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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0——1935年晋江县侨批业调查

发布日期:[2016-08-16] 阅读人:1637  字号:      
这份资料系1936年晋江县政府统计员王家云所编《晋江县概况调查资料》(未公开发表)的一部分,当时王把部分抽出,以《晋江县华侨概况调查》为题,投给《闽南乡土杂志》,值该杂志停刊,稿件一直由该志主编吴堃先生保存着。1963年,吴先生曾拟以《廿七年前晋江县华侨概况调查资料》为题,发表于《泉州文史资料》。讵《泉州文史资料》又停刊,此稿遂留下至今。兹秉吴先生遗愿,选出稿中关于侨批业调查部分,收入本辑。内容虽未反映泉州侨汇史的全貌,但一鳞半爪也足资参考。当时所指晋江县,包括今泉州市与今晋江县。 编者 晋江华侨汇款数目,向无精确统计,两三年前,有人估计每年约有二千万元。前闽南舆地学社社长蔡芳泽,在研究乡土问题上曾发表:“……以民国二十年为准,全年汇款总额,必在两千万元左右……”,仍然是一种估计。究竟是否如其所估之数为准确呢,抑或各个年度中有盛衰升降呢?必须从实际调查,始能有所根据。兹先将经手侨汇的侨批业调查结果列表如次: 观上表可知晋江汇兑信局自民国十九年起至廿四年止歇业的计有九家。表中所列九家,其中顺兴开设于清光绪年间,为最早的一家。除开设于民国十三、十五、十六年的三家外,其它五家俱开设于民国十九年,而歇业也俱在廿一年。此中原因何在?据调查所得,民国十九年为华侨汇款较盛时期,故汇兑信局增加,单就城内最大信局锦昌一家在数年中每年收到南洋汇款,均为一百三十万元左右,而民国十九年全年收到南洋汇款达三百四十万元之多。又石狮较大信局顺记数年来承办汇款均在六十万元之谱,惟在民国十九年,竟收到一百一十万元,较平常增加近一倍。然开设未久的,至民国廿一年又多歇业。主要原因,是因为民廿年至民廿一年之间,闽省政局纷乱,闽南一带,到处非兵即匪,民办信局毫无保障;信款被匪截劫,信差被匪杀害,时有所闻(锦昌信局开设十余年中,信差被匪杀者计有八人)。故在民国廿一、廿二两年间歇业者甚多。迨民国廿三、廿四两年间,安海、石狮又增设数家。兹将全县现存之汇兑信局统计列表如下(表二见下页)。 表二总计全县现存在之汇兑信局为十七家,以民国廿四年为准,信款年额为一千二百四十六万元。由菲律宾汇来居多,此种信款并非大宗数额,一般从五元起至多不超过五十元,系按月寄给其家属作生活费。至若投资举办事业,或在家乡置田建屋以及婚丧喜庆,均须大宗汇款,则不在信局承办范围之内。故由南洋汇来之款通常分为两种:一为信款;一为汇款。所谓信款者即信局承汇之款,数目较小,且将款数写明在信封上:“内附大洋××元”等字样,所谓“内附”并不是将款项装在信内,而是根据信封上所标的数目,由信局向收信人酌收手续费代付现金。信局为便利侨属收款起见,则派信差持信连款送到收信人之家;而汇款则有正式汇票,且数目较大,始由南洋汇到厦门,再由厦门汇兑机关通知其家属取领。表二所列之数字,纯系信款,不包括汇款,兹将历年信款之盛衰分析列表三以明之。 观表三可知晋江华侨信款最盛时期为民国十九年,嗣后逐渐衰落,至民国廿三年与廿四年两年间为最低,每年不过一千二百余万元。以上材料均由各信局平时记录,尚属确实,惟汇票数额颇难统计,但根据信款比较及一般观察也可得其大概。兹将历年之汇款(包括信款与汇票)列表如次: 上列所示侨汇款分为信款与汇票两种,表列民国十九年汇款总计为二千五百万元,嗣后逐渐减少,尤以民国廿三与廿四两年大为锐减。信款数额之由来,根据信局平时之记载;而汇票数额之由来,系由各信局银行共同估计。同时作选样概查而得。 根据两种汇款的调查结果,作为历年(民国十九年至民国廿四年)比较,得出的情况:证明民国十九年(1930)为华侨汇款最盛时期,至民国廿四年(1935)为最低落时期。 据上述观之,晋江华侨汇款,历年(民国十九年至民国廿四年)盛衰兴替已得梗概。其兴盛之期较为短暂,而衰替原因则又不一。概言之:①华侨在外受人排斥、歧视,处境困难;②不景气影响,生意萧条,其依靠劳动收入者有因不景气而失业或半失业;③因国内时局不安,对祖国投资失去信心。然此分析,是否准确,则尚有待于研讨者也。 (原文载于1982年3月第十辑第3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