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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丽娜

发布日期:[2016-08-15] 阅读人:1637  字号:      
福建省石狮市人,1960年6月出生。高中学历,中共党员。现任石狮市湖滨街道玉湖社区党委副书记、居委会副主任。曾被评为福建省五好文明家庭、福建省农村妇女双学双比竞赛活动先进女能手、泉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2003年荣获“泉州市劳动模范”。 人生格言 事业没有终点 明天更加辉煌 林丽娜从1994年担任石狮市玉湖社区(原新湖村)主干以来,解放思想,勇于开拓,与社区两委成员充分利用地理优势,提出“以市场富民强居,巩固发展集体经济和实现共同富裕”的发展思路。 几年来,她多方筹集资金2000多万元改造和兴建了农副产品批零市场、农民自产自销市场、水果批发市场、蔬菜批发市场、农副产品综合市场,成为闽南地区果蔬集散地之一。市场发展带动了其他行业的发展,容纳500多户居民就业,同时壮大了集体经济,仅市场摊店租金和管理费年收入600多万元。 她与社区“两委”成员狠抓精神文明建设,着力提高居民素质。2000年以来,社区先后投资300多万元把湖东公园改造成集读书、健身、休闲及文化生活为一体的社区文体活动中心,成了当地居民和外来经商务工者读书、休闲的好去处。 林丽娜心系群众,为民办实事。社区辖区内“回批地”兴建的上千个店面因历史原因拖了10几年都没“办证”,群众反映较大。林丽娜知难而上,她不辞辛苦跑上跑下,不厌其烦地理顺历史遗留问题纠纷,追缴欠款100多万元,使拖延10几年的“老大难”问题得到解决。 林丽娜倡导科学文明、移风易俗。2003年3月20日是她公公、婆婆结婚50周年“金婚”纪念日,她把节约的费用3万元捐赠教育事业和公益事业。近年来,林丽娜还捐资“金秋助学工程”、“春蕾助学计划”、“慈爱助学工程”及扶贫救困5万多元。 林丽娜为玉湖社区的文明富裕真情付出,赢得了社区居民的赞誉和党、政府的信任。她先后荣获“泉州市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石狮市优秀共产党员”等,当选为泉州市总工会第三届女职工委员会委员、石狮市总工会委员会常委、石狮市妇联执委、石狮市第四届政协委员。 林丽娜工作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