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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德化流通货币的变迁

发布日期:[2016-08-16] 阅读人:1637  字号:      
清朝后期,我县的流通货币大量出现银元。当时,外国商人携带外国银元来购买瓷器、茶叶及手工艺品。外来银元主要有西班牙、法国、荷兰、日本、美国等。 民国初期,在市场上流通的货币,主要是以银元为媒介。1911年,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推翻了统治中国267年之久的清王朝,于1912年建立民国政府。为了纪念共和制的建立和限制外币的流入,在南京、天津特制了许多纪念币银元,大量在市场上流通。出现在我县市场上的有孙中山半身像的开国纪念币,背面铸有“壹圆”字样。作为辅币使用的有中华元宝、黄花岗七十二烈士等纪念币。民国三年(1914),大量铸造“袁大头”银元,有壹圆和半圆、贰角、壹角等,主要是天津造币厂所制造,其他省也有仿造“袁大头”壹圆币,其成色不一。外国货币是日本的“龙洋”银元最多,主要是用来购买瓷器的,传有“一箱瓷器一箱白银”之说,其次是墨西哥的“鹰洋”银元。当时市场上还出现壹圆、伍圆、拾圆三种纸币,其三种票面,可用以兑换银元及代银元流通。这三种纸币,是“中国银行”发行的统一票面,但在我县流通的,每张都加盖有福州、厦门等银行的字样。这三种纸币的流通,开始有所信用,不久便成为废纸。 民国二十四年(1935),民国政府下令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使用“法币”(法律所规定)。这一期间,前段在市场上常见的主币有清朝、外国和民国三方面的银元。清朝的银元有:光绪元宝、宣统元宝,均是背“坐龙”,重七钱二分,正面分各省造;大清银币,背“龙图”,天津造币总厂制造,重七钱二分;宣统三年造大清银币,背“飞龙图”,重七钱二分。外国银元有:日本“壹圆”,背“龙图”,明治年号和大正年号为最多;墨西哥“鹰洋”壹圆;美国“鹰银”,背面自由女神拿花,俗称番仔拿花;英国的正面壹圆,背面爱德华七世人头像,还有在印度造的壹圆,背面“站人”图像,俗称拿拐;法国在越南造壹圆,背面“座人自由女神”。民国银币有:孙中山像开国纪念币壹圆,俗称小头;袁世凯像头民国三年铸造壹圆,俗称大头银;民国廿一年造的正面孙中山像,背面“帆船”壹圆。辅币有银角、半圆,还有角以下的铜元。 银角:福建官局造壹角、贰角、伍分三种,背面“龙图”,以及湖北省、浙江省、广东省、江南省、河南省等铸造的,以广东、福建二省铸造的银角在我县流通为最多。此外,还有福建省造贰角、壹角两种;福建都督府造的有辛亥革命纪念币贰角,中央有一“闽”字;福建官局造另一种银币,正面写贰毫,背面英文中写“20”字样;福建银币厂造的中华元宝,有中华癸亥、民国甲子等的壹角、贰角;民国十七年、廿年、廿一年福建银币厂造壹角、贰角的黄花岗纪念币。 铜元:民初大量发行开国纪念铜币,正面写拾文,花边图案,背面写“中华民国开国纪念币”,分有各省造的各种铜币,其品种繁多。民国廿四年(1935)后造的铜币,单位改为壹分、贰分、伍分等。 民国初期的币制,是延续清末的计算方法,仍以十个铜钱当一个铜元,十个铜元当壹角银币。所以铜元初期多造有“当十”二字,后来才逐暂改为拾文、壹枚、壹仙、(广东省在民国五年铸造的铜元改为以仙计算)、壹分等等。 纸币:民国前期发行的纸币大体分为四大银行。 中国银行发行的有壹圆、伍圆、拾圆,可凭票兑换银元;中国农民银行发行有壹圆、拾圆,后来发行伍拾圆、壹佰圆等;中国交通银行发行的,票面额与农民银行大同小异,只是票面颜色和图样不同而已;中央银行发行纸币最多,前期发行的票面最大为壹佰圆。 以上为民国初期货币流通简况,这一期间,是以银元、铜元和纸币一起并用,相对而言,其信誉是比较稳定的。 民国廿四年(1935)十一月四日起,民国政府发行了兑换银元的纸币,代替银元流通,同时由政府规定一律使用“法币”(由国家法律规定必须使用的纸币),大量的纸币是由“中央银行”发行,中国银行、中国交通银行、中国农民银行(1936年2月开始发行)亦同时发行,但此“三行”发行的纸币逐渐减少。中央银行发行的法币,票面额一张高达几十万圆,最小面额是壹仟圆,其信誉开始丧失,遂而通货膨胀。1937年福建省银行发行壹角、贰角、伍角三种辅币券。民国31年(1942)5月发行“关金券”纸币,票面有壹圆、伍圆、拾圆、贰拾圆、伍拾圆、壹佰圆等六种。后来因贬值,又出现面额伍拾圆、壹仟圆、贰仟圆、伍仟圆、壹万圆等钞票。信誉随之日益丧失。到民国卅六年(1947),中央银行发行的“法币”增至6636944亿元,造成通货膨胀,在市场上完全丧失信誉,老百姓自行宣告无用。为适应流通需要,咱县随之出现了“本票”(详见本期李孝信撰写的民国时期金融业和民间借贷)。民国三十七年(1948)8月19日中央银行推出“金圆券”,票面最大的一张伍拾圆,最小的一张壹圆,致使出现抢购风,许多商店、粮店门前挂上“早晚时价不同”的牌子,各种物价一日数变,价格上涨惊人,整个经济处于崩溃之中,市场商店对“金圆券”自觉抵制不敢用,最后只好去烧火或糊墙壁。 由于以上情况,解放前夕德化曾由各商店汇同行业,恢复古老的“以物易物”的商品交换形式,如棉布店的店门前增设了量米的斗、升(一斗为15市斤,1升为1.5市斤),用大米或其他物品进行等价交换。当时农民买一尺“乌斜纹”布用1升大米,“丝光兰”每尺1.2升大米,其他日用品主要也是用大米进行交换。这种“以物易物”的办法必竟是古老的、落后的,只是不得已的权宜之计,因此,到1948年再次出现使用黄金、银元、铜元等货币,以作为商品流通之媒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