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石狮市人,1966年11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石狮市公安局刑警大队长。曾评为福建省新长征突击手。2000年荣获“泉州市劳动模范”,“福建省先进工作者”。
作为刑警大队长,李奕亭政治坚定,作风顽强,注重理论和业务学习,并运用在实践中。在队伍建设上,他严格治警,要求全体警员成为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群众的保护神,使这支有100余人的刑警队伍从来没有发生过违法违纪问题。他还制订并推行许多便民利民的制度和措施,与人民群众共筑“钢铁长城”。一旦出现刑事案件,他总是与警员们一道出生入死,同各种犯罪份子作坚决的斗争。
1997年“8·30”、1998年“8·5”石狮相继发生两起特大盗窃金行案,总案值达300万元。李奕亭反复研究案发现场,准确推断案犯30岁左右,有前科,来自广东方向等。他随即带领侦察员赶赴广州、惠州、韶关,一举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犯,追回价值100多万元赃物。1999年石狮发生“7·25”杀死2人的大案,李奕亭深入现场及周边地区调查研究,推断此案与“9·17”(一死一伤)案、“9·21”(死3人)案系同一案犯所为,便带领专案组转战南安、永春、大田等地,终于在9月30日抓获了杀人狂魔,为人民除了害。
作为刑警,随时都可能遭遇各种危急场面,甚至面临生死的考验。每当此时,李奕亭总是舍生忘死地冲在最前面。1997年7月,石狮发生一起在轿车底盘安装爆炸装置的勒索案。面对危急关头,他挺身而出,在一无防护装置二无拆卸工具的情况下,冒着生命危险,在专家的指导下,硬是用双手拆除了爆炸装置,并被移到市郊引爆。1997年11月,某居民区发生一起歹徒持刀挟持一女青年反锁在楼房内与警方对峙的恶性案件,李奕亭果断采取对话劝说战术,赢得了宝贵时间。在关键时刻,他带领6名警员登楼破门而入,成功地制伏了案犯,解救了人质。
1997-1999年,李奕亭带领的石狮刑警大队共破获刑事案件7500余起,抓获案犯3900多人,追回赃款赃物1000多万元。刑警大队被公安部荣记集体一等功,被全国总工会授予“五一劳动奖状”。
人生格言
辛苦我一人,幸福千万家。
李奕亭与家人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