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晋江人物荟萃。一方秀杰,前起后涌,自唐至今,一直独占泉郡鳌头。为了更好地宣传晋江,激励当世,教育后代,联络海内外晋江籍同胞共同振兴晋江,特编辑《晋江市人物志》,与《晋江市志》同时刊行。 二、《晋江市人物志》分人物传、人物表、人物录三卷。 三、人物传收录125名籍属晋江(1988年以前含今石狮市,下同),在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各领域分别作出一定贡献,具有重大影响的已故人物,同时收录8名籍隶他省市县曾在晋江任职、寄寓、活动,对晋江有突出贡献的已故人物,编为129传,以传主卒年(个别不详者则以生活年代插入适当位置)先后编列。 四、人物表广泛辑录各类有贡献有影响的古今人物,以备查考。计设历代职官表,现代民主党派群团名表,科名表,历代仕外人物表,现代专业技术人员名表,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名人表等六种。 历代职官表,收录唐至清的县令、知县、达鲁花赤、县尹,民国时期的县长,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第一、二次国内革命战争中的中国共产党支部书记及其以上职务的人物,抗日战争时期的中国共产党区委委员及其以上职务的人物,解放战争时期的中国共产党区委书记及其以上职务的人物,新中国成立后的中国共产党晋江市(县)、镇(区、乡、场)委员会、晋江市(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镇(乡)人大主席团,晋江市(县)、镇(区、乡)人民政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晋江市(县)委员会,中国共产党晋江市(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以及晋江市(县)人民武装部、晋江市(县)人民法院、晋江市(县)人民检察院等正科级以上职务的干部。 现代民主党派、群团名表,收录各民主党派主委,群众团体负责人。 科名表收录历代进士(宋含特奏名)、举人。 历代仕外人物表,清及清以前收录至知县(文职)、千总(武职)及其以上职务的人物。民国时期收录至县长及相当县长以上职务的人物,新中国成立以后收录至处级及相当处级以上职务(含企事业单位)的人物。 现代专业技术人员名表,市内收录至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市外只收录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 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名人表,收录近现代晋江籍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中著名社会活动家、专家学者、企业家、金融家、宗教界人士,以及对桑梓公益事业做过较大贡献的人物。 五、人物录,设革命烈士英名录和英雄、模范、先进工作者名录二种。 革命烈士英名录,收录新民主主义革命以来晋江人在晋江和外地、外籍人在晋江为国捐躯,为革命和建设事业牺牲,经省、军一级定论和公布的烈士,并按牺牲时间顺序排列。 英雄、模范、先进工作者名录,收录本市(县)经省、军级及其以上单位表彰的英雄、模范、先进工作者。 六、民国及民国以前人物表收录的地域范围包括现在的鲤城区和石狮市,新中国成立后至1988年12月31日,则包括石狮市。 七、入志人物籍贯,本市(县)标写至镇(乡)村,省内写至县(市)乡(镇),外省写至省县(市),个别人物因各种原因未能补齐,只好暂付阙如,以俟来者。 八、职官表,民主党派、群团名表分别按任职时间顺序排列;科名表按科年顺序排列;历代仕外人物表,民国及民国以前按朝代时间顺序排列;新中国成立后,则酌分省外、省内两块,各以姓氏笔划为序排列;专业技术人员名表中分职称系列后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九、各类人物表入表要素不尽相同,视各表需要而定。表中如出现新志有传记人物,则在姓名前标有“*”的记号,旧志立传人物则于备栏写明“旧志有传”,以便读者检索查阅。 十、本志的称谓运用(含历代职官称呼、译名、简称)、纪年纪地、内容表述、数字书写、计量名称、引文注释、文体文风等编写规则,遵照《晋江市志》凡例及编写通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