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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子钦

发布日期:[2016-08-15] 阅读人:1637  字号:      
蔡子钦,字以钊,曾名筱园。晋江安海镇人。清光绪二十年(1894)十月生。父蔡德远,是闽南巨商林瑞岗、叶清池等所办商行的经理,长期驻大连、天津主持业务。蔡德远乐于善举,民国6年(1917),他通过旅日华侨陈清机在安海开办的泰丰金铺,捐款支持孙中山发动的“护法运动”。子钦深受其父影响,立身清正,乐于为善。 宣统三年(1911)八月,子钦毕业于安海养正小学堂,为清代末科秀才。第二年春入福建法政学堂预科。在校期间,广泛阅读各种书刊,认真探索“实业救国”,认识到“电力”是发展工农业生产重要基础,于是他充分利用课余时间,攻读有关“电学”的专著。 民国3年12月,子钦毕业于福建法政学堂预科。他毅然放弃升入本科学习的机会,于次年动身前往菲律宾。途经香港时,因富商杜四端挽留并聘为家庭教师。民国5年,子钦离港往菲律宾宿务,受聘为捷胜商行会计,不久升任副经理。业余积极参加华侨青年会的活动。旅菲期间,他与华侨工商界的中、上层人士广有交往,多次往马尼拉、新加坡、吉隆坡、雅加达等地参观考察,广泛汲取新型企业管理经验。当时帝国主义国家正忙于欧战,无暇东顾,海外华侨为了救亡图强和利国便民,纷纷集资回国兴办实业和公益事业。子钦顺应时势,于民国17年春毅然携资回国。次年3月,承办由其父蔡德远和侨胞陈清机、吴善卿等人集资创办的安海电灯公司,被委为经理。 民国21年4月,子钦得到归侨陈清机、万福来和地方名流李丹臣等人的支持,在几经周折之后,集资4万银圆,承顶泉州电气公司,并改组为“泉州电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成为泉州第一家侨办电力工业企业。子钦被公推为经理。 为办好企业,他首先对旧公司人事制度进行改革。同时制订一套规章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实行西式簿记;撤回盲目延伸郊外的输电线路,重新规划市区线路布局,并对发电机组、厂房和其他供电设备,逐一进行大修,严格执行操作、保养、维修制度;实行办事人员直接与用电户见面,为客户提供方便;革除旧公司亦官亦商的陋习,不讲排场、不摆架子,出门以步代车,不坐“绿呢大轿”或黄包车。 新公司经过他3个多月的整顿改革之后,企业面貌一新,工效显著提高,8月份起营业额迅速上升。 民国22年4月,子钦亲赴香港,向英国纳兴纳尔厂购买210匹马力柴油机发电机组(装机容量140千瓦)1台,于同年11月安装投产,提高供电能力2-5倍。企业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主动将电价由每度3角6分降为3角2分,并且连续两次为全体职工加薪。 民国25年,新、旧两台机组又负荷满载。当时全球备战气氛紧张,发电机组价格猛涨,公司仅有3年的积累要添购机组资金不足,董事会有人提出向本地银行或巨商告贷。子钦反对这种意见,认为这样一来公司将会受到地方权贵的掣肘。于是他向旅居日本、菲律宾的亲友万福来、周起抟和吕良以等人借款,向德国西门子洋行购买280马力的煤气发电机组1台,并于第二年8月安装投产。至此公司拥有3套发电机组,总容量比承顶初期增长5倍多。 民国27年,福州、厦门被日本侵略军窃踞,泉州面临战争威胁。当时海路交通断绝,柴油机组因燃料供应中断而被闲置,不久拆迁永春。其余两部改燃安溪、永春地产木炭维持供电。因物价暴涨,货币贬值,电价没有相应调整,公司亏损严重,被迫将浮桥街和市区东、西街部分输电线路拆下变卖,才勉强支撑到抗战胜利。 抗战胜利后,海上运输恢复,柴油又有来源,柴油机组随即运回泉州投产,公司业务略有转机。不久,由于国民党当局挑起内战,通货膨胀,经济崩溃,加上一些用户有意拖欠电费,使公司再度由盈转亏并走向下坡。直到市场以美钞、银元代替国币流通,才勉强维持到泉州解放。 1949年8月泉州解放前夕,为防止地方军政当局在撤退时破坏电厂,中共泉州地下组织领导公司职工开展护厂斗争,保证正常供电。子钦暗中积极支持。 泉州解放后,子钦依靠全体职工,努力提高供电质量,减少停电、断电,以实际行动支持人民政府工作。同时取缔旧政权期间利用权势窃电或“免费”的用电户,清理和偿还解放前各种不同货币的用电保证金和电表保证金;降低不合理的表灯用电起码度等。 1952年下半年,在公司完成民主改革之后,子钦带头申请公私合营。当年11月实行公私合营,公司成为福建省第一批、泉州市第一家公私合营企业。 公私合营后,子钦被推举为董事长,其长子蔡载经被聘任为经理。此时,国家增加对电厂投资,添置新设备,供电电压由110伏/3300伏改为220伏/10000伏,扩建三相四线电源,提高供电能力。1954年7月起,开始供应工业生产用电。1955年12月实行全日24小时供电制,结束自建厂以来只供应夜间照明的历史,实现子钦多年夙愿。 1959年9月,公私合营泉州电灯公司成为地方国营企业,改名“泉州电厂”。子钦于同年退休。时65岁。 子钦对家乡的教育、公益和地方建设事业也十分关注,积极倡导支持。20年代末,他参与经营泉安汽车路公司,先后担任公司董事会副董事长、董事长。民国17年,他与热心教育事业地方人士,筹集经费创办养正中学,被推举为养正中学校董会董事长和安海各小学联合董事会董事长。30年代后期,积极筹集资金扩建安海育婴堂,并担任董事长。民国35年,他发起并邀集陈炎书、李永洞、吴修潭等人,共同创办《安海新报》,并向海外发行,沟通侨乡信息,吸引侨资兴办家乡教育、公益事业。1958-1961年,安海农业生产发展,急需大量化肥,他主动前往香港,发动旅居菲律宾、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尼等地亲友援助,募集数百吨化肥运回家乡支援农业生产,并为晋江县引进一批电动机床,支援工业生产。 子钦为人清廉正直。他经手主办承顶泉州电气公司全部事务,签署“协定书”后,按惯例新公司对主办人员应支付为数可观的酬金,他本人却分文不取。新公司两次为职工提高工资时,自己的工资坚持不增加。公司两次添置机组,他都拒收卖方的“回佣”,并促使卖方降价5%成交。抗战中期他的长子蔡载经参加公司工作,董事会建议安排为中层领导人,他坚持让儿子下公司各部门通过实践熟悉业务,经过几年锻炼后,才让他主管会计工作。他晚年一再教诲子女:“汝等切记,人生短暂,力量有限。如能纳入振兴民族轨迹,脚踏实地办事,即使成就尚微,亦不致愧对父母之邦。”子钦爱憎分明。他憎恨国民党的政治腐败,极力回避参与该党的政治活动。他衷心拥护共产党的政治主张,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活动。1950年初他亲自送次子蔡载杜参军(后转北京外交学院学习,现任中国驻科特迪瓦国大使)。还多次将祖传的文物、书画珍品献给国家,受到文化部门的表彰。 1956年9月,申请加入中国民主建国会,先后担任福建省政治协商会议常务委员会委员、晋江县政协副主席、晋江县人民委员会委员、福建省工商联合会副主委、晋江县工商联主委等职。 1964年1月26日,子钦因病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