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前的晋江县辖区甚大,包括现在的鲤城区、晋江市、石狮市之地,地方财务比较富庶。
抗战前国民政府派陈仪任福建省政府主席,颇有几项“新招”,如建立保甲制度,实行联保建制,开设省训练团,吸收一些中等知识分子分期分类进行培训,派充各地当公务员等。其中对地方财政收支建立监督制度的新措施,就是各县建立财务委员会。当时县尚无审核财政的机构,也还没有所谓“民意机关”的参议会,财委会的任务是统管全县的收入与支出,县的各机关及事业费的开支,要先编列预计表送财委会审核,经费逐月按预计表核定的数额,由财委会发出“支付命令”(一种公用支票),向银行专设的县政府金库支领。各单位的经费支出,要编列表格连同原始单据送财委会核准报销。如有不合法开支,财委会有权剔除,不予核销。
县财政收入的税收有多种,如田亩附加税、屠宰税、娱乐捐(或称花捐,向妓馆收税)、戏捐、金楮捐(迷信品收税)、公产收入等项。这类捐税系采取承包制,由个人向政府投标承包,逐日按数额缴入金库。财委会控制承包权,凡欲承包的个人应向财委会投标。
财委会是半官半民的机构,各县普遍设立,委员人选由县国民党党部、政府、绅士、商会、农会、学界的头头充任,首长称为财务委员会委员长,经各界协商推荐,由县长具函聘任。下设审核股、出纳股、秘书,委员长及股长系兼职,秘书则系专任。各股均设有专职人员。兼职委员长每月津贴30元法币,兼职股长津贴15元,专职人员每月薪水30元。机关有勤杂人员,并有办公费。
民国25年(1936年)县长张斯麟任内奉令设立晋江县财务委员会,聘任朱世渊(县党部书记长)、黄克绳(地方绅士)、陈仲瑾(卸职县商会长)、陈泗孙(省晋中校长)、王翀(即王庆昌,第一区区长,后为吴善机即吴宗文接替)、苏秋涛(农会)、曾壁奎(县法院院长)、吴增(进士)、吴警予(安海人士)等充之。黄克绳任委员长,朱世渊兼审核股股长,陈仲瑾兼出纳股股长,出纳股下设会计室,由王爱琛负责,秘书则由苏炳章充之。王、苏二人均系专职人员。办事机关设在新府口原左宗棠祠,与第一区区署一起。
民国26年(1937年)抗战爆发,当时县长为何震,为办理军差,财委会增设防务股,由专职人员王爱琛充之。防务股设立时间很短,即行撤销。首任委员长黄克绳后来他往,由出纳股长陈仲瑾代理。未几,即正式聘任陈仲瑾为委员长。民国27年(1938年)晋江县各界公推陈仲瑾赴菲律宾筹募救济难民资金,因入境护照(大字)办不成,滞留香港半年多,仍返泉州。民国28年(1939年)春,日机不断轰炸泉州,沿海紧张,晋江县政府迁至晋北凤栖坑(即今马甲乡),财委会也随同迁至凤栖坑办公。但县长王笑峰(江苏丰县人)因责守所关,不能离开县城,仍留在城区,为逃避日机轰炸,王借同姓季的秘书借住平水庙28号陈仲瑾宅的书房作办公,并住宿于此。因平水庙地处城区西北角,有大片的龙眼树林,又是英国传教士的住宅区,英国人为避免受日机轰炸,在其宅内网球场的地面上涂有大幅醒眼的英国国旗,故王笑峰认为此地安全,可以避居。是年秋,形势稍为缓和,县府仍迁回城内,王笑峰迁走,县财委会即在陈宅办公。
财委会初设之时,权力颇重。民国27年(1938年)县政府另设经征处,管理收支地方税收,财委会只剩下审核帐目的责职了。省政府又在省训练团举办财委会审核员的训练班,结业后派到各县当财委会的审核员,晋江县派来二个,一个是仙游人蔡少伯,一个是福州人郭超凡,专任审核县各单位的财务。
晋江县财委会曾建议县府,把地方各种苛杂捐税,合并为“统一捐”,避免税出多门,以免扰民。实行过一次,就不再实行了。
当时各单位财务月报表、季度年度报表,都要连同单据及名册送审。在押囚犯每日口粮费定额一角一分,都要列册送核。县看守所长经常克扣,所以很怕财委会派人去清点囚犯,对财委会的人就要巴结了。
民国28年(1939年)底,省府令各县撤销财委会的机构,在县政府内设立审计处,调蔡少伯为主任,晋江县财委会就此结束,此时县长已换蔡秉禄。
先后曾经在晋江县财委会当过专职职员的有苏炳章、王爱琛、曾纪恩(出纳股职员,曾振仲之侄)、王国珍(出纳股职员,王翀的亲堂)、许竹心(党部的人)、还有一个外地人当收发,名已忘。又有一个工友名叫辉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