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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创业传奇式人物曾纪华先生生平简介

发布日期:[2016-08-16] 阅读人:1637  字号:      
曾纪华先生,1913-12-13日出生于惠安城内一个家道中落的书香门第。幼时受家塾教育,因父丧而缀学。青年时期出国谋生,勤奋学习,锐意进取,经几十年艰苦奋斗,由当伙计至跻身为香港和东南亚著名的华人企业家。 抗日战争期间,曾先生在缅甸仰光经营大米出口和香烟厂,在印度加尔各答也有他经营的商业。战后转向香港、东南亚等地创业。在香港创办海安船务有限公司,惠泰置业有限公司,香港惠安公司,香港造纸厂;投巨资于香港华人银行,台湾世华商业联合银行,马来西亚兴业银行;在台北兴建国宾大酒店,华南营造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在新加坡兴建21层的珊顿大厦,创办建成实业有限公司,建安实业有限公司。先生身兼十数家公司、银行、饭店的董事长或常务董事,成为香港华人创业传奇式人物。 曾纪华先生持有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护照,但他认为自己始终“是一个中国人,归根结底是惠安人”。其中华赤子之心眷恋故土之情处处可见。1974年他致新加坡惠安公会成立五十周年的贺词是“惠人惠己,安国安家”,本身也以此作为立身处世的座右铭。他在香港所办的企业,命名多含有“惠”或“安”。1979年他慨捐六万元资助兴建星洲惠安公会会址,对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等地的惠安公会或福建会馆也多所资助。他不惜巨资与人在香港合办闽侨第一小学、闽侨第一小学、闽侨中学,供闽籍子女就学。七十年代,他给居住星洲、祖籍惠安的留学英伦的青年学生不少资助。 改革开放以来,曾纪华先生多次回乡,对家乡的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关心备至,为家乡办了许多好事、实事。1981年,他和几位乡侨联合捐赠一批大型货车给惠安,组成“惠侨支乡车队”,帮助家乡发展交通运输业;联合捐赠汽艇一艘给惠安县科协,支持家乡发展科技事业。1983年,他捐资50万港元为基金,在惠安设立“曾纪华奖学金”,每年取息奖励升入大中专和高初中的优秀学生。发奖的日子,曾纪华先生或其公子都专程回乡颁奖。对此奖学育才之举,他有抛砖引玉之意,他写过一首诗:“我想惠安皆英才,一年一度桃花开;万事为人应乐善,希望后辈踊跃来。”在其影响之下,海内外许多有识之士纷纷仿效,至目前,惠安有80多所中小学,由海内外人士设立了奖学、奖教,扶贫等不同形式的基金会,总数达千万元以上,有力地促进惠安教育事业的发展。之后几年间,他又捐人民币31万元,在惠安螺城镇创建“纪华幼儿园”;捐港币50万元,在惠安第一中学兴建一幢三层的“纪华教研楼”。1995年,他又捐资在惠安第一中学兴建建筑总面积6118平方米的“曾纪华科学楼”,总投资近人民币500万元。加上其他捐资项目,曾纪华先生为家乡公益事业捐赠达人民币1000多万元。1996年,在惠安第一中学庆祝建校八十周年之际,“曾纪华科学楼”举行落成典礼交付使用,曾文能先生代表他的父亲曾纪华先生专程回乡参加这个隆重的庆典。福建省人民政府同时立碑勒文,镶嵌于“曾纪华科学楼”,并授予捐资办公益事业的金质奖章、奖匾和奖励证书,表彰曾纪华先生热心家乡公益事业。 曾纪华先生眼光远大,慷慨乐施,心怀桑梓,热心教育,对社会贡献良多,享有很高的声望。荣任菲律宾、新加坡惠安公会和星马惠安社团联谊会名誉会长,世界曾氏宗亲会总会永远名誉会长,香港惠安同乡会永远会长,香港闽侨会馆永远理事长,香港厦门联谊会名誉顾问,亚洲惠安社团联谊会永远会长,惠安县侨联会名誉主席,并获授厦门市荣誉市民称号。 曾纪华先生于1997年5月11日病逝于香港,享年85岁。各方人士,深表哀悼。以辜振甫先生为主任委员和以(按繁体字姓氏笔划为序)方召麟、方润华、王中秋、王主帅、王承明、王牖民、丘广钟、石兆彬、朱树豪、何宜武、何善衡、利国伟、吴梁桂兰、李文照、李昭进、李国宝、李裕隆、李嘉诚、杜万全、汪国华、周崇实、林以和、林玉唐、林玉嘉、林来荣、邵逸夫、胡仙、胡玉麟、孙礼贤、徐四民、徐亨、张述、张家坤、张浚生、梁志坚、庄绍绥、许世勋、许淑桢、郭令明、郭炳湘、陈田锚、陈光别、陈共存、陈有汉、陈有庆、陈江章、陈重光、陈荣春、陈维信、陈泽富、曾金城、曾福成、冯秉芬、黄光汉、黄保欣、黄纪达、黄祖耀、黄乾亨、黄凉尘、黄球、杨永德、杨塘海、叶山母、董建成、廖烈文、廖铭昆、赵世光、赵世彭、赵世曾、蔡万才,蔡万德、郑栋梁、郑裕彤、萧百成、萧曾凤群、骆水兴、钟明辉、EMESTO MACEDA、PHILIP L.TOSE、TAWAT YIPLN TSOI等先生为委员组成的“曾纪华先生治丧委员会”,为之料理丧事,举行公祭。1997年5月27日,曾纪华先生的遗体安葬于深圳大鹏湾华侨永远墓园。是日,惠安第一中学师生、各界人士、曾纪华先生生前友好及家属于惠安第一中学隆重举行曾纪华先生追悼会,曾纪华先生的长子曾文仲先生专程回乡参加、致谢。 附录:福建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闽侨内〔96〕070号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闽侨内〔96〕070号 省政府关于曾纪华先生捐资办公益事业表彰的决定 惠安县侨办: 根据省政府《关于华侨捐资兴办公益事业的表彰办法》,旅港同胞曾纪华先生热爱家乡公益事业,累计捐资折人民币1006万余元,主要项目有惠安一中科学楼及设立厦门国际人才交流基金会等。经审定,同意以省人民政府名义对曾纪华先生进行表彰: 1、在惠安一中捐建的主要建筑物立碑(碑石为1200×800MM的天然花岗石板材)。碑文如下: 曾纪华先生,祖籍福建省惠安县,情系桑梓,慷慨捐资办公益事业。为颂扬功德,特立此碑。 福建省人民政府 1996年10月 2、授予捐资办公益事业的金质奖章、奖匾和奖励证书。 一九九六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