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会征集惠安籍抗日烈士原国民党陆军第十三补充兵训练处装备团副团长郭志雄的资料,确证他于1941年为保卫福州,在福建抗日战场著名的大湖战役中,率部英勇歼灭敌寇,壮烈牺牲(事迹见《惠安文史资料》第三辑《追忆抗日战争中郭志雄烈士牺牲概况》及第五辑《大湖战役惠安兵》等文)。在征集过程中,他的遗属要求人民政府发给他烈士证书。经本会上报惠安县政协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逐级上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根据事实和有关政策,批准他为革命烈士,并补发给了《革命烈士证明书》。福建人民广播电台、中国新闻社、新华社都曾将郭志雄烈士抗日事迹及民政部补发给《革命烈士证明书》的消息向台湾省及海外广播。本会存有这幅证明书的照片,其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