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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炳辉

发布日期:[2016-08-15] 阅读人:1637  字号:      
福建省安溪县人,1939年7月出生。初中学历。现任安溪县城建筑工程公司经理,工程师。1989年荣获“福建省五一奖章”。曾评为福建省优秀农民企业家,泉州市先进工作者,优秀经理,被中国建筑企业联合会授予“新时期集体建筑企业家”。 蔡炳辉1983年接任城关建筑工程公司经理时,只是一支街道基建队,一个“烂摊子”。他不怕困难,下大决心,花大力气,从狠抓职工的思想教育和技术培训入手,提高了全体职工的素质。 他经常深入职工、深入工地,和职工群众心贴心,想方设法解决职工的思想问题和实际困难。如帮助驾驶员王百玲改善与家庭的关系和改变不良习气,成为好青年,被选为公司团支书。他对职工的真诚爱护和帮助,激发了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公司出现了一派吃大苦耐大劳、以企业为家、团结奋战的新气象。1985年、1986年被县政府评为精神文明单位。 他敢于改革,实行经理负责制,以质量为中心,以安全生产为保证,制定并落实“一全三严四制”的管理措施,实行多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使企业在改革中不断发展壮大。1981年首创全省城镇级建安企业第一栋全优工程——安溪新华书店之后,又连续承建安溪车站、县幼儿园、监理所、供电所、税务局、供销综合大楼等全优工程,共完成产值1723万元,竣工面积128675平方米,优良品率达65%,合格率100%,创利润101万元,上缴税利35-16万元。产值连年增长,1988年产值184万元,比1983年增长73-6%,比1987年增长12%,职工平均年收入由1982年768元增至1988年的1555元,工程质量、经济效益在全县同行业中居于首位。改革的10年,一个濒临倒闭的企业发展成为一个拥有职工472人,固定资产121多万元,流动资金43-2万元的省建安三级企业。连续9年被省、市列为建安系统先进单位,1987、1988年连续获县市政府“重合同守信用”先进单位。 人生格言 为国家多作贡献 (图为蔡炳辉与孙子、孙女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