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自五代后周显德二年(公元955年)以小溪场置县始,至今已有1047年的历史了。期间,行政区划与隶属沿革不断变化。为使世人有个比较详细的了解,现把它系统整理如下。
一、建置沿革
安溪周时属闽越地,秦时属闽中郡,东汉属会稽郡,三国时属吴之建安郡,晋代属晋安郡,隋、唐时属南安县地。
唐咸通五年(864年),划南安县西界两乡始置小溪场,属南安县。小溪场长官廖俨招集流民,开发蓝溪沿岸。故民间有“未有安溪县,先有廖长官”之说。
五代后周显德二年(955年),詹敦仁就任小溪场长官,视小溪场的山川雄壮、地沃人稠、溪通舟楫,向清源军节度使留从效申请建县获准,以小溪场和增割的南安近地置清溪县,詹敦仁为开先县令。隶属清源军。
宋宣和三年(1121年),戚县令取“溪水安流才能太平”之意,改清溪县为安溪县(一说是厌其名与浙江睦洲青溪同音改清溪为安溪)。属泉州。
元朝、明朝、清朝、民国仍为安溪县。先后隶属泉州路、泉州府、厦门道、第四行政督察区。
1949年5月9日,安溪县城第一次解放。5月14日,中共安溪中心县委在县城广场召开庆祝安溪县城解放大会,宣布成立安溪县人民民主政府,任命谢高明为县长。
8月31日,八支四团接管县政府,安溪县城第二次解放。9月20日,正式成立安溪县人民政府。
1955-12-28日,安溪县首届人代会第三次会议把安溪县人民政府更称为安溪县人民委员会。
1967年因“文化大革命”,在“一月风暴”影响下,安溪县人委会被非法夺权,领导干部被打成“走资派”,机构瘫痪。
1968年9月15日,经中国人民解放军6586“支左”部队党委批准,成立军、干、群“三结合”的安溪县革命委员会。
1980-12-22日,安溪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把安溪县革命委员会改称为安溪县人民政府,沿续至今。先后隶属晋江专员公署、晋江地区革命委员会、晋江地区行政公署、泉州市人民政府。
二、行政区划
1、宋、元朝
置县之初,全县划为4乡,领16里(设里前称都,有18都)。
归善乡:领长泰、永安、光德、依仁4里(旧为1-5都)。
积德乡:领新溪、新康、崇信、龙涓4里(旧为6-9都)。
金田乡:领龙兴、还集、感德、常乐4里(旧为10-14都)。
修仁乡:领感化、来苏、崇善、清源4里(旧为15-18都)。
2、明朝
明初以城厢为一坊,乡及里仍旧,而无都。明正统年间(1436-1449年),清源里并入崇善里。明嘉靖年间(1522-1566年),把还集里分为两里,即还一里、还二里。明万历十一年(1583年),把龙兴里分为两里,即兴一里、兴二里。共18里,分为上中下各6里。
上六里:在坊里、永安里、光德里、长泰里、依仁里、新溪里。
中六里:新康里、崇善里、兴一里、兴二里、来苏里、感化里。
下六里:还一里、还二里、龙涓里、崇信里、感德里、常乐里。
3、清朝
沿明代旧制,仍分为4乡18里。
4、民国
民初,仍沿清旧制。民国十七年(1928年)九月实施《县组织法》,规定县以下分为四级:第一级为县,第二级为区,第三级为村里,第四级为闾邻。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十月,将全县划分为六区,区设自治筹备处,办理自治事宜。第一区县城区,驻地县城,领在坊里、光德里、永安里、长泰里。第二区兴善区,驻地蓬莱,领崇善里、兴一里、兴二里。第三区来感区,驻地湖头,领来苏里、感化里。第四区长坑区,驻地长坑,领还一里,还二里、感德里、常乐里。第五区新崇龙区,驻地西坪,领新康里、崇信里、龙涓里。第六区依新区,驻地龙门,领依仁里、新溪里。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二月,改区自治筹备处为区团。同年七月,复设区公所,下辖乡镇公所,及闾邻长办事处。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公布《县自治法》,定为县、乡(镇),闾邻三级。规定10户为邻,10邻为闾,10闾以上则为乡(镇)。同年五月,国民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南昌行营命令福建省实行保甲制度,以10户为甲,10甲为保,10保以上为镇,亦可设区(与乡镇同级)。同年八月至二十四年三月,取消乡镇公所及闾邻长办事处,改设联保办公处(全县49处)、保长办公处(全县432处)。
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七月,重新调整保甲,取消区公所,改设区署,全县调整为四个区署。第一区署设在县城(系原第一、六区公所合并,未几区署移设官桥),第二区署设在湖头(系原第二、三区公所合并),第三区署设在长坑(系原第四区公所改设),第四区署设在西坪(系原第五区公所改设)。八月,第二区署移设蓬莱。民国二十七年八月,由蓬莱迁回湖头。
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九月,国民政府公布《县各级组织纲要》,规定县以下分为两级,第一级为县,第二级为乡或镇。这种两级制一直沿续至民国三十八年为止。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六月,区署再次调整。第一区,区署设在官桥,领官赤镇、龙榜镇、坊德镇、泰安乡。第二区,区署设在尚卿,领清溪镇、名卿乡、六社乡、溪东乡、蓬莱乡、龙山乡。第三区,区署设在长坑,领西南镇、剑义乡、感桃乡、福珊乡、蓝进乡。第四区,区署设在举溪,领西坪镇、新康乡、龙涓乡、崇信乡。同年八月一日,安溪县第四次扩大行政会议,讨论了关于重新划分乡镇区域案,决议:第一区划分为官榜、新溪、龙门、后垵、三泰、城苑6个乡镇。第二区划分为清溪、铜锣、兴感、名卿、龙山、蓬莱、金东、魁斗8个乡镇。第三区划分为感德、潘桃、长青、蓝进、多福、剑义6个乡镇。第四区划分为新康、大罗、宝溪、仙珠、西坪、三三6个乡镇。
民国三十年(1941年)一月,奉省政府令,第一区署裁撤,由县政府直辖乡镇公所办理行政事务。同年二月五日,第二区更名第一区,第三区更名第二区,第四区更名第三区。
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四月三日,奉省政府令特准设两区,即原第二区为长康区,设在长坑,原第三区为崇新区,设在西坪(民国三十三年六月迁三洋),其余为直属乡镇。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一月十五日,长康区署裁撤。同年三月二十三日,县政府令崇新区署迁徙蓝进,并辖长卿、乐德、福珊、潘桃、蓝进、多卿、龙涓、西洋、宝溪9个乡镇。同年十月十五日,崇新区署裁撤。全县行政区划调整为19个乡镇:城苑镇、泰安乡、官溪镇、龙榜镇、蓬莱乡、溪东乡、清溪镇、尚卿乡、新康乡、西洋镇、宝溪乡、蓝进乡、多卿乡、龙涓乡、长卿镇、八社乡、乐德乡、福珊乡、潘桃乡。
5、中华人民共和国
1949年9月20日,安溪县人民政府正式成立。全县行政区划仍沿袭地下时期建制的龙城、清溪、长康、崇新4个区。10月5日,安溪县人民政府安府民字第200号文件通知,经第一次党委扩大行政会议决定,区划划分如下:龙城区政府辖龙榜、官溪、泰安、城苑4乡;清溪区政府辖清溪、八社、乐德、尚卿、溪东、蓬莱6乡;崇新区政府辖西洋、新康、龙涓、宝溪4乡;长康区政府辖长卿、蓝进、福珊、多卿、潘桃5乡。
1949年11月4日,龙城区划为两区,即第一区辖城苑、泰安乡;第二区辖官溪、龙榜乡。清溪区划为两区,即第三区辖蓬莱、魁东、尚卿乡;第四区辖清溪、八社、乐德乡。
1949年12月1日,安溪县人民政府安府民字第408号文件通知,全县区划暂设七区。第一区辖城苑镇、泰安乡;第二区辖龙榜、官溪镇;第三区辖蓬莱、溪东乡;第四区辖清溪镇、八社乡;第五区辖尚卿、乐德、蓝进乡及长卿镇;第六区辖潘桃、多卿、福珊乡;第七区辖新康、宝溪、龙涓乡及西洋镇,原第一、二、三、四区的乡政府取消,由区直辖村。
1950年4月7日,安溪县人民政府安府民字第486号文件通知,崇新区划分为两个区,即第七区驻西坪,辖新康、西洋两乡,第八区驻龙涓(后移玳堤),辖龙涓、宝溪两乡。
1952年7月,根据《安溪县人民政府试行组织条例》(草案)第10条规定,全县划为14个区160个乡镇。一区,驻地砖文,辖1镇8乡;二区,驻地仙苑,辖9乡;三区,驻地彭西,辖15乡;四区,驻地湖头,辖1镇13乡;五区,驻地官桥,辖1镇12乡;六区,驻地龙门,辖13乡;七区,驻地西坪,辖12乡;八区,驻地珠洋,辖9乡;九区,驻地玳堤,辖9乡;十区,驻地尚卿,辖11乡;十一区,驻地长坑,辖1镇12乡;十二区,驻地剑斗,辖12乡;十三区,驻地感德,辖10乡;十四区,驻地珊屏,辖11乡。
1955年9月21日,安溪县人民政府[1955]安府秘字第28号布告,把全县14个区并为12个区,区公所名称一律冠以地名不以数字排列。12个区是:城关区,辖21个乡镇,区公所设在城厢镇;官桥区,辖28个乡镇,区公所设在官桥镇;蓬莱区,辖17个乡,区公所设在彭西乡;湖头区,辖14个乡镇,区公所设在湖头镇;西坪区,辖13个乡,区公所设在西坪乡;珠洋区,辖14个乡,区公所设在珠洋乡;龙涓区,辖13个乡,区公所设在玳堤乡;尚卿区,辖16个乡,区公所设在翰卿乡;长坑区,辖17个乡镇,区公所设在长坑镇;剑斗区,辖17个乡,区公所设在剑南乡;感德区,辖14个乡,区公所设在感德乡;珊屏区,辖14个乡,区公所设在珊屏乡;县直属乡:土楼、砖文、员宅、员溪、参内、祜水等6个乡,由县直接领导。
1956年6月8日,安溪县人委会[1956]县办字第18号文件通知,将全县12个区204个乡镇调整合并为7个区100个乡镇。城关区,辖13个乡镇;蓬莱区,辖11个乡;湖头区,辖12个乡镇;官桥区,辖15个乡镇;长坑区,辖25个乡;西坪区,辖14个乡;龙涓区,辖10个乡。
1958年3月20日,全县行政区划由7个区100个乡镇调整为28个乡镇。即城关镇、泰安乡、魁斗乡、官桥乡、龙门乡、春坛乡、金溪乡、蓬莱乡、科名乡、湖头乡、剑斗乡、沙上乡、西坪乡、大坪乡、宝山乡、翰卿乡、三洋乡、湖邱乡、龙涓乡、举溪乡、崇山乡、长坑乡、蓝田乡、珊屏乡、祥华乡、多卿乡、感德乡、桃舟乡。
1958年9月15日至11月,由28个乡镇调整合并组织9个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231个生产大队。即官桥、西坪、长坑、龙涓、城关、湖头、蓬莱、感德、剑斗人民公社。1960年1月13日,感德、剑斗两社合并为感德人民公社。
1961年8月15日,安溪县人委会[1961]县办字第11号文件通知,全县行政区划再次调整,设8个区91个人民公社。城关区,辖12个人民公社;官桥区,辖13个人民公社;蓬莱区,辖11个人民公社;湖头区,辖9个人民公社;西坪区,辖14个人民公社;龙涓区,辖7个人民公社;感德区,辖11个人民公社;长坑区,辖14个人民公社。
1965年4月18日,安溪县人委会[1965]安人办字第17号文件通知,撤销8个区91个人民公社的建制,重新成立城厢、魁斗、蓬莱、金谷、湖头、尚卿、官桥、龙门、虎邱、西坪、龙涓、感德、剑斗、长坑、祥华等15个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及城关镇人民委员会。
1968年5月至10月,全县15个人民公社、1个镇相继成立革命委员会,取代管委会、人委会。
1969年6月19日,晋江专区革委会[1969]晋专革组字第89号文件批复:城关镇革委会与城厢公社革委会合并为城厢公社革委会。
1979-11-17日,安溪县革委会安革[1979]627号文件通知,建立公社一级建制的国营丰田林场,并将祥华公社管辖的双垵、白桃、丰田3个大队划归丰田林场管辖。
1980年5月25日,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1980]综599号文件批复,同意恢复安溪县城关镇和湖头镇的建制,实行社、镇分治。分治后城关镇辖祥云街等6个居委会及上山等4个农业大队;城厢公社辖霞宝、团结、中标、码头等31个农业大队。湖头镇辖下东等6个居委会和湖一等4个农业大队;湖头公社辖沙堤、上路、黄武、下坑等31个农业大队。
1980年11月,公社、镇革委会更称公社管委会、镇人民政府。
1981年10月6日,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1981]综360号文件批复:同意从城厢公社划出罗内、岩前、坑头、美塘、镇中、镇东、参山、员潭、大厝、祜水等10个农业大队和田底、洋乌场成立参内公社,社址设在石堂宫。1984年4月12日,安溪县人民政府安政[1984]098号文件通知,参内人民公社直接组建乡人民政府。
1981-10-30日,安溪县人民政府安政[1981]517号文件通知,城关镇更名为凤城镇。
1981-11-21日,安溪县人民政府安政[1981]544号文件通知,从长坑公社划出岭头、蓝田、蓝一、蓝二、尚忠、进德、后清、黄柏、乌土、九等10个大队成立蓝田公社。社址设在蓝田。
1984年4月17日,安溪县人民政府安政[1984]104号文件通知,根据中共中央中发[1983]35号文件和闽委办[1984]4号文件的精神,安溪县进行政社分开,组建乡人民政府的试点工作。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由原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改建乡人民政府、生产大队改为村民委员会。7月,改建工作完成,改建后乡镇人民政府名称为凤城镇、城厢乡、魁斗乡、蓬莱镇、金谷乡、湖头乡、剑斗镇、感德乡、长坑乡、蓝田乡、祥华乡、尚卿乡、官桥镇、龙门乡、虎邱乡、西坪乡、龙涓乡、参内乡、丰田乡(乡场合署)、芦田乡(1959年10月4日组建国营芦田畜牧场。1965年12月2日,西坪茶场与芦田场合并组建安溪县芦田茶场,乡场合署)、白濑乡(1959年8月25日组建白濑林场,乡场合署)人民政府。
1984年8月15日,安溪县人民政府安政[1984]275号文件通知,省人民政府同意安溪县蓬莱、官桥、剑斗3个公社改为镇建制,芦田、白濑、丰田3个场改为乡建制(场仍在)。
1987年6月11日,安溪县人民政府安政[1987]23号文件通知,福建省民政厅同意我县建立湖上、桃舟、大坪3个乡。撤销湖头乡建制,将原湖头乡的珍地等12个村划出设立湖上乡建制,乡政府驻湖上村;将原湖头乡管辖的大埔等25个村划归湖头镇管辖。将原属感德乡管辖的桃舟等7个村划出设立桃舟乡建制,乡政府驻桃舟村。将原属虎邱乡管辖的大坪等7个村划出设立大坪乡建制,乡政府驻大坪村。
1991-11-26日,安溪县人民政府安政[1991]综41号文件通知,城厢乡、金谷乡、感德乡、虎邱乡、龙门乡、芦田乡改为镇建制。
1992年8月12日,安溪县人民政府安政[1992]16号文件通知,魁斗乡、西坪乡改为镇建制。
1994年4月7日,安溪县人民政府安政[1994]综117号、118号、119号文件通知,桃舟乡增设连山村、龙涓乡增设培福村、长坑乡增设祥泉村;同年5月7日,安溪县人民政府安政[1994]综166号文件通知,龙涓乡举溪村析为举溪、举源、安美村。
1995年7月21日,安溪县人民政府安政[1995]综218号文件通知,凤城镇增设祥都、凤山、东岳、朝阳、凤明、北石、龙湖、华新居委会和新增芹石、徐州村(村场合一)。
1996年10月9日,安溪县人民政府安政[1996]综473号文件批复:丰田乡更名为福田乡,实行“以乡带两场”(福前农场,1958年4月创办;丰田林场,1979年11月创办。)体制。安溪县行政区划为:凤城、湖头、官桥、蓬莱、剑斗、城厢、金谷、感德、龙门、虎邱、芦田、西坪、魁斗等13个镇,祥华、长坑、蓝田、尚卿、湖上、福田、桃舟、白濑、龙涓、大坪、参内等11个乡,下辖437个村民委员会、22个居民委员会(其中430个村委会和14个居委会详见县志)。
三、行政隶属
凤城镇:下西、上西、祥云、东北、小东、南街、祥都、凤山、东岳、朝阳、凤明、先声居委会、上山、吾都村,宋、元、明、清属归善乡在坊里,民国属城苑镇东美、南祥、都岭保;北石、龙湖、华新居委会及美法村,宋、元、明、清属归善乡永安里,民国属城苑镇美法保;建国后先后同属城厢镇,凤城镇。
湖头镇:下东、仁福、船巷、庙巷、宗城、四角井居委会及湖一、湖二、湖三、湖四、溪美、福寿、汤头、横山、大埔、前溪、后溪、埔美、前山、半岭、山都、高山村,宋、元、明、清属修仁乡感化里,民国属清溪镇忠义、河阳、福溪、横山、后溪、高山保;郭埔、云林、上田、产墘(贤)、东埔、许前、桥头、下坑、登贤、美坂、美溪、半山、竹山村,宋、元、明、清属修仁乡来苏里,民国属清溪镇登贤、都贤、湖苑、霞山保;建国后先后同属四区,湖头公社、湖头镇。
官桥镇:官桥居委会、官桥、官郁、仁宅、莲美、莲兜美、仁峰村,宋、元、明、清属归善乡依仁里,民国属官溪镇官郁、仁峰、莲美保;碧一、碧二、仙都、岭头、吾宗、赤岭、驷岭、芹石(1999年7月自驷岭析出)、恒美、燎源、洪塘、草坂、善坛、石林、石岩、上苑、山珍、马狮、善益、益林、新厅村,宋、元、明、清属积德乡新溪里,内村村属修仁乡崇善里,新春村属金田乡兴一里,民国属官溪镇碧山、虞都、赤岭、驷岭、五里、山荆、善坛、上苑保;建国后先后同属五区、官桥公社、官桥镇。
蓬莱镇:蓬莱居委会、联盟、岭东、岭南、岭美、蓬溪、蓬新、联中、美滨、鹤前、蓬星、植洋、鸿福、福山、登山、彭格、竹林、中芹村,宋、元、明、清属修仁乡崇善里,民国属蓬莱乡彭西、岭南、蓬中、美滨、登山、鸿福保和城苑镇彭格保;上智、上东、上西、温泉、龙居、龙溪、鹤厅、吾邦村,宋、元、明、清属金田乡兴一里,民国属尚卿乡上智、温泉、龙居保;新林、内、寮海、新坂、新美村,宋、元、明、清属金田乡兴二里,民国属蓬莱乡新林保;建国后先后隶属三区、十区、蓬莱公社、蓬莱镇。
剑斗镇:剑斗、东阳、双洋、前炉、福斗、红星、月星、举口、云溪、潮碧、御屏、仙荣、圳下,后井村,宋、元、明、清属金田乡常乐里,民国属乐德乡剑斗、东阳、由义、御屏、仙门保;建国后先后属十二区、剑斗公社、剑斗镇。
城厢镇:墩坂、经兜、经岭、玉田、南英村,宋、元、明、清属归善乡长泰里,砖文、土楼、员宅、路英、涝港、过溪、石古、古山、南坪、同美村,宋、元、明、清属归善乡永安里,民国同属泰安乡墩坂、经兜、砖宅、土楼、古垵保和城苑镇同美保;雅兴(澳江属永安里)、勤内、上营、光德、码头、仙苑、中标(属修仁乡崇善里)、霞宝、团结村,宋、元、明、清属归善乡光德里,民国属城苑镇雅兴、光德、仙苑保;建国后先后隶属一区、二区、城关公社,城厢镇。
金谷镇:元口、丽山、三元、洋内村、宋、元、明、清属金田乡兴二里,民国属蓬莱乡三元保;中都、田头、渊兜、大演、山岭村,宋、元、明、清属修仁乡来苏里,金谷、金东、金山、汤内、华芸、尚芸、芸美、景卿、河美、河山、美洋、东洋、深洋、洋中、溪榜村,宋、元、明、清属修仁乡崇善里,民国同属溪东乡五社、金谷、芸美、美洋、同榜保;建国后先后属三区,蓬莱公社,金谷镇。
感德镇:洪佑、五甲、洋山、槐植、槐东、槐川、槐阳、大格、潘田、华地、大坂、炉地、福德、岭西、尾厝、霞春、霞庭、霞中、霞云、石门、龙通、岐阳村,宋、元、明、清属金田乡感德里,民国分属潘桃乡感德、槐植、潘田、桃舟保和乐德乡霞春、仙门、岐阳保;建国后先后属十三区、感德公社、感德镇。
龙门镇:山头、寮山、龙门、龙山、湖山、炙坑、观山、榜寨、仙地、仙东、仙西、仙凤、和平、白云、龙美、翠坑、金狮、洋坑、美卿、美顶、美内、榜头、大生、山美、光孝、后坂、溪坂、溪内、溪窑、桂瑶、桂林村,宋、元、明、清属归善乡依仁里,民国属龙榜镇寮山,龙山、湖山、榜寨、仙地、金狮、美卿、榜头、山美、溪内、桂瑶保;建国后先后属六区,官桥公社,龙门镇。
虎邱镇:湖丘、湖东、湖西、芳亭、竹园、林东、石山、高村、双格、金榜、仙景、美亭村,宋、元、明、清属积德乡新康里,民国属新康乡虎邱、柏亭、竹园、林东、金榜保;双都、罗岩、美庄村,宋、元、明、清同属积德乡新康里,民国属宝溪乡罗岩保;少坑、文美、福井村,宋、元、明、清属金田乡兴一里,民国属尚卿乡洋山保;建国后分别属七区、八区、十区、西坪公社,虎邱镇。
芦田镇:芦田、石盘、福岭、三洋、朝阳、红村、内地村,宋、元、明、清属积德乡崇信里,鸿都、招坑村属龙涓里,民国属西洋镇福岭、三洋保和龙涓乡玳堤保,云山村民国前则属金田乡还一里,民国属蓝进乡紫柏保;建国后先后属八区、九区、西坪公社,芦田镇。
西坪镇:西华居委会、西坪、西原、百福、内山、后格、湖岭、尧阳、尧山、南岩、松岩、上尧、龙地、龙坪、柏叶、柏溪、赤水、赤石、平原、留山、珠洋、盖竹、宝山、宝潭、内社、大垅格村,宋、元、明、清属积德乡崇信里,民国属西洋镇西坪、福岭、尧阳、松尧、龙地保和宝溪乡宝东、宝西保;阳星村民国前则属金田乡兴一里,民国属尚卿乡俊新保;建国后先后同属七区、八区、西坪公社、西坪镇。
魁斗镇:魁斗、尾溪、凤山、溪东、蓬庭、鲁藤、奇观、佛仔格村,宋、元、明、清属修仁乡崇善里,民国分别隶属溪东乡东山保、城苑镇蓬庭保、蓬莱乡奇观保;贞洋、钟山、镇东、镇西村、宋、元、明、清属归善乡长泰里,民国分别隶属溪东乡溪山保、泰安乡镇抚保;建国后先后隶属二区、三区,城关公社,魁斗镇。
祥华乡:祥华、祥东、东坑、小道、福洋(感德里)、河图、福新、和春村,宋、元、明、清分别属金田乡还一、还二里,石狮、旧寨、新寨、郑坑、美西、美仑、后洋、白玉、白坂、白荇、珍山、崎坑村,宋、元、明、清属积德乡崇信里,民国分别隶属福珊乡华地、祥东、福安、福春保和多卿乡西寨、新田、美洋、白玉、珍田保;建国后先后隶属十四区,长坑公社,祥华乡。
长坑乡:长坑、华美、下林、玉湖、文坪、珍田、祥泉、山格、月眉、南斗、玉南、青苑、云集、云一、云二、玉美、扶地、衡阳、南阳、西溪、小西、福春、水缸、珊屏、三村、田中村,宋、元、明、清属金田乡还二里,民国分别隶属长卿镇华美、平湖、山格、南斗、衡阳、西溪保和福珊乡福春、珊屏、三村保;建国后先后隶属十一区、十四区、长坑公社、长坑乡。
蓝田乡:蓝田、蓝二、蓝一、尚忠、内春、益岭、益溪、湖坂、九、山内寨、进德、后清、乌殊、黄柏、乌土村,宋、元、明、清属金田乡还一里,民国属蓝进乡长美、尚霞、华岭、进德、黄柏保;建国后先后隶属十一区、长坑公社,蓝田乡。
尚卿乡:翰卿、翰苑、新楼、灶美、灶坑、福林、尤俊村、徐州村(场),宋、元、明、清属金田乡兴一里,中山、中兴、后福、园德、科名、科洋、黄岭、科山、青洋、银坑村,宋、元、明、清属金田乡兴二里,民国属尚卿乡翰卿、俊新、中兴、科名、青洋保;建国后先后为十区,分属西坪、蓬莱、湖头公社,尚卿乡。
湖上乡:湖上、珍地、雪山、盛富、格头、横坪、飞亚、飞新、黄武、上路、沙堤、长林村,宋、元、明、清属修仁乡感化里,民国属八社乡湖珍、盛富、飞新、沙上保;建国后先后属十二区、湖头公社,湖上乡。
白濑乡:白濑(来苏里)、下镇、长基、寨板、上格村,宋、元、明、清属金田乡常乐里,民国属八社乡镇坂、长举保;建国后隶属四区、十二区、湖头、剑斗公社,白濑乡。
桃舟乡:桃舟、莲山、下格、吾培、达新、棠棣、康随、南坑村,宋、元、明、清属金田乡感德里,民国属潘桃乡桃舟、达新、棠棣保;建国后属十三区、感德公社,桃舟乡。
福田乡;双垵、尾洋、庵兜、白桃、丰田(崇信里)村及福前场域,宋、元、明、清属金田乡感德里,民国属福珊乡福安,白桃保和多卿乡珍田保;建国后先后属十四区、长坑公社、祥华公社,福田乡。
龙涓乡:下洋、赤片、西兴、山后、福昌、福都、福黎、培福、宝都、钱塘、黎山、吉山、玳堤、山坛、芹山、后田、半林、龙房、碧岭、美岭、新岭、新民、庄灶、连祠、崎畲、珠塔、石塔、湖陵、内灶、灶坪、举溪、举源、安美、长塔、长新、鹤林村,宋、元、明、清属积德乡龙涓里,民国为龙涓乡西霞、福山、三乡、玳堤、中山、美林、新岭、庄山、珠塔保和宝溪乡内灶、举溪、溪林保;建国后为九区和隶属八区,龙涓公社、龙涓乡。
大坪乡:大坪、香仑、前洋、萍州、双美、福美、帽山村,宋、元、明、清属积德乡新康里,民国属新康乡太平、萍州、林东保;建国后先后属七区、西坪公社、虎邱公社,大坪乡。
参内乡:大厝、美塘、参山、祜水、镇东、镇中、罗内、坑头、田底、岩前、员潭村(永安里),宋、元、明、清属归善乡长泰里,民国属泰安乡大厝、参山、祜水、镇抚、罗内保;建国后先后属一区、二区、城关公社、城厢公社,参内乡。
注:史料来源于档案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