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石狮市人,1974年4月出生。中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石狮市人民检察院起诉科科员。1998年荣获“福建省五一奖章”。
邱新跃在刑事检察岗位上几年如一日,兢兢业业。他以科室为家,积极勤奋,夜以继日地工作。1993-1998年共办理批捕、起诉案541件1217人,平均每年办结数108-2件,234-3人,居泉州市前列。
办案中,他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无私无畏的精神,严格执法,准确率达100%;对公安机关移送的重特大案件,他坚持“提前介入,快捕快诉”的原则,积极承办大要案。仅1996年“严打”期间,他天批捕案件数最高就有22件33人,其中重特大案件17起26人。1996-1997年他办结呈报上级检察机关的案件就有33件181人。在出庭支持公诉中,他充分发挥公诉职能,以案释法,宣传法制,5年间共出庭公诉360多庭,取得积极的社会效果。曾多次被评为福建省、泉州市优秀公诉人。1997年参加全省“最佳第一庭”评比中,一举获得全省第二名。在所承办的案件中,他注意加强法律监督,几年来共追捕25人,追诉31人。
邱新跃在兼职刑检科内勤工作中,任劳任怨,尽力为科室办案提供服务,做到当天办结的案件当天登记,各类案件分门别类科学登记,案件的登记办法在泉州市检察系统中普遍推广。对各类报表、统计数字做到及时、准确,为全院办案工作提供优质的内勤服务;此外,他还撰写案件信息报告60多篇,专题工作总结20多篇,分别被上级检察机关及新闻媒体采用。
为了做好工作,邱新跃几乎没有节假日,就连近在市区的家,也难得一两个月才去看一次。正常的工作时间不够用,他就加班加点干,1996年的“严打”中,通宵达旦地工作是经常的,平均每个月增加工作日达六七天之多。有一次他因车祸受伤,眉眼部缝了20多针,住院没几天就跑回单位继续工作,由于伤口未愈,眼睛经常流泪、酸痒,他咬紧牙关忍住伤痒,滴几滴眼药水后又埋头在案件的卷宗上。
人生格言
认真办案,严格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