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晋江市人,1970年11月出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现任石狮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曾被评为全省“严打”先进个人。2003年荣获“泉州市劳动模范”。
人生格言
山不厌高 海不厌深
参加公安工作12年来,张汉沂始终奋战在打击刑事犯罪第一线。他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把全部心血都倾注在侦查破案中,铸造了一支专门打击恶性、暴力性犯罪的“尖刀”队伍——重案队,屡破大案,功勋卓著,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肯定和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重案队被授予“泉州市青年文明号”,以重案队为主的侦破专案组先后荣立集体二等功5次,集体三等功15次。有10余人次荣立个人二、三等功,数十人次受各级表彰奖励。
他刻苦钻研业务,善于研究刑事犯罪规律特点,并从中探索应对措施。他运筹帷幄,多谋善断,指挥侦破了一大批在泉州市、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的大案。曾经轰动一时的“1999-9-17”刘开军系列杀人案(作案4起,杀死6人,伤2人);公安部督办的“2001-3-29”以李树芳为首带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案;省委督办的“2002-8-10”抢劫政府人员和华侨案;省公安厅督办的“2003-3-29”蚶江大厦抢劫杀人案等一批重案的成功告破,狠狠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有力地维护了石狮的安宁与稳定。
自1999年以来,他先后参与组织侦破了63起杀人案件;破获了2002年省级以上督办全部案件和2003年发生在石狮的全部命案16起,实现了省委领导提出的“恶性案件限期破案”和省公安厅提出的“命案必破”工作目标。
他以队为家,以苦为乐,舍小家顾大家。妻子临产时,他远在青海出差;孩子年幼生病,他驻扎凶案现场组织侦破;祖母病危,他远赴内蒙古追捕杀人犯。10几年来,在血与火的考验中,他因案犯拒捕致两次手骨骨折,但他无怨无悔。
疾风知劲草,骇浪呈英豪。在充满挑战和艰险的刑侦之路上,张汉沂除暴安良,为铸造“平安石狮”奉献自己的青春和汗水。1994年被泉州市公安局记个人三等功1次;1999年、2002年被泉州市公安局评为泉州市优秀刑侦指挥员;2002年被省公安厅记个人二等功1次。
张汉沂与家人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