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十四年(1925年)秋,王祝三(剑斗镇月星村人)为建造剑斗东山成美、益美两座石桥,往马来西亚募捐。期间,会晤了马来西亚影埠侨商官光厚(长坑乡福春村人)。官认为:“利人以桥,孰若教人以学,治乱基子教化,兴邦必先树人。”“若有中等学堂,俾乡党(学)子求深造,其效必宏。”王祝三喜出望外,欣然赞同。官光厚捐巨资四万元白银,陈诗景(祥华乡福洋村陈延活之长子、诗埔之兄)捐资一万元白银。同时得到海内外有志仁士的大力支持,集腋成裘。由王祝三负责办学堂。民国十六年(1927年)十月一日,选定崇德书院为校舍,命名为安溪私立崇德中学,由福建省教育厅批准立案。安溪私立崇德中学的创办,成为安溪第一所私立中学,而崇阿小学系属官光厚独资创办。
建置崇德中学、崇阿小学永久校产 为使崇德中学久办不衰,越办越好,成为永久学校。官光厚提议创立永久校产,王祝三再度往马来西亚募捐。民国十八年(1929年)四月十五日官光厚亲抵厦门选择地址。民国十九年(1930年)四月又从马来西亚返回操置校产事宜,认购岐西堡树脚,即今鹭江道透连挑水巷这块地皮。同年八月二十四日,官光厚与利合建筑公司签订承包建筑校产契约。十二月十五日正式开工。民国二十年(1931年)八月校产正式落成。校产为钢筋水泥结构的3层39间西式楼房,一层有13间店铺,即今鹭江道门牌2-28-224号、透连挑水巷门牌16-24号。占地面积1044平方米,建筑面积2827平方米。共支付11.0236万元白银。其中崇德中学支付7.5271万元白银,其余3.4965万元白银,由官光厚为崇阿小学支付。故董事主席王祝三与官光厚订约:今后校产租金收入分配,崇德中学得2/3,崇阿小学得1/3。此校产经福建省教育厅批准立案永久校产(一九三○年六月十一日,崇德中学校董会经省教育厅批准备案,正式成立,它是具有法人代表的群众团体),优免房产税。详见“省财政厅二三三六训令准优免厦门鹭江道挑水巷本校全座校产楼店,房铺揖令用版标明为校产。”
建国后该校产为厦门房管局接管 建国后,崇德中学、崇阿小学收归公办,并易名为安溪第四中学、福春小学。崇德中学、崇阿小学在厦校产,由厦门市房管局接管。
收回在厦校产的产权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面落实华侨政策,保护华侨、侨眷的合法权益。校友苏福成于1981年9月回安溪崇德中学工作,看到在厦校产收回有望,就联系校主(王祝三)之子王积健、官光厚之子官明琦、原副董事长王江南、校董之子王亦范、原崇德中学前后两任校长吴玉麟、苏忠琴、长坑乡侨联王启超(校友)、乡贤苏忠阵等,成立安溪崇德中学在厦校产收回领导组,并于1981年10月1日(崇德中学校庆日)向安溪县人民政府提请报告,要求恢复“崇德中学”校名。1981-12-11日,安溪县人民政府批准恢复原校名“安溪崇德中学”,并颁发公章一枚。
崇德中学校名恢复后,收回校产名正言顺。紧接着即四出查资料、找证据,于1982年3月1日向安溪县人民政府报告,要求收回在厦校产。1982年3月12日,安溪县人民政府向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侨务办公室报告,要求协助督促厦门市房管局归还由华侨集资兴建的安溪崇德中学在厦的全部校产。
同时,联系海外官光厚的子女官国琮、官银英,安溪崇德中学第一任校长王瑞璧,原校董徐德需(为收回校产而奔波,不慎跌断了脚)等人,并由海外校友王瑞璧、徐德需、官国琮、官银英、林济民、王金彩、林道远、白启民、林成章等联合签名,致函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恳求督促厦门市人民政府速归安溪崇德中学在厦校产。
几经奔波、几经周折,自1981年至1984年2月间,先后数十次到厦门市房管局提供证据、核实材料;往福建省晋江地区有关部门请示和反映情况;走访漳州、广州等地,探望与联系回乡探亲的校董和校友(其费用基本由校友、乡贤自负)。在做这些工作中,得到陈乃昌(安溪龙涓人,原外贸部副部长)、肖枫、王金水、洪流、王资生、白凤毛等老领导、老同志的帮助,得到有关部门的关心和支持,终于1984年2月,厦门市房管局同意该校校产所有权退给安溪崇德中学校董会、崇阿小学校董会,当年领回房产证。
1985年2月11日,首期退还151.44平方米的使用权。1986年2月,厦门卷烟厂退还1616平方米的使用权。1991年收回约近1800平方米的使用权。尚有千余平方米的使用权至今仍未收回(基本是安溪藉的老租户)。
收回后的房产,因建房时间长,久年失修,已破烂不堪,加上大部分房屋又是厦门卷烟厂的生产车间,只使用不维修,受损甚为严重,成为一片危房。为出租和使用安全,延长楼房寿命,由王积健堂兄王今生向银行贷款10万元人民币作为整修启动资金,1986年5月开始整修,至1991年9月整修全部完成,共支付整修资金19.9114万元,由整修后的房屋如数出租而回收的房租偿还贷款和支付整修款。
在厦校产的管理 在厦校产产权属于崇德中学、崇阿小学董事会。校董会历来在厦设有房管处,并订有房产管理细则(详见《私立崇德中学六周年要览》)。崇德中学、崇阿小学在厦校产收回后,就于1983年7月召开第四届崇德中学董事会(届次沿续建国前的第三届),推选陈乃昌为董事长,苏福成为第一常务副董事长,委派副董事长王江南常驻厦门,主抓房产收回和整修工作。1989年9月,召开第五届崇德中学董事会,选举官宏光为董事长,苏福成为常务第一副董事长。董事会负责管理在厦全部校产,并设置厦门房管处,按原房产管理细则具体管理崇德中学、崇阿小学在厦全部校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