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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镇三方碑文见知录

发布日期:[2016-08-16] 阅读人:1637  字号:      
泉州市丰泽区东海镇,是泉州后渚港和城区联结的必经之地,自唐至清留下了十分丰富的文物古迹,各种碑记石刻散布全境。1982年法石吴清潭先生(已故)所辑集的《泉州法石资料汇编》打印本中,录有九方石碑的碑文,其中《泽被海滨》、《保护真武殿庙基禁示》、《铁笔刻字工艺同人公约》三方石碑,虽非重大的历史记载,但也反映了一时一地与民生有关的事件,可作为地方史料之补阙,现分别引述于下。 一 《泽被海滨》碑 此碑是清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由法石全体船户镌刻,立在法石美山天后宫。因某年建筑长春码头时,将此碑沉水作基,从而不见天日。今据吴清潭《泉州法石资料汇编》抄录,全文344字: “澳有二十四(1),而法石为要(2),盖内通南关(3),外接大坠(4),实商渔出入必由之所,亦远近辐辏咸至之区,故部馆、文馆、武馆俱设是处,所以稽查透越,盘察漏税,诚重其地也。自兵哨夤缘(5)为奸,妖提(6)藉端生事,往来船户始痛甚。廿五年(7)间,奉镇闽将军杜(8)设立木牌,□为成例,时感称便。奈随立随坏。之后故辛丑(9)春,幸逢提督福建陆路军门昭信伯李荣(10)任,访拿崇武汛(11)弁兵(12)不法,因遍示各澳,令兵弁验明即放行,毋许留难阻滞,系毫勒索。如有前项情弊,许商人越辕(13)禀究,并简择汛防官李讳天成莅兹任,恪遵明示,分毫不染。复蒙泉州府述示船户,有运载五谷,哨兵即听其入口,不得刁难。前年冬季,口书(14)临期刁索,复蒙晋江县彭(15)出示,饬口书随到,随即挂验放行,除旧例笔资四十文之外,毋许藉端掯勒,良法美意,诚可颂也。但纸本易湮糜,时恐坏风雨。厚德难没,奕世弈沐(16)。因膏因谋(17),勒石以志永久,便后之出入是澳者知廓清陋规,惠及商民,其源有自云。乾隆四十八年,元正谷旦阖澳众船户公立。” 这篇碑文有些字句错讹,但整体的意思还是可以明白。首先它交代法石所处的地理位置。法石即今法石村,在东海镇西部的中段,它南连后渚港,北接泉州城,“实商渔出入必由之所,亦远近辐辏咸至之区”,宋元以后就形成一条繁荣的商业街道,店肆千栋,民居鳞集,百业兴旺,俗呼石头街。在这条街的文兴,坂头、圣店、长埕、美山、井上各境,就有造船、渔网、竹帆、篷寮、缆绳、油漆、铁器等各种手工业。还有栈房、客店、药行、典当、粮食、碾米、鱼摊、肉铺、酒家、饭店、炊糕、点心、染坊、杂货等各种行业。所以货物运输,商旅往来,川流不息,成为水陆交通,交易囤货,买卖器用和中途停憩的重镇。明代就在这里美山设河泊所,清代在这里设海关,“故部馆、文馆、武馆俱设是处”,负责“稽查透越,盘察漏税”之事。 第二、碑文指出,在法石这处“实商渔出入必由之所,亦远近辐辏咸至之区”,恰恰有驻防当地的汛所哨兵,利用职权,敲诈勒索船户商民,有似现在的乱收费和强取硬夺,引起普遍的不满。所幸这种弊端引起了省辕的重视。先是乾隆二十五年镇闽将军杜设立木牌示禁,四十六年福建陆路提督李荣任访拿崇武不法汛兵,并另派汛防官兵加强管理。是年泉州府又告示,凡运载五谷之船,哨兵应立即让其入口,不得刁难。可见当时泉州缺粮,要从台湾及外省调进,关系一郡民生大事。不久,晋江县又规定,各澳兵弁对商船进出口文书随到随验,立即放行,不准藉端措勒。还特别强调,各澳如有此类弊情发生,船户商民可以越级至省禀告加以追究。这种种为船户商民利益而实施的法例,深受拥护称颂。 第三、碑记载明,法石全澳船户、商民,对官府的良法美意,深感“厚德难没,奕世奕沐”,便共同刻了这块石碑,好让众人知道:“廓清陋规,惠及商民”来由是这样的,同时也警告了那些不法之徒,如再藉故作弊,律法绝不宽容。 值得一提的是,这方石碑并不是官方所立,而是法石全体船户自愿镌刻的,是平民百姓对政府爱民除恶的赞扬和感激。尽管这方石碑是封建时代的产物,但封建时代也有清廉公正、关心民间疾苦的官吏。也说明无论什么社会,凡是能为百姓解忧排难的地方政府和官员,都会受到百姓爱戴的。特别是在今天,我们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更需要提高干部和公务员的素质,整顿机构,加强监督,杜绝权钱交易,消灭腐败现象,在人民心目中树立一个公正廉洁的政府形象,这对于推进国家建设,发展市场经济,争取广大民心,维护社会利益,为实现强国富民的目标是非常重要的。 二 《保护真武殿庙基禁示》碑 这方石碑是清同治四年(1865年)十一月由姓程的泉州知府颁刻的,原立在真武殿(也称真武庙)附近的崎头山,1998年因修筑公路被砸成三段,上面一段不知去向,下面二段被今东海镇法石村文物宗教管理处的温太平抢救回来,由村委会出资粘接补阙,重立在真武殿后边的空地上,有个别字句讹错不顺。现碑高117公分,宽72公分,厚10公分,共240字: “钦加道衔署泉州府正堂加十级记录十次程,为出示严禁事,照得社崇庙祀,固为神佛凭依,而人杰地灵,端赖山川毓秀。本署府访问晋江县三十五都法江铺(18)地方,建有真武大帝庙宇一座,崇祀有年。庙后余地,土色紫赤,乃龙脉发祥之处,为一乡风水所关。近有附住居民,常于庙后掘土挑用,竟成陷坎,殊伤风水,并坏庙基。现谣传该处绅耆雇工挑土填沟,若不出示严禁,难保该棍徒等不再有偷情事,合亟勒碑示禁。为此示仰该处乡民人等知悉,你等须知庙后至崎头山等处掘土伐木锄草,以及牛羊践踏糟蹋。俾护风水而固庙基,如敢故违不遵,一经耆绅指禀,定即严拿究办,决不稍宽。其各凛遵毋违,特示。同治四年十一月。” 真武殿,也称真武庙,在东海镇法石村石头山上,宋时建,占地十三庙。庙中供奉从湖北武当山分灵请来的玄天上帝。神像披发跣足,足踏龟蛇,手执宝剑,表示他在殷纣王时代降服魔王的威武形象,其实是早古人民把东西南北四个方位比喻为青龙、白虎、朱雀、玄武四种灵物,而玄武又是北方七宿之名。古人解释玄武为龟,龟身玄(黑)色,有甲,能抗敌御侮,所以叫玄武,进而神化为玄武大帝,也称玄天上帝,因北方属水,龟又是水生动物,所以又把玄武大帝奉为水神。宋时宋真宗祖父名赵玄朗,为避“玄”讳,遂改玄武大帝为真武大帝。法石是泉州海上交通贸易的内港,为海舶商船往来停靠之处,因此真武大帝又成了保佑航海平安的海神,真武庙也就成为一方风水之地。南宋时,两知泉州的真德秀曾来真武殿祝祭江海,祈求真武大帝保佑生居而传为佳话。一个地方,既是风水所关,就应保护,何况真武殿所在之地又是龙脉发祥之处。所以有人在真武殿附近掘土锄草、牛羊践踏,就会影响庙基,破坏风水,引起众人反对。泉州府正堂察晓民意,特以官方名义立碑,严禁附住居民在真武殿近处挖土伐木,纵放牛羊践踏。这种举措,揭去保护风水的迷信外衣,实际上就是保护自然环境,保护文物。尤其是堂堂泉州知府,能够关注到一个乡村的“风水”问题,是很令人感赞的,这对于我们今天强调保护生态,改造自然也是很有启示的。 三 《铁笔刻字工艺同人公约》碑 这方石碑是民国十九年(1930年),由泉州涂门外的东海镇(乡)田庵村、后坂村、淮口村各姓雕版刻字工人共同镌刻,立在田庵村洪氏祠堂中。解放前夕因遭火灾祠倒碑毁,从此不复存在。现在的碑文是根据吴清潭先生《泉州法石资料汇编》抄录下来,全文307字: “盖闻官有正条,民有私约,自古以来律有明证。忆念我三乡(19)始祖费尽苦衷,学习铁笔工艺,历数百年皆以传子为宗旨。所后有无知之徒,越规设教,经本徒先代在日不能干休,禁立条约,其始数世,皆遵旧章,迨年代久远,后世不觉,视为具文。有一二犯其条规者,亦经照前之例处罚。兹再邀三乡董事,公同议决,重立条规:无论何人违法私教,公罚大洋三百元,并每乡梨园戏一台,酒宴一席。如以势力抵抗,三乡公诛。若宜开费,以大股均分:田庵三股,后坂二股,淮口一股,均不得推委。无论何人破获作证者,将罚金之数抽二成奖赏。倘敢对待破获之人,三乡负担。如该亲知情不报者,亦以相当之处罚,以警隐藏。如私教被众公罚以后,其学徒永远不得再操此业。自垂禁以后,无论寄居同禁该乡亲朋挚友,不准教授,即祖先无操此业者亦不准教授。唯有承继进赘之人不在例。至以下所列诸姓,皆承祖嗣来,以后不得增减。窃念刻字工艺虽各界人士皆有需要,然利路甚短,支用不敷,设无禁戒森严,恐怕将来各乡人等繁盛,挟隘生涯也,是为重禁垂后不忘矣。田庵乡洪、吴、施、柯、许、林,后坂乡施、刘、陈,淮口乡林,民国庚午十九年荔月 日刊。” 据说南宋绍兴年间,朱熹来泉州任同安主簿时,从安徽带来一批刻工,在泉州涂门外聚族而居,该族一世祖洪荣山在田庵发展雕版刻字印书行业,不久又传至后坂村和淮口村,但以田庵为最盛,几乎家家户户都从事这一行业。 南宋时泉州城内的仪顾堂、士礼居,明代的玩芳堂,清代中叶以前的温陵书林、郢云书林,李氏清白堂、孔敏斋、玉屏书院、益文斋、梅石山房、绮文居、二铭山馆、辅仁堂、继成堂、郁文堂、聚德堂、崇经堂等各家书坊,都拥有经、史、子、集、说部、歌曲、唱本、医书,以及其它各种雕版,用以印书出售。而这些书坊的雕版,几乎都由田庵、后坂、淮口三村承担。最盛时,三村从事雕版刻字工艺的有300人。 清代后期,泉州各家书坊相继倒闭。虽然清末泉州又有洪朝和后裔刊刻木板《通知》和《历图》出售,另有专事刻售劝善书籍的家庭作坊,但都给田庵、后坂、淮口三村雕版刻字事业造成很大的冲击。辛亥革命后,新式印刷业兴起,木版书坊生意更趋萧条,最后只剩下郁文堂一家。这时出现了益文石印馆,郁文堂也另开石印局,本来利路很短的田庵、后坂、淮口面临生计危机,在这种朝不保夕的情况下,还有别人钻营,争夺杯羹。田庵、后坂、淮口三村深感事态严重,特于民国十九年共同立约勒碑,除重申旧例刻字工艺由父传子和招赘女婿可继承外,严格禁止三村之人将刻字工艺传给外人,并订出严厉的处罚规定。虽然这一公约完全是乡规民约,未经官方认可,但在三村范围内也具效力。这也反映旧社会小手工业者求生不易才出的此策。 从表面上看,这方石碑很有行业垄断的味道,好像有“这生意只许我做,不许别人插手”的霸市作风。但从另一方面看,这又是一种保护专利的行为。我们不知在旧社会泉州有没有申请专利的机构?但肯定有许多商家都靠名牌字号来支撑门面,有的是注册商标,谨防假冒。田庵、后坂、淮口三村的公约在行政公事上是不合法的,但在三村的共识中又是合理的。可以认为,70年前,农村的雕版刻字手工业者,能为自身利益而订约勒碑,这也是一种微弱的产业觉悟。不过正当田庵、后坂、淮口三村于民国十九年勒刻这块石碑时,泉州最后的郁文堂也停业了。新式的印刷机器和印刷技术代替了中国千百年的木版印刷,从此泉州的木版书籍不再刊印,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三村的雕版刻字工人有的改行,有的专门替人刻制印章。他们过去的历史似乎无人注意。只是几年前,福建人民出版社编纂《福建出版志》时,曾托我收集田庵、后坂、淮口三村的雕版刻字和泉州书坊的资料。最近出版的《泉州市志》中也把三村的雕版情况附在“书坊”条目中作了简单的介绍。从总的来看,田庵、后坂、淮口三村的雕版刻字,在泉州文化史上虽不占有重要的地位,但它们在八百年中毕竟为泉州的文化事业作出过贡献。三村留下的这篇《铁笔刻字工艺同人公约》碑记,字句虽有错漏不通,但还是有它自己的特色。 注释 (1)、“澳有二十四”:澳,凹也,专指可以停靠船只、装卸货物、避风躲浪的海湾凹曲之处,俗呼澳头,就是今天所呼的码头。碑文所说二十四澳,是指清乾隆年间,泉州府所辖上至乌屿,与惠安县分界,下至鸡母屿,与同安县分界沿海一带的澳口,绵亘三百里。查《泉州府志》和《晋江县志》,这一线只有乌屿澳(后渚)、鲁东澳(永宁梅林)、佛 堂澳(深沪)、圳上澳(福全乌浔)、鸿江澳(东石)、大留澳(福全)、浯洲澳(金门)、官澳(金门)、沙头澳(大担)、料罗澳(金门浯州)、澳头(海澄)、五澳(海澄),共十二澳,加上碑记所记法石为一澳和法石境内的鸟墨澳,也才十四澳,不足二十四。二十四澳究竟何在,今难以查考,只好存疑。 (2)、“而法石为要”:据《晋江县志》载,法石是内港小口,上至新车汛十里,下界鹧鸪寨三里,并没有明确记载它是一个澳口。经访问泉州港务局,他们也说不清二十四澳的名称,但说法石澳是指自浔埔到法石一带,即自晋江出海口上溯至中云洲对岸的法石街,因为进入后渚港的海舶商船,无论是上岸选择陆路,还是从晋江出海口上溯而行,都要以法石为中转站,于是法石街便成为“实商渔出入必由之所,亦远近辐辏咸至之区”。 (3)、南关:指泉州城区南门一带。 (4)、大坠:岛名,自后渚港区距湾口约15公里,口门有大坠岛、小坠岛,属惠安县,在白崎乡附近。出大坠岛,驶向海外的航道就开始分为好几条。 (5)、夤缘:攀缘上升,引伸为拉拢关系,互相勾结。 (6)、妖提:这里的提是管领的意思,如提学、提刑。妖提,是指那些作恶枉法如妖怪的官吏。 (7)、廿五年间:指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 (8)、镇闽将军杜:查《福建通志》总卷三十二职官志之分卷三十四武职官部载,乾隆二十四年镇守福建的武官为社图肯,正红旗满洲人,至二十七年卸任。碑文作“镇闽将军杜”,杜系社之误。 (9)、辛丑:指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 (10)、提督福建陆路军门昭信伯李荣:查《福建通志》总卷三十二职官志之分卷三十四武职官部载,乾隆四十六年任福建陆路总兵官者为李奉尧,镶黄旗汉军人。碑文作李荣,疑“荣”字为李奉尧之名。 (11)、汛:清制,千总把总(低级武官)所率领的绿营兵(由汉人组成的部队),分配外地执行任务的曰汛,他们分防的地方曰汛地。汛,讯也,有讯诘盘问往来行人的意思。 (12)、弁兵,弁,冠名。古人以皮革为武冠,所以称武官为弁,如兵弁、将弁。弁兵,官兵连称也。 (13)、辕:本架车之木,车前驾牲畜部分。古代将帅择地列阵,用车作藩篱,仰起车辕相向为门,谓之辕门。后称官署和军营外门为辕门。 (14)、口书:进出口文书凭证的简称。 (15)、晋江县彭:即彭良稷,南昌监生,因父亲殉难而受荫,乾隆四十六年正任晋江知县。 (16)、奕世奕沐:奕,大也,美也,重迭、累复。奕世奕 沐,意为一代接一代地沐恩戴德。 (17)、因膏因谋:此句难解其意,勉释为因为所受的膏泽而营求谋划。 注释 (18)、法江铺,清道光《晋江县志》称:“举闾阎、耕桑、畜牧、士女、工贾、休戚利病可考,而知今之坊隅都甲,亦犹是也,而官府经历,必立铺递,以计行程,而通声教。……守土者由铺递以周知都里,稽其版籍,察其隆替,锄其莠而安其良。”换言之,即现今之基层政权也,亦用来作地名。晋江经法石的一段名为法江,故法石在古代划为法江铺,下分文兴、坂头、圣店、长埕、美山、井上等境。 注释 (19)田庵、后坂、淮口是村的行政建置,不是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