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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历代进士简况

发布日期:[2016-08-16] 阅读人:1637  字号:      
德化县历代有多少进士?他们当了什么官职?……在闲谈中不时有人提出这个问题。 本文就有关方志的记载和查阅一些地方族谱资料,略加整理。为了便于读者了解历史,并将封建社会科举和历代官职制度作必要的注释。 进士,为封建社会取士之制。隋朝始立此科目,唐、宋沿袭之,其时凡举人(注一)试于礼部(注二)者,皆得称进士。明、清之制,举人会试(注三)中式(注四),殿试(注五)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通称皆曰进士。 明、清时代还有“明通进士”之设。据《清通典选举》载:清雍正五年,准会试落卷内拣选文理明通者引见以教谕即用。嗣于乾隆二年、十年、十九年俱照此举行,于正榜外另悬二榜,谓之“明通榜”。其取之士称明通进士。 我县五代后唐长兴四年建县,置县前有否中式进士已无从稽查。据现有史料记载、宋、明、清三个朝代,全县得中进士者共二十五人,特奏名进士十六人,明通进士四人。现简介如下: 宋代 林扬休:杨梅人,林程之子。徽宗重和元年(1118)戊戌科进士。史载我县“登第自扬休始”。 苏钦:字伯承,善均里人(据族谱记载,即今雷峰公社长基大队石城村)。徽宗宣和六年(1124)甲辰科进士。初任江西帅司(注六)因平帅漕(注六)之叛有功,晋升为四川巴州守。上任前,高宗皇帝谕之日:“巴去朝廷甚远,卿务镇静存抚百姓”。钦答之:“臣当宣布朝廷宽大之恩。”时朝廷按州之旧例,拨给三十缗给苏钦作为脚乘钱,钦拒之曰:“未能补公家岂敢费私帑。”遂悉数封还,并代民输赋。后到阆州(今四川阆中县)任职,首陈利病六事,将自己所领例钱送给诸司。后任利州路(故治在今陕西省南郑县)转运判官(注七),又上书时政五事。最后卒于成都。著作有《两汉提要》十卷,庆元间修《高宗实录》等。 陈廷杰:生平不详。孝宗淳熙五年(1178)戊戍科进士。 苏权:善均里人(即今雷峰公社长基大队石城村),进士苏钦之孙,苏洸之子。孝宗淳熙十一年(1184)甲辰科进士。 林洽:字济叔,杨梅人。进士林扬休之孙,孝宗淳熙十四年(1187)丁未科进士。事亲尽孝,初任福州闽县知县事,政尚廉勤,晋升为江苏镇江府通判(注八),未到任即卒。 林瀛:字广叔,杨梅人,进士林洽之弟,宁宗庆元二平(1196)丙辰科进士。初任广东莞州东莞县知县事,颇有政绩,召任监左藏库,再升国子监薄(注九),后任汀州知府卒。 黄龟朋:字益甫,水口承泽人,生南宋乾道六年(1170),宁宗嘉泰二年(1202)壬戍科进士。先后任广西朝阳县薄(注十)、梧州推官(注十一)、廉州教授(注十二)。著有《周易解》若干卷。 郑轮:字景行,三班硕杰人,归德场长郑昭祖裔孙,与黄龟朋同为宁宗嘉泰二年(1202)壬戍科进士。先后任保昌县尉(注十三)、江西龙南县和南城县知县事、广东转运司,后卒于循州。 黄霆发:字起雷,水口承泽人,生南宋绍熙三年(1192),宁宗嘉定七年(1214)甲戍科进士。 徐雷闻:生平不详。理宗宝庆二年(1226)丙戌科进士。 苏国兰:系进士苏钦之曾孙。与徐雷闻同为理宗宝庆二年(1226)丙戍科进士。 陈霆震:生平不详。理宗绍定二年(1229)己丑科进士。 林汝作:生平不详。理宗淳祐七年(1247)丁未科进士。 特奏名进士(注) 黄耿:水口承泽人,生南宋绍兴二十四年(1154),庆元五年(1199)己未特奏科进士。 苏祥:徽宗政和二年(1112)壬辰科。 陈师文:高宗绍兴二年(1132)壬子科。 郭体:号仁斋,本县夏涌(今上涌公社下涌大队)人。高宗绍兴十二年(1142)壬戍科。任江西九江府德化县知县,卒于官,葬本县下涌侯伯坑,俗称“知县墓”。 林格:高宗绍兴十二年(1142)壬戍科。 章竑:高宗绍兴三十年(1162)庚辰科。 吴钦若:孝宗淳熙二年(1175)乙未科。 蒋励:孝宗淳熙八年(1181)辛丑科。 杨要:宁宗庆元二年(1196)丙辰科。 黄圭:宁宗庆元五年(1199)己未科。 林鸾:宁宗嘉定元年(1208)戊辰科。 陈言:理宗宝庆二年(1226)丙戍科。 陈雷焕:理宗绍定二年(1229)己丑科。 吴桂:理宗端平二年(1235)乙未科。 林:理宗嘉熙二年(1238)戊戍科。 郑轸:理宗淳祐四年(1244)甲辰科。三班硕杰人,归德场场长郑昭祖裔孙,嘉泰二年(1202)壬戍科进士郑轮之弟。 元代 (缺乏史料可查) 明代 凌辉:字邦辉,成祖永乐十年(1412)壬辰科进士。登第后,先任广东道监察御史(注十四),后升为江西按察副史(注十五)。在任期间,“儆官邪,明法度,振饬风纪,民安俗正。”屡从皇帝征伐,参与编修《大明一统志》。以后又篡修《德化县志》。 丁启浚:生平不详。神宗万历二十年(1592)壬辰科进士,任太仆寺卿(注十六)。 郑沛:字原甫,号渭初,三班硕杰人,聪敏沉潜,童年即考入府学,被恩选入都,神宗万历二十六年(1598)戊戍科进士。任户部(注十七)主事。 庄尹辰:熹宗天启五年(1625)乙丑科进士,出任安徽徽州知府。 赖垓:琼溪人,字宇肩,天性孝友,九岁能文,淹贯经史,由恩选捷北闱(注十八)第南宫(注十九)以才名为天下重,崇祯元年(1623)戊辰科进士。初任浙江平湖县知事,建学宫,荐举寒苦才贤之士,却湖税溢额银,节省海塘骄溢逾分之滥费,裁杂役五十名,建义仓十四所,复修梁庄,创储仓、置义冢,革火化陋习,治理私盐四十万核,清军产百余亩,吏治文学独冠两浙。后晋升为翰林院检讨(注廿)命侍东宫讲学,后告假回归德化未及回朝,时李自成攻入北京,崇祯帝自杀,明朝灭亡。清朝建立后,清廷欲赖垓晋京任职,垓坚以疾辞,结庐琼溪徜徉诗酒,建联山楼和青洁寨与清对抗,自题联曰:“皎月高悬萝薜夜,苍天长放蕨薇春”抒发己志。著有文集若干卷。 清代 李道泰:字子交号藿思,城郊诗墩人,博学善古诗文,下笔千言立就,皆出人意表第。世祖顺治十八年(1661)辛丑科进士。初任江西建昌令、奖孝行、振清贫、革陋规,薄罚示耻,感化黎民。康熙甲寅(1674)地方不靖,建昌地处水陆要冲,联船过马军政事多,道泰身率兵壮固守城池,民赖以安。有次乘舟过鄱阳湖,逆浪折舵,胥役鼓小艇请避,泰拒之日:“同舟共济岂吾独安耶”。后升云南开化知府,到任后即捐金砌路,为少数民族建义学(注廿一),时边塞新拓,军士及村中养卒多从湖南掠买来之孩童,道泰怜之,详情上报放归,仍发给盘资,民甚感激。后卒于官。著有《缨溪文集》,集古十八卷曰《箨书诗》有《响草》、《剩园四草》、《南州耳鸣集》、《滇行草》诸篇。 林模:字靖若,号周木,桂阳人。圣祖康熙十二年(1673)癸丑科进士,时年二十八岁,登第回乡期间,正值耿精忠据福建反清,郑成功长子郑经派兵驻德化,地方动荡不安,林模集乡族建桂阳寨堡、凿桂阳井,维护本地安全。后选授湖广兴宁县,精勤廉敏,力为百姓造福,任期告假返家奔丧,士民勒石讴思之。丧服满屈,调任广东普宁知县,县内大小之事必亲自过问,因年以劳瘁致疾卒于官,时年仅四十六岁。林模性聪敏,工诸书,尤精绘画,凡片画只字人悉珍之。著有《四书讲章》、《诗书易讲义》。 邓启元:字幼季,浔中土坂人。家学渊源,沈酣古典,涉笔渊博,九岁即能背诵十三经,十四岁即入府学,雍正癸卯元年(1723)拔明经(注廿二)入京上诣雍劝学献赋,次年,入顺天(注廿三)乡闱,丁未(1727)以南宫第九人应殿试钦点榜眼及第,授翰林院编修、武英殿篡修。雍正十年(1732)奉命到湖北考选通经学古之士,任职维谨,闱中落卷数千,逐加评点,晓夜忘疲竟成血疾,回朝后带病篡辑《三礼刻志》,卒时才三十四岁。 王必昌:字乔岳,号后山,县城西门王厝人。十五岁考入泉州府学,高宗乾隆十年(1745)乙丑科进士。任湖北郧西县知县,重农桑、立学校、精吏事,任职三载,案无尘牍。在劝农郊行时见柳树掩映溪涧中朽叶丛积,因思该地民多喑哑生瘿瘤,是吸柳毒而染,即令凿井饮泉,此病遂稀,丙子(1756)以病挂冠参与乡闱取士,所得皆贤。后卒时八十五岁。必昌年幼家贫力学,登第后犹舌耕自给,无力购书时从友人抄读,虽盛暑祁寒仍深夜勤学不辍。亲自编辑《德化县志》,又应知县鲁鼎梅之约,征修《台湾县志》,著有《甲园内外篇》文集若干卷。 曾西元:字汝呜,浔中科荣人,乾隆三年(1738)举人,乾隆七年(1742)以明通选建宁教谕,重建风教祠,殚心课士,手辑《藏书楼诗稿》、《四书文稿》、《古学累编》、《渺士课士录》若干卷。乾隆二十二年(1757)晋京参加会试,得中丁丑科进士。翌年,被德化县知县朱洽留任图南书院,日事文教,足迹罕到县门。已丑(1769)升任陕西紫阳知县,抵任值造县城、督率谨慎,已积劳卒于官。 邓梦鲤:字克明,别号春塘,浔中土坂人,嘉庆癸酉(1813)举人,嘉庆二十四年(1819)已卯科进士。先后任湖南省永顺、临武知县、所到之处,廉介自持,有古人风。后调到江苏,同省侯官林则徐、汀州杨簧均在江苏任职,陈述各地优缺,欲鲤选择,鲤循循退让,愿意服从调遣,林、杨益重,任为江浦县令,江浦地居冲要,为大府宾使往来必经之地,时尚书陶澍为两江制府,知鲤廉洁,乃令凡北行者改从瓜州经过,减轻梦鲤膳宿车马资行等接待之负担。梦鲤年老退休后仍以教授自给,卒年七十四岁。 郭鸣高:号蔼士,驷高(今浔中世安)人,幼颖悟,喜读书,博涉经史。嘉庆二十四年(1819)与邓梦鲤同登已卯科进士。登第后,钦点吏部(注廿四)主政,后任员外郎(注廿五)和御史(注廿六),尽力奏增台湾各县学额、粤籍解额,严禁教官索选拔士子卷资。最后又调任贵州思南府,在任三年多惠政,因疾病归。鸣高出身清贫,退休后念本县士子参加乡试、会试盘费维艰,乃捐钱置产作为资助应试者之用,民深受益,建崇义祠奉祀禄位纪念,至1938年,全县各界人士倡议设立学生升学高中以上奖学金,将郭鸣高生前捐献崇义祠祠田每年划出田租三百二十市担组织奖学金保管委员会予以保管。卒年六十九岁,生前著有《经史印示儿浅说》及《虫鸟吟诗稿》。 明通进士 郭维翰:字屏叔号钟西,浔中世科人。明代万历甲辰年(1604)明通进士,初任江西临江府推田署清江、新淦、新喻、峡江四县篆,所至皆有名声,后又先后任广西庆远府同知(注廿七)、江苏、扬州同知和四川岷府左长史,任职廉节端谨。卒年七十三岁。 温廷选:字万侯,清乾隆元年(1736)丙辰科举人,二年(1737)丁已科明通进士。援古田县教谕(注廿八),考课勤笃,衡文精确,多为士子奉为楷模。 曾重登:字其岸,浔中科荣人。乾隆元年(1736)丙辰科举人,乾隆七年(1742)壬戍科明通进士,授武平教谕,后调闽县学,倡修学宫,规划尽善,成绩卓著,升任云南平彝知县,兴利除弊,竭蹶奉公,加强罗平州铅厂的管理,产黑白铅,造福人民,当地位居云南、贵州要冲,时值办剿缅军事,京兵和外省兵数万过境,供应无误。后再任广东茂名知县,该地为高州附郭首邑,政务繁杂,重登处理的有条不紊,深受人们的爱戴。 曾西元:浔中科荣人。乾隆七年(1472)壬戍科明通进士,后登进士,其经历可见上面进士介绍,不再赘述。 附记: 本文编好付印时,接四川省阆中县县志编修委员会办公室五月十五日来函,提到我县乾隆庚辰进士陈奉兹到该县任职情况,全文为:“陈奉兹字时若,德化人,乾隆庚辰进士。三十三年由昭化调阆中。勤政爱民,厘奸剔弊,后荐擢江苏藩司。(见《阆中县志》咸丰元年刻本)”目前《德化县志》和地方族谱尚未发现关于陈奉兹中式进士之记载,今予录上,以供今后查证。 注释 (注一)举人:科举制度中乡试(即省试)登第者称举人。 (注二)礼部:隋、唐以后为六部之一,管理国家的典章法度、祭祀、学校、科举和接待四方宾客等事务,长官为礼部尚书,清末废部,改设典礼院。 (注三)会试:明清两代每三年在首都举行的考试。各省举人都可参加,取中者为贡生,得应殿试。 (注四)中式:科举制度中,乡试或会试合格者称为中式举人或进士。 (注五)殿试:科举制度中,由皇帝对会试合格者在殿廷上所举行的考试。殿试成绩分一甲、二甲、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也称殿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 (注六)帅司:宋代各路设安抚司掌军事及民政,称帅司;转运司掌财赋及谷物转运等事务,称漕司。“帅、漕”为帅司、漕司之简称。 (注七)转运判官:亦称漕司,其始仅掌军需粮饷水陆转运之事,其后兼署边防、盗贼、狱讼、钱谷、按廉诸事,俾之分路而治,遂为一路之监司。 (注八)通判:宋代设立,是州府长官的行政助理,握有裁可、连署州府公事和 监察官吏的实权,号称“监州”。明、清设于各府,分掌粮运及农田水利等事务,清代另有州通判,称为州判。 (注九)国子监:简称“国学”。封建王朝的中央教育机构。唐代国子监设国子学、太学、四门学、律学、算学、书学,各学并立博士,国子学招收三品以上官僚子弟。至清徒存其名,不施教育,惟司考试,光绪三十一年合并于学部。 (注十)县薄:设于知县以下,与县丞同为佐官之一,但亦往往省并。 (注十一):推官:唐置,为节度、观察等使僚属,宋沿其制,有节度推官、观察推官等名,而实为郡佐。元、明于各府皆置推官,掌理刑狱,清初犹沿其制,后废。 (注十二)教授:官名。宋代始于各州置教授,以掌学校课试等事。清制府厅置教授,为正七品官。 (注十三)县尉:官名。掌一县之治安。唐代县尉通常为进士出身者初任之官。明代始废。 (注十四)监察御史:官名。掌分察百僚,巡按州县之狱讼、军戎、祭祀、出纳诸事。 (注十五)按察副使:佐按察使之官。为仿汉刺史制设立,赴各道巡察、考核吏治。 (注十六)太仆寺卿:掌皇帝的舆马和马政,为九卿之一。 (注十七)户部:为六部之一。掌管全国土地、户籍、赋税、财政收支等事务。 (注十八)北闱:明、清科举称顺天乡试曰北闱,江南乡试曰南闱。 (注十九)南宫:宋史职官志载:“咸平中,遂命诸王官分兼南北宅教授,南宫者,太祖、太宗诸王之子孙处之,所谓睦亲宅也。” (注廿)翰林院检讨:官名。宋置,掌修国史、记载皇帝的起居生活、进讲经书以及草拟册立、制诏等文。检讨与侍读、侍讲、修撰、编修和庶吉士同为翰林院所属职官,统称翰林,位次编修。 (注廿一):义学:以公款或私资课立学校,教授贫家子弟,亦称义塾。 (注廿二)明经:唐代取士科目之一。清代用作贡生的别称。 (注廿三)顺天:府名。即今北京之地,明代称为顺天府,清代亦因之,属直隶省。 (注廿四)吏部:掌管全国官吏的任免、考课、升降、调动等事务,长官为吏部尚书。 (注廿五)员外郎:官名。员外本谓正员之外者,晋武帝置员外散骑侍郎,以世家子弟为之,简称员外郎。隋开皇三年,于尚书省二十四司各置员外郎一人,以司其曹之籍账,唐以后因之,于各部置员外郎,皆正官,位次郎中,迄清亡始废。 (注廿六)御史:奏汉时仅次于丞相的中央最高长官,主要职务为监察、执法、兼掌重要文书图籍。隋唐以后御史与汉制不同,专掌监察、执法诸务。 (注廿七)同知:明、清为知府、知州的佐官,分掌督粮、捕盗、海防、江防、水利等,分驻指定地点。清代州的同知,称为州同。此外地方政权厅一级的长官,也称为同知。清代各府同知为正五品官。 (注廿八)教谕:官名。宋、元、明、清皆设县学教谕,主持文庙祭祀,宣扬儒学经典和皇帝的训试,教诲和管束所属生徒。 特奏名进士注:宋史《选举志》载:开宝三年(970),诏礼部阅贡生曾经十五举以上终场者试策一道,皆赐本科出身,特奏名恩例自此始。……景祐以后,其法渐恕,进士三举诸科五举虽试文不合格亦与出身。高宗建炎初,特奏名第一名附第二甲,赐进士及弟,第二、第三人赐同进士出身,余赐同学究出身。淳熙六年诏特奏名自今三名取,置第四等,余并入第五等,其末等纳敕者止许一次,其后又许纳敕三次为定制。”按特奏名,盖礼部放榜前由知贡举奏合格人姓名而设,然也有以非合格之人而亦奏名故称“特奏名”,含有“特赐”、“特授”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