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民·
庄希泉祖籍福建省安溪,1888年9月9日(清光绪十四年八月初四)出生于福建厦门,①父亲庄有理在厦门和上海开办庄春成商号(货栈),经营土特产、手工业品以及文具纸张等,在台湾也有庄春成联号。庄童年在厦门读了6年私塾。12岁时,遵照父亲的吩咐,进了日本人在厦门办的东亚书院。由于对奴化教育不感兴趣,几乎整天游泳、划船、踢毽子。这样过了3年,父亲见他无心上学,便让他休学在家打算盘、学生意,由姨父介绍从南洋回国省亲的好友陈观波给他补习功课。陈系前清秀才,不仅熟悉旧学,每晚给他讲授《诗经》、《左传》、《礼记》,而且由于在新加坡做生意兼任崇正学校校长,见多识广,常给他讲述南洋的风土人情、华侨的艰苦经历,以及孙中山在海外进行革命活动的故事,给他打开了一扇通向南洋的窗户,促使他后来只身南渡,并献身振兴中华的伟大事业。
1906年,18岁的庄希泉随父亲到上海,在庄春成上海分号任出纳。22岁继任该店经理。当时的上海是反清革命志士云集之地,上海的泉漳会馆又是福建革命人士经常聚会的场所。该会馆办的泉漳中学也有一批进步的知识分子在那里当教员。这所学校的经费是由同乡商号提供的。这期间,庄希泉就在泉漳会馆和泉漳中学,结识了不少革命人士,读了一些进步书刊,如章炳麟的《驳康有为论革命书》、邹容的《革命军》以及于右任创办的《民主报》等,开始接受革命思想,激起了对革命的同情和向往。
1911年武昌起义,各省纷纷响应。11月,上海也举行起义,成立了军政府。为了解决财政困难问题,军政府组织了筹饷队,分赴南洋各地募捐。庄希泉积极参加了筹饷队,利用同乡关系开展工作,较顺利地完成筹饷任务。第二年,孙中山辞去临时大总统职务,专心研究实业建国诸问题,并在上海筹组中华实业银行,委派军政府驻沪理财特派员沈缦云为该行筹备主任。庄希泉与沈缦云素有交往,便应邀率队赴南洋各埠招募中华实业银行股份,②并在马来亚的槟榔屿,经该埠同盟会负责人黄金庆、陈新政介绍,正式加入同盟会。
1915年,庄希泉在新加坡与老同盟会员陈楚楠等人合股创办中华国货公司,担任该公司经理。过2年,又倡办南洋女子师范(即新加坡著名南洋女中的前身),任该校董事长。他提倡国语,精选教材,从国内聘请进步教师,并取得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的赞助。女师着重培养华文师资,对发展华侨教育有过积极的贡献。
1920年初,国内“五四”运动的反帝怒潮风起云涌,“外争国权,内惩国贼”、“还我山东”等口号,也传播到新加坡。爱国华侨因痛失胶州湾,拒绝参加英殖民政府举办的庆祝欧战胜利的活动。殖民当局对此极为不满,怀疑此事出于华侨学校爱国师生的鼓动,便于同年5月,颁布《海峡殖民地教育条例》。③这是一个以镇压华侨爱国运动为目的条例,因而遭到新马广大爱国华侨的强烈反对。庄希泉与余佩皋④等一起发动华侨各界人士,联合组织了“学务维持处”,发起签名请愿运动。庄希泉被推选为三位请愿代表之一,他下决心,“虽牺牲全盘生意,也要替华侨争回一点人格”,整天奔走呼号,积极开展工作。不久,他便遭殖民当局秘密逮捕,被拘留了55天,于1921年1月12日被驱逐出境。他与爱国侨胞依依惜别时,满怀激情地填了阙《出境留别》(满江红),词的最后写道:“我十年相亲的同胞啊!望你勿从此灰心,望你勿从此便辍,待故国山河重改造,从头说。”⑤表示对革命的坚定信念和对爱国侨胞的殷切希望。回国后,他在上海与夫人余佩皋合作编写了《英属南洋华侨教育之危机》一书,揭露英殖民政府摧残华侨教育的真象。
1922年,庄由上海回厦门,在海外华侨的资助和支持下,创办厦南女子师范兼附属小学,任该校董事长,余佩皋任校长。夫妻二人倾心尽力,抱着为中华民族争光,为海外侨胞争气的心愿去办学,将厦南女师办得生气勃勃,颇得好评。但也遭到社会上一部分顽固势力的反对。经过不屈不挠的斗争,终于取得家庭的支持,过去弟妹十多人都在日本人办的学校读书,也都转到“厦南”来上学。
1925年,第一次国共合作时期,庄希泉在厦门参加国民党,任福建临时省党部执行委员(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脱离关系)。这一年,上海“五卅”惨案发生,激起全国人民的反英、反日怒潮。根据广东国民党中央党部的指示,庄希泉等及时组织“厦门外交后援会”,进行反对英、日帝国主义的斗争,动员罢工,抵制敌货。日本驻厦门领事以台湾籍民参加反日活动为由,强行逮捕了庄希泉,把他关押在日本领事署。厦门80多个团体出面交涉无效,亲友们担心他有生命危险,让余佩皋到日本领事署商谈,日方提出要庄具悔过书,声明退出外交后援会,否则押解台湾严办。对此,庄希泉宁死不屈,坚决加以拒绝。遂于7月14日被押送上船,当时厦门数千名群众,环绕码头为其送别。庄在敌人的刀枪包围中,大声疾呼,要厦门人民坚决、彻底干下去,不要因他被捕而有所顾忌。庄被关押在台湾,监狱条件恶劣,时值冬天,衣着单薄,食不充饥。但他在饥寒交迫下,仍然没有失去革命的信心,写下了“不管人间有险途,倔强到底犹依吾;何时亲友能相见,共醉花凋酒数壶”的诗句。⑥他在台湾被监禁了9个月,经亲友营救出狱,曾一度取名庄一中,表明自己是一个中国人。由于日本政府不许他返回中国大陆,他于1927年春,拟取道东京,再转赴南洋。当轮船停泊在上海码头时,他趁机潜入市区。不久,即申请中国公民证,并在《新闻报》上发表声明:“我是中国人,并非日本侨民。”署名庄海涵。
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庄泉希流亡菲律宾,与王雨亭在马尼拉创办《前驱日报》,任经理兼编辑,在华侨中宣传反蒋与抗日。同时又与王雨亭等人合作经营中华影片公司,组织放映苏联影片《夏伯阳》、《大马戏团》、《北极探险》等。
1934年夏,庄从菲律宾回厦门省亲,被国民党政府逮捕,声言要押解福州审判、枪决。经亲友多方营救,由日本领事出面交涉,要求引渡。庄本人坚决反对,但结果,国民党政府还是将他引渡给日本领事,关押在鼓浪屿的日本领事署拘留所。在拘留所,由于抗议日看守毒打犯人,庄自己也被打得头破血流,但不久即获释。
抗日战争爆发后,庄希泉到香港主持福建救亡同志会,任香港福建同乡会常务委员,倡办建光学校、立华女中,收容大陆逃港难童。此外,还赞助香港台湾革命同盟会成员所创办的《战时日本》杂志。
1941年底太平洋战争爆发,庄希泉由香港回到广西桂林,组织闽台协会,继续从事抗日救亡活动。为了支援中共广西省工委的经费,他和儿子庄炎林(时任中共广西省委交通员和广西大学地下党支部书记)专程跋涉到澳门。由于他本人曾在香港从事抗日救国运动,不便出头露面,便留在澳门接应,由庄炎林出面,将其在香港的全部家产加以变卖,悉数捐赠。
抗日战争胜利后,由于国民党蒋介石集团肆意挑起全面内战,负责与庄希泉联系的中共人员撤回延安,他不得不再次南渡,在新加坡捷通行任经理,经营出口贸易及发行苏联影片,并继续担任南洋女中董事长。
1949年5月,中国人民的解放战争已取得决定性胜利。毛泽东主席电邀南洋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回国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庄希泉受中共南方局委托,从旁积极配合做工作,促陈早日成行。⑦新中国成立后,庄希泉出任中央人民政府华侨事务委员会委员、副主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运动委员会委员等职。历任第一届至第五届人大代表、常委,第五、六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副主席、代主席、主席、名誉主席等职。
1988年5月14日,因病在北京逝世,终年100岁。
(《华侨华人历史研究》1989年第二期)注释:
①他父亲庄有理曾在当时沦为日本殖民地的台北经商,加入台湾籍。根据血统在异国籍法,庄希泉便自然具有台湾籍的身份。
②中华实业银行初创时,股本暂定银洋5000000元,公股商股各半。商股除在国内招股外,特派沈缦云赴南洋向华侨商界劝募。临行时因沈调任南京政府交通财政部长,遂委请庄希泉代理队长职务,带队往南洋招募股金。在广大爱国华侨的热情支持下,很快就完成招股任务。1913年5月15日,中华实业银行在上海江西路正式开幕,孙中山任该行名誉董事长,沈缦云任总经理。该行在新加坡设南洋总分行,庄希泉被委任为协理。不久,由于二次革命失败,沈缦云被袁世凯通缉,中华实业银行宣布解散,股金也发还各股东。
③该条例规定:华侨办学校,必须经英殖民政府批准登记;校长、教员必须经审查才可就职;教材须经审查批准方可采用;国内来的学生亦必经审查方可入学。并订有罚款、取缔等措施.
④余佩皋(女)原籍江苏苏州,前清京师女子师范毕业,当时任南洋女子师范校长。1920年与庄希泉在新加坡结婚,1934年病故于上海。
⑤庄希泉、余佩皋:《庄希泉、陈寿民关系之记载》、《南洋英属华侨教育
之危机》,上海南洋教育社,1921年3月版,第9页。
⑥庄希泉:《台湾监狱杂录》(复印件)。
⑦陈嘉庚是1949年5月5日同庄明理乘“加太基”号邮船离开新加坡取道香港回国的。庄希泉也于同年11月25日乘飞机到香港并逗留一段时间,至1950年1月15日才到达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