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南安市人,1966年1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曾评为泉州市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2000年荣获“泉州市劳动模范”。
吴炯明自1988年从厦门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毕业以后,一直从事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他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审判理论和业务知识,为法制社会的建设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吴炯明充分发挥自己受过系统的法学理论教育的优势,深入调查研究,紧密联系实际,在审判实践中取得了突出的成绩。十多年来,他亲自记录、审结的各类案件1000余件,无论在数量上或质量上,均居所在法院的前列。1998年5月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泉州电视台联合开办的法制教育栏目《现在开庭》开播后,吴炯明把它作为在社会上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的好机会,也是锻炼审判队伍、规范审判工作的必然要求。经过充分准备,他7次以审判长的身份参加该节目的直播,还在节目中首次推出书记员电脑记录、当庭认证等制度,使法庭的审判活动走进千家万户,让人民群众了解法院工作,增强法制观念。吴炯明还组织、参加大型宣判会9场,到案发现场开庭4次,到学校、街道讲授法制专题课7次,把法院的工作做到院外去。
吴炯明结合自己的审判实践,撰写了《如何审查被告人在外地的经济纠纷案件》、《对书记员集中管理问题的几点思考》等文章在《人民法院报》等报刊上发表。另有《董河东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和制品案》等10多篇案例、调研、情况反映在《福建审判参阅案例》、《审判与法》等刊物上发表。他理论联系实际,在审判实践中取得突出成绩,受到领导和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4次被评为所在法院先进工作者,3次被评为泉州市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和“业务能手”,其所在庭室多次被评为全市法院系统的先进集体。
人生格言
学问多于机智,尊严多于欢心,谨慎多于自信。
吴炯明与家人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