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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航标崇武灯塔沿革

发布日期:[2016-08-16] 阅读人:1637  字号:      
一九二六年十月二十六日(农历九月二十日)午后,崇武海面突起台风。是日,崇武、大岞、港墘等地都有渔船在海上捕鱼。台风突来,暴雨骤至,海上一片渺茫,渔船辨不清方向;夜色降临,骇浪滔天,唯有任凭风浪漂撞而听天由命。结果,船沉没,人死亡,财货两空,损失惨重。 过后,乡里漫谈此事,莫不感叹,咸谓若有一灯照明,则其损失当可减轻。 崇武绅士张蔚廷老闻此议论,心有所触,即与数殷实户及鱼行家共商,决定在南城楼边侧建一灯塔,其开支费用由渔民生产中抽分应付。于是南城灯塔就在来年春建成。其时管理人是蔚廷老之族弟抄伯,点燃者雇卢北司担任,用单芯汽油灯。 一九三七年芦沟桥事件发生,全面抗日战争开始,交通告绝,煤油断路,灯塔中断使用。后以敌舰时常停泊港面,向城炮击,乡人认为该灯塔目标显明,且又停燃,留着无用,故而暂时拆毁。 抗日战争胜利后,主事人士纷纷外出经商,渔民又迫切要求重修。当时国民党政府对于地方事业一概不管,须乡人自理。 一九四八年秋,崇武东光图书馆负责人张志豪回里,他与汪振德二人,在关心渔民的乡老们倡议下,向各渔航户捐资,负责重建,并在会议中集中意见,将灯塔之址移至城东南隅旧奎桥边侧,以三百担白米之价承包与官住村刘朱司建筑,至一九四九年春完成。当年四月一日正式开灯,由净峰林牧园管理。从此时起,单芯汽油灯改为双芯汽油灯,并正式列为国际航标之一。 解放后,人民政府接管,由魏秀仁、蒋连钦负责管理(现只蒋一人负责管理)。一九七三年秋,县人民政府拨款重修,扩大、增高、加固,(下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