亚和中国东南沿海地区。1603年,荷兰开始窥伺我澎湖列岛。1620年荷兰东印度公司董事会谕令巴达维亚总督COEN 侵占我沿海地区,作为侵略远东据点。他们肆行烧杀,劫掠财货人口,严重破坏东南沿海人民的和平生活。由于明王朝的腐朽,海防松弛,致使荷兰侵略者得寸进尺。他们勾结福建奸商李锦、潘秀、郭震,买通税监高采,1604年“即驾二大舰,直抵澎台”,(14)后来又掠夺台湾地,但只占领澎湖,尚未占领台湾。直到1624年荷兰被福建总兵俞咨皋赶出澎湖后,才东退而侵占早被颜思齐、郑芝龙开发的并建立初步统治政权的台湾,在西南的赤嵌建立“王都”,作为据点,与郑氏角逐,并继续向大陆、沿海地区进行侵略活动。1633年七月,荷兰殖民者又用武力强迫中国退出台湾和大陆沿海地区,开八艘战舰到厦门,不宣而战,向毫无战斗准备的福建水师船只袭击。为了回击侵略者,福建巡抚檄调诸将,大集舟师,痛击荷兰侵略者。身任“五虎游击将军”的郑芝龙担任前锋,实际负责运筹指挥这场战斗。是年九月一日至二十日的海战中,由于东南沿海广大人民的支持“中国士兵顽强抗敌,奋勇争先,加以郑芝龙指挥正确,结果中国军队获得大胜,活捉荷兰一名“伪王”、几个头目,和一百十八名荷兰兵,击毙几千名敌人,焚毁敌人五只夹板船,五十只小船,缴获一只夹板舰,以及盔甲、刀剑、罗经、海图等物,取得了“闽粤自有红夷来‘数十年间,此捷创闻”(15)的空前胜利,狠狠教训了侵略者,使他们懂得中国人民是不可欺的,不敢再肆无忌惮地到我国沿海地区掠夺骚扰。同时,中国人民经过这次战斗,已充分议识到浸略者的虚弱本质,加强了反对外国侵略的信心和决心,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日后郑成功收复台湾奠定了基础。抗荷斗争的胜利,是郑芝龙保卫祖国神圣领土的又一个历史作用。
后来,由于郑芝龙一心想扩展闽、粤、浙的私人势力离台,才使荷兰殖民者逐步侵吞台湾,建立殖民统治。1652年,台湾发生郭怀一领导的起义,沉重打击荷兰侵略者。直至1661——1662年(顺治十八年——康熙元年)。郑成功才彻底驱逐荷兰,胜利收复台湾。
注释:
①、长芝龙、次芝虎、三芝鹏、四芝凤(鸿逵)、五芝豹。见张宗洽《郑成功史事考证二则》,厦门郑成功纪念馆,1979年油印本。
②、⑤清·温临《南疆逸史》卷63《郑芝龙传》。
③清·曹履泰《靖海纪略》卷1。
④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76《郑芝龙受抚》。
⑥参阅连横《台湾通史》、《颜思齐·郑芝龙传》及
《田赋志》。
⑦、参阅清·江日升《台湾外纪》卷1。
⑧、清·邵廷寀《东南纪事》《郑芝龙传》。
⑨《明史》卷323上引诸人传。
⑩郑振铎辑《玄览堂丛书续集·延平二王遗集》卷1。
(11)、参阅《台湾史》第四章第四项《颜郑之开台》,第58——63页。
(12)、云林县文献委员会《云林县志卷首史略篇》第一辑,第65——67页,1977年。
(13)、史春娘、周富敏《云林县的疆域沿革及土地开发过程》载《台湾风物》第三十一卷第一期第24——25页,1981年3月31日出版。
(14)、《明史》卷325,《和(荷)兰传》。
(15)、清·邹维琏《达观集》卷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