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星灯”是民俗活动一种吉祥的灯,其灯绑在一根长达一丈多的竹杆上,竹杆顶端糊有昂首的纸仙鹤,脚下挂有华丽的六角灯罩,每角挂一盏主灯,谓之魁灯。灯笼用细竹编成,古典枣形,外糊棉纸,灯的东侧用五彩画上“两童子戏骑麒麟”图,西侧交叉写上“天赐麟儿”的红字,灯外表涂上桐油,灯点燃后明亮夺目。
“七星灯”系中元灯,是农村古历七月普渡中的产物。早期就流传惠北、山腰一带。抢“七星灯”民俗活动在山腰一带十分盛行。青年人求子丁,老年人添福寿。华灯初上,广场上就聚有男女老少民众,期待礼炮三响,准备夺灯。撑灯者举着灯,朝抢灯者舞动,抢灯者全神贯注等“七星灯”从头上划来,伸手纵跃直上夺灯,经常互相撞击,跌伤了也不管,爬起来再度拼命抢夺,欢声雷动。有时强悍者数人夺一灯或两人揪一灯,相互抢夺,夺得者笑逐颜开,把灯拿回家供奉,待吉祥之来临。“七星灯”历史悠久,活动形式不一。如前黄村是抢夺“七星灯”;后张村是把“七星灯”奉在家中,礼拜三天,然后把主灯送给未生育人家,其余焚化;坝头是得子者糊“七星灯”供奉十五日,以表敬谢;峰尾村是把“七星灯”横列于一根竹杆中挂在门前朝拜三天,然后焚化。
抢“七星灯”民俗活动,不仅是一项有趣的体育活动,同时也能编演成民间舞蹈。长住在山腰的老艺人黄珍德师傅,于1958年响应当年“大放文艺卫星”的号召,首先大胆创作,把抢“七星灯”民俗活动编成民间舞蹈。起初命名为“中元夺灯乐”,后又改为“采灯舞”,最后定名为“七星灯”。为体现其古老、富有闽南民间特色,还选上南音、北管的小吹名曲“贵子图”作为“七星灯”舞曲,并配上唢呐和打击乐,使整个舞蹈表现出喜气洋洋的热闹场面。特别是舞蹈中出现五种不同角色,有男丑、女丑、老头、少女、童子不同舞姿,更是体现了活泼不乏幽雅、紧张不失风趣的内涵。当时此舞蹈节目由惠安县歌舞团作为重点剧目,在全县巡回演出,并赴晋江地区会演,深受好评。
1986年在“七星灯”原作的基础上,经惠安县文化馆、县高甲戏剧团导演黄天仪等进一步加工和改编,并由惠安县高甲剧团精心排练后,于同年10月晋京参加全国民间音乐舞蹈比赛,荣获创作、演出、辅导一等奖(最高奖)。
1987年,曾供职于山腰中心小学、惠安县文馆、惠安县木偶剧团的民间艺师黄珍德发挥他的工艺美术才能,精心设计和加工,制作了一盏古朴、精美的“七灯星”,于当年赴泉州市参加元宵花灯展览,荣获全市一等奖。
(本文材料由黄珍德口述提供)
注:黄珍德师傅,前黄镇前黄村人,现已七十多岁,长住山腰街,他既能编舞演戏,又能设计制作美术工艺品,是泉港区创作“七星灯”的闻名艺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