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惠安县人,1930年6月9日出生。初中学历,中共党员,助理经济师。退休前任惠安县粮食局张坂粮站主任。1955年荣获“晋江专署劳动模范”,1956年荣获“福建省二等先进工作者”。
人生格言
积极工作 努力学习 热爱岗位 服务社会
林启堂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上进,事业心强。1955年担任崇武粮站购销员期间,在实行统购统销、按人分等定量、证票合一的工作中,深入群众,根据掌握的实际情况,将渔民、船民分为外海、内海和后勤三种进行分等定量供应,开辟了渔民、船民按人分等分量的先例,得到福建省的总结推广。
崇武是惠安县的一个渔船业大镇,渔船业生产量占惠安农业产值的四分之一以上,是一个渔船、运输船比较集中,渔民、船民分布广泛的公社。因此做好崇武公社按人分等定量工作的关键就是对渔船民的分等定量。
林启堂深入到各大队,摸清和掌握各种渔船、运输船的作业时间规律和劳动强度,本着求大同、存小异、整体合理的原则,将渔民、船民分为外海、内海和后勤三种来确定定量标准。对于5级以上风力仍可出船、每月一般出海25天左右的渔民定为外海渔民;对于出省运输的船民定为外海船民,每人每月27-5公斤;对于5级以下风力才可出海、每月一般出海20天左右的渔民定为内海渔民,对于省内运输的船民定为内海船民,每人每月20公斤;对于负责后勤的渔船民和渔业社、运输社的干部则全定为后勤渔船民,每人每月14公斤。
这些实事求是的分等定量工作,既为国家减少了一些不必要的供应和浪费,又消灭了平均主义,充分调动了渔船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渔业、运输业的发展,真正做到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兼顾,达到粮食部门、渔业社、运输社、渔船民三满意,同时也圆满完成了上级赋予的购销任务。林启堂多次被各级政府评为先进工作者。1956年2月,在福建省首次粮贸系统先进单位积极分子代表大会上作经验介绍,《福建日报》进行专题报道。
林启堂全家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