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地区跳火群,始于何年何月,无准确的记载可查。但除夕之夜跳火群,却是石狮一带的民俗活动。
除夕之夜,一家人吃完年夜饭(“围炉”)后,孩子们便把地瓜藤和“春草”(稻草)堆放在自家门口,准备跳火群。当“春草”燃起火焰时,人们开始跳火群,口中还念着有节奏的歌谣:“跳入来,大发财,跳出去,好财气;跳过东,吃袂(不)空,跳过西,钱银归厝内。”一家人边跳边往火堆里添藤或“春草”,有时还加些盐巴,使火烧得更旺,不时发出噼噼啪啪的声音。年轻人身手不凡,轻如燕子,从火堆外一跃而过;壮年人力气充足,有的抱着小儿跳,逗着小孩玩;老年人体力差,可以从火堆旁跨步而过。这时,四方邻居的家门口火光闪耀,欢声笑语,春节浓厚的喜悦笼罩着村庄每个角落。
大概半个小时过后,火堆里的火光稍息,大人们便拿着竹筒从火堆里铲走一些灰烬装进“火熥”,放入灶膛,嘴上念着:“跳火群,火哪囵(火光跳跃的意思);公担金,婆担银;金银无处下(存放),藏在灶厨下。”这种跳火群的民俗,反映了人们辞旧迎新,避邪趋利,追求美满的良好心愿!
据《中国民间故事集成福建卷·石狮市分卷》载:元朝初年,战祸不断,民不聊生,加上三户人家要供养一名元兵,老百姓苦不堪言。有仁义志士秘密联络,约定除夕之夜各地以放火群为号,一齐动手,三户解决一个元兵。果然,闽南一带元兵一夜之间全部被歼,成了老百姓的刀下之鬼。“三户养一元,一夜刣完全”的俗语由此而来,后来,遂成为除夕之夜跳火群的民间习俗。
提起小时候跳火群这事儿,“年兜”夜便在自家门口跳火群,地瓜藤和“春草”是我的外甥从内坑农村带来的。那时,家里的小孩闹着玩,也参加跳火群。我的大女孩和我的外甥由于起步不小心,同一时冲进火群,结果撞个人仰马翻,险些跌进火堆里,幸然没事,一家人笑得东倒西歪。老妈说,这过年大吉大利的时刻,火群的火是不烧人的,因为有“火群爷”庇佑。
我家的跳火群,一直保持到1998年自动放弃为止。
由于时代不同,男人可以跳火群,女儿也可以跳火群,但还不是普遍。2002年秋,晋江市青少年宫指导老师根据跳火群这个民俗,创作了少儿舞蹈《女孩也要跳火群》,因题材新频,动作形象、优美,荣获福建省校园文艺汇演一等奖、全国首届校园文艺汇演二等奖,使闽南跳火群这个民间风俗风靡一时。
不过,跳火群应该注意火苗,以免引起火灾,祸害邻居。
(吴永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