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
受诸多因素的影响,侨乡的发展同样也打上了鲜明的时代烙印,它随时代的不断变迁而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南安侨乡在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统治下,政治腐败,文化落后,经济上也十分萧条。
民国时期,南安生产水平低下,以农业为主体的单一经济处于主导地位。民国5年(1916),全县粮食总产量7万吨,民国25年(1936)发展至8-5万吨,20年间增长21-4%,平均每年递增0-95%。此后,全县粮食总产量一直徘徊在8-5万吨左右。民国34年(1945)后有所发展,但仍很缓慢,至民国38(1949)年只达到9-5万吨,12年间仅增长11-8%,平均每年递增0-9%。畜牧业生产长期停滞不前,生猪存栏数徘徊在5至6万头之间渔业产量低。民国24年(1935),全县水产品产量为482吨,民国25年下降为468吨,民国26年下降为448吨,民国27年下降为300吨,平均每年递减14-6%,至民国38年(1949)才达到601吨,平均每年递增10-5%。
工业基础十分薄弱,主要是一些依靠手工操作的私营小手工业作坊。如土法织布、制糖、酿酒、晒盐、陶瓷、砖瓦和铁木竹小农具等。由于设备简陋,技术落后,产品产量很低,不少手工业因产品质差而滞销,加上货币贬值,造成年年亏损而相继停业。蔗糖是南安工业生产的主要产品,20世纪20年代每年产糖7000吨以上,民国28年(1939)全县产糖下降为3900吨。至1949年全县蔗糖生产下降至最低点,仅产糖2000吨,平均每年递减9-2%。
商业贸易方面,由于生产落后,物质紧缺,每年需从外地输入大量货物,30年代全县每年输入货物最低400万元以上(法币)。输入货物以粮食、布匹、棉纱、肥料、油类、海产、卷烟、药材等为主。输出货物每年不及100万元,输出货物以蔗糖、桂元、茶叶、木柴、草席等为主。
财政税收方面,民国初期,捐税名目繁多,但由于通货膨涨,法币贬值,县财政入不敷出。民国24年(1935)县财政收入10-06万元,民国28年县财政收入51-2万元,民国36年县财政收入增至160696-8万元,剔除物价上升、货币贬值的因素后,实际是负增长。财政收入绝大多数用于维持公教人员每年薪俸,难以顾及其他经济建设支出。民国24年用于经济建设支出1580元,仅占当年财政收入的1-58%,民国35年(1946)用于经济建设支出32-4万元,仅占当年财政收入的0-06%,民国36年用于经济建设支出68-3万元,仅占当年财政收入的0-04%,根据民国28年(1939)南安县府有关资料记述:“县治建设,经费浩繁,际兹政府财政困难,欲望上级指拨,实属难能,如非另筹善策,则纸上空谈,无裨实际,一是拟由各区向民众按人口摊派,二是向殷商富户征集,三是向国内外侨产筹募,其余不敷之处,再由整理地皮征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南安通过民主改革,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全县国民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特别是1978年后,贯彻改革、开放、搞活的方针,进一步加快了经济发展速度,人民生活有了显著提高,全市宏观经济总量有了较大的增长。按可比价格计算,1988年同1949年比较,社会总产值增长14-2倍,平均年递增7-2%;国民生产总值增长13-7倍,平均年递增7-1%;国民收入增长10-5倍,平均年递增6-5%;工农业总产值增长12-8倍,平均年递增7%;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增长22-5倍,平均年递增8-4%;预算内财政收入增长18-2倍,平均年递增7-9%;城乡个人储蓄余额增长5959倍,平均年递增25-2%。
从1949年至1988年,南安市国民经济的发展,大体经历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1950年至1957年止。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和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进行了土地改革,贯彻实行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对个体农业、个体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建立了生产资料公有制,解放生产力,生产得到不断发展。1957年全县社会总产值10019万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1949年增长1-4倍;国民生产总值6548万元,增长90-9%;国民收入5395万元,增长1-2倍;工农业总产值10607万元,增长1倍。
第二阶段从1958年起至1965年止。由于在人民公社化和“大跃进”中,盲目变革生产关系,挫伤了群众的生产积极性,束缚了社会生产力和商品经济的发展,使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全县国民经济连续倒退下降,农业减产、工业滑坡、物资紧缺,市场供应紧张,物价不断上涨。1961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7297万元,比1957年下降31-2%。直至1961年以后,经过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的贯彻,整顿了工业,加强了农业,调整了比例关系,才使生产迅速好转,国民经济得以全面稳步回升。1965年全县社会总产值13956万元,比1957年增长27-9%;国民生产总值8719万元,增长23-6%;国民收入7378万元,增长25-5%;工农业总产值12257万元,增长15-6%。
第三阶段从1966年起至1975年止。通过农村社会主义教育后,进入第三个五年计划。1966年下半年,“文革”开始,打乱了正常的工作和生产秩序,经济建设受到严重挫折。1966年至1968年三年中,全县国民经济主要指标逐年下降。1969年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抓革命,促生产”的方针,开始逐步恢复了正常的工作、生产和生活秩序,全县工农业生产和各项事业逐步走上正常轨道并得到不断回升和发展。1975年全县社会总产值18684万元,比1965年增长17-1%;国民生产总值12834万元,增长26-7%;国民收入9899万元,增长15-2%;工农业总产值15652万元,增长27-7%。
第四阶段从1976年起至1988年止。1976年开始实行第五个五年计划,这一年10月,粉碎了“四人帮”反党集团,结束了“文化大革命”运动,逐步实现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1978年12月,中国共产党召开了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全面地认真纠正长期以来“左”的错误,把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中共南安县委、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执行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各项方针、政策,在农村先进行农业经济体制改革,全面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扩大农民的经营自主权,积极扶持、鼓励发展专业户和新经济联合体,大力发展商品生产,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使农业由单一的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转化,改变了农业生产长期徘徊的局面,全县农村经济取得全面发展。在城镇,通过改革工业管理体制,扩大企业自主权,推行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和厂长负责制,打破“大锅饭”,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增强企业活力。同时,积极开展外引内联,大力引进资金和设备,实行技术改造,开发新产品,创办经济联合体和企业集团公司。并大力发展乡镇企业,提高工业企业素质,同时新建、联建一批国营、中外合资、集体经营的工业企业,使全县工业生产得到迅速的发展。商业部门改革商品流通体制,放宽购销政策,推行经济承包,发展多种经济类型的商业网点,同时放开农贸市场,增加贸易渠道,形成开放型、竞争性的市场新格局,使城乡市场空前繁荣活跃,商品购销两旺,从而大大促进了全县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的发展,这是建国以来经济发展速度最快、人民得到实惠最多的一个时期。1988年,全县社会总产值136146万元,比1975年增长3·3倍。国民生产值总值99476万元,国民收入63004万元,工农业总产值71835万元。值得一提的是,在这一时期,南安县的乡镇企业异军突起,蓬勃发展,成为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1988年全县乡镇企业总收入6448万元,比1978年增长17·4倍,平均每年递增33·8%。乡镇企业产品销售网络遍布国内20多个省、市。全县出口创汇的乡镇企业82个,1988年出口产品总值4375万元,比1979年增长57-8倍,乡镇企业实现纯利润5408万元,上缴国家税收2140万元。
“八五”期间,140多万南安儿女乘改革开放东风,得侨乡之优势,闯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经济发展路子,取得辉煌成就。1995年全市国民生产总值、工农业总产值、财政收入比1990年分别增长6倍、9倍和6倍多。全市经济实力跻身全国百强县(市),名列全省十强前列。1996年全市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国民生产总值100-65亿元;国内生产总值95-06亿元。乡镇企业总产值达190-05亿元。目前,南安不仅拥有全国闻名的“石材城”、“雨伞城”,还相继建起了“针织城”、“粮食城”、水暖器材、建筑建材、机械电子、塑料化工、消防器材、水果等专业市场八大支柱产业。农业综合开发成绩显著,荣获全省经济作物生产先进县(市)称号,外贸创历史最高水平,出口额达22-44亿元;财政收入4-02亿元。全市经济实力跃居全省第三位,90%的农村人口实现小康。
与经济快速发展同步进行的是基础设施建设得以大力加强,特别是水、路、邮、电等设施大改变。水利建设名列全省前茅;公路密度居全省前列;农村电话实现交换程控化,传输数字化;输变电网居全省之首;主要集镇均建有自来水厂,有115个村用上自来水;大部分集镇先后实施旧镇区改建及部分新村建设,居住条件有了较大改善,农村新貌正逐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