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元氏县北岩村人。1930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团元氏县村、区、县委书记。1938年任中共元氏县委组织部部长,1942年12月任高赞元中心县委书记、地委委员。1944年11月参加整风学习。1946年组织群众进行土改。1948年春任地委组织部副部长,兼任元氏县县委书记。1949年随军南下,任长江支队第一大队组织部长。入闽后任中共福建第五地委(泉州地委、晋江地委)领导成员、常委、组织部部长,兼任地委纪检会书记。1952年5月调到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工作,历任干部处处长,省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共福建省委监察委员会专职副书记,省人事局局长、局党组书记、省编委副主任、省委组织部副部长、部长。“文化大革命”期间下放南平造纸厂。后到福建师范大学搞筹建工作,再到省委党校任党委书记。1975年调回省委组织部任部长。1977年12月至1984年12月任该部顾问、落实政策领导小组组长,省老干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政协福建省第五届常务委员,第五届福建省人大常务委员,是第六届全国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