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叔元,字端和,又字赞宇,先号鹿巢,后号驯鹿,晋江人。
李叔元出身于官僚世家,祖父李聪,号木斋,官至雍、吉长吏,是著名学者蔡清的好友,陈琛(紫峰)的启蒙老师;兄伯元,任景州守;次兄仲元,任宁津令。
李叔元于明万历十九年辛卯(1591年)举人,壬辰(1592年)进士,先观政户部,后授刑部主事,擢礼部仪制司郎,出督学山东,迁浙江分巡温处道,转粮漕参政,擢江西按察司,升湖广左布政。时邓推阿附直指罗织无辜三十人。叔元毅然力争,挂冠归。崇祯初,起光禄寺卿兼太仆衔,旋归卒,享年七十四岁。赠刑部侍郎。
作为封建王朝的命官,李叔元可谓是一个良吏、循吏。他洁身自好,忠于职守,所到之处,政绩丕著。观政户部时,“奉差转饷十万往宣府报命,无缓期。”任刑部主事时,“虽风雨必至署,惟恐犯人淹滞”。任礼部仪制司郎时,“仪注俱亲拟定”,“又留心校正潢牒婚封典礼”。并根据职业特点,认真总结,撰写《南宫备考》、《简饬明要》、《鼎湖识》、《周详大丧服制》等书。督学山东时,更“屏绝关节,每以忠孝廉让训戒诸生”,“所得士,铨垣馆阁台省,彬彬蔚起。”任浙江分巡温处道时,“简朴精明,力追古道,严核吏治,吏凛民怀。”转粮漕参政后,即注意建仓造船,慎选押运官,由于准备充分,措施得力,故“屡次俱头帮,过淮南北督储。”在湖广左布政任内,“值滇、蜀、黔三饷,转输计三百万,又颁五府宗禄,新建桂藩邸,殚力支撑,不至告匮。”
难能可贵的是,李叔元对事情的处理,并非只是唯唯诺诺地听命于上司,而总有自己的主见,敢于直抒胸臆。奉差江北,对“审决供结招由,一字不敢忽略,不贷者立服刑,可矜者为昭雪。”因为他对案情了解详细,定性准确,故“五载刑曹,虚心定案,不枉一人”,虽“平反独多”,但“大司寇及内臣临谳无以易也。”
对于弊政,李叔元每每从爱护民力的角度出发,为之疏革。任礼部仪制司郎时,朝廷派出大量宦官到各地去实行专卖和征取矿产税。这种与民争利的行径,李叔元深恶之,不怕违背皇帝旨意,坚持不发给关防,并两次语气婉切地上疏,要求罢免矿税。这种举动,当然不讨皇帝欢心,甚至受到夺俸的处分,但却符合民望,受到有识之士的赞赏。在湖广左布政任内,针对“转运络绎,人心骚动”的情况,积极向抚院建议,紧急向朝廷上疏,请求“豁免运夫十二日至京”。这一建议得到采纳,计“省楚一百五十余万金,全数百万躯命。”受到人们的拥戴。
李叔元每至一地,总是始终如一地以革陋俗、劝读书为己任。任浙江分巡温处道时,“加意作人,捐俸课艺,手自校正,续矍相编,以式多士”,并“置学田以振贫乏”。任江西按察司,则“革画舫以端风俗。”
李叔元还注意做些有益民众的事情,诸如“清邮亭驿递”,划定封疆毗壤,“严定界水,无许混扰”。归故里后,“动履遵先辈,扶植正论,以紫阳为宗;置义粟百石以赒恤族戚贫乏;为闾里捍患兴利,清沟圹以资灌注。”李叔元的这些义举,在任职的地方,民众“立生祠,朔望顶礼”;故里的乡民也感其恩德。
李叔元的著述颇丰,除了几部礼仪记载之作外,尚著有《四书说》、《春秋传稿》、《春秋汇语》、《鸡肋删》、《三余存稿》、《萍踪》、《萍根》诸集子。
李叔元有子二,长正培,举人;次正高,荫南监典簿,历南京后军督府都事。孙潢、曾孙一鸣,皆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