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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英与“梅花阵法”

发布日期:[2016-08-16] 阅读人:1637  字号:      
吴英,字为高,号媿能。祖籍南安而都黄陵村,后迁徙晋江无都大浯塘。生于明崇祯十年(1637年),卒于清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享年76岁。 吴英少极贫寒,随父母迁居厦门。清顺治九年(1652年),父殁,时年仅15岁,孤苦失恃,旋即归里,适值海寇骚扰,则以王姓从戎,勇敢奋战,授守备。康熙二年(1663年),平金厦有功授都司,战耿变,吴英为浙提左军福建督标中营副将,先后克黄岩、太平、象山等县,于温州歼张拱垣、朱飞熊,收捕松阳等地山寇,水陆数十战,皆亲冒矢石,身先士卒。每献战捷,吴英均居首位,擢升为副总兵。任闽制府中军时,出奇兵平郑部有功,升任同安总兵。康熙十九年(1680年)奏请恢复吴姓。 任同安总兵时,适郡逢大饥饿,米价腾贵,又因自顺治十八年(1661年)朝廷勒令居民尽数内迁三十里,禁止渔舟商船入海,百姓无处谋生流离饿死。吴英见灾情严重,往谒总督姚启圣请求暂准百姓出界采薯粮,鱼虾为生,可全活百姓,胜于百万赈济。朝廷如问罪,我情愿担当。姚启圣见说有理,准许。百姓感其恩德,在犄岭建“勲崇山海,泽沛军民”坊,以示纪念。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迁兴化府总兵,驻镇莆田,继娶蔡氏,并在莆田黄石定庄村建造府第,入籍莆田。康熙二十二年春,福建提督施琅疏请调兴化、江东等处陆路官兵同水师进剿澎湖、台湾。五月总督来厦犒师,施琅再次提出水师官兵堪以水战,若到澎、台陆地必须有智勇双全之人,如兴化镇吴总兵,亦可破敌。吴英同意从征,但希望施琅消除与总督姚启圣之间的嫌隙,和衷共济成大事。吴英还分析了清兵与郑军交战多年,双方结下不少父弟子侄之间仇恨,今日用兵为公为国,当以大局为重。因此,他建议:一不挟报私仇;二不许杀降;三严禁抢掠。这些意见和建议施琅欣然应允和采纳,明令施行。 六月十四日发兵直取澎湖,台湾统帅刘国轩倾注全力,集战船二百余号,大炮无数,来澎决战。海面忽然狂风大作,施琅船只受颠利害,刘国轩乘机发船袭击,一箭飞中施琅目;先锋蓝理的船被围,吴英率领所部船只冲入阵中,击毁敌船,救出被围之军。 当晚施琅召诸将检讨初战失利的教训,吴英根据自己的观察,认为台军水师仅靠几只大船,其余的并不利于速行,且数量比我军少。因此,他提出采用“梅花阵法”击之。所谓“梅花阵法”,即水师舟舰分开列阵,不必齐进,以五船结一队,锁定目标以五吃一。其余不结队的船只为游兵,远近观望巡视,随时支援,即自己无冲撞之患,又可以各尽所能,奋勇破敌。施琅听了大悦,曰:“据公妙论,破之必矣”。 二十二日对澎湖发起全面进攻,吴英亲自督阵,先以三叠浪而进,变以五梅花攻击,激战竞日,吴英右耳被炮火烧伤,仍负痛坚持指挥。忽然自己的座船被潮水冲到石上搁浅,情势危急,副将占六奇驾小舟来救,吴英以兵将均在船上,义不独存,令槌船浮起,士气受到鼓舞,配合诸船往来冲突奋战,杀敌先锋并烧其船。“梅花阵法”战术发挥极大效果,终使郑军水师损失船一百九十余艘、官将三百余员兵五万,刘国轩驾舟退守台湾。 经此一战,郑军自知大势已去,纳款举土降,施琅凯旋,由吴英镇守其地。朝廷嘉奖吴英眷待与施琅同。 资料来源:《福建通志·名宦传》、《厦门志·志铭》、《吴英传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