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隆庆四年至万历二年(公元一五七○至一五七四年)惠安知县叶春及所著《惠安政书》,其中二都的舆地图上标东门外楼山与东井村之间有一所“养济院”。又在《图籍问》一篇记有“凡饥饿于我土地,耻也。尔邻里乡党,岂无疲癃残疾,颠连无告之人乎?能周,周之;不能周者,送存恤院,月给米布,毋令愁叹之声郁于穷阎也”。这一资料说明在明代本县已有由官府设置的收容贫困、残疾人的场所和确立了制度。
清代道光版本《惠安县志》续志卷二《建置志》中载:“养济院在县治南门外下莲铺,嘉庆十七年(一八一二年)知县郑鍷捐修;麻疯院在县治东门外琼田铺,嘉庆十七年知县郑鍷捐修。”看来,明代那个养济院在清代曾由东门外迁至南门外前窑、后窑间的官道边;而原来所在则改为麻疯院,专收麻疯病人进行医疗,以减少扩散传染。现今东关村留山顶附近由惠城至涂寨的大路边有一口池塘叫做麻疯潭,该是当时麻疯病员专用洗涤衣物所在。清代对这两院是颇为重视的,还把经费开支列入行政预算中,在续志卷三《政事编》中载及:“养济、麻疯二院孤贫口粮衣布银二百三十四两五钱六分;又加给孤贫口粮除扣支小建外实加给银一百七十四两;逢闰加给银三十四两。”光绪年间曾下诏书,本县南门外的养济院与东门外的麻疯院合并起来,按御诏取名“普济院”。除了东门外一所总院外,涂岭、净峰、崇武、秀涂等地还设有分院。总院的院主姓陈名高照,是个秀才,有俸给,可以穿长衫马褂,在院中建有三间张大厝一座。据说其职务可以世袭。后来他的儿子陈灿江继承职位还种了一些薄田,解放后土改时评为贫农成份。生前人贬称他为“乞丐头”,院中乞丐尊他为头人。
这所普济院原地名叫东许,或许是东浒的转音,因为院的四周邻近,本多池塘、沼泽洼地。习惯上,人们都叫它“东许院”、“乞丐营”。至解放初期,院中建筑物除了陈姓私宅外,还有一间近二十平方米的观音妈宫比较堂皇;乞丐住的房舍有两列共十二、三间,每间占地不及十平方米,屋顶高约两米半,地面比门外高稍许,是夯实的泥土,墙也是土坯砌的,窗子很小,几乎都睡土炕,卧房也是厨房,竟都没有烟筒,显得十分阴暗潮湿;围墙内有水井一口和石碓臼一副,两棵苦楝、一株桃树和树下一些菊花,倒也有点生气;院周点缀几畦菜地,让体力较好的乞丐自食其力种点蔬菜,还有大片草地。占地大约十亩左右。
院中收容的乞丐最多时四、五十人,最少时十余名,以本县人为主,间也有邻县三、两人,据说外来者可以寄脚三、两天,但不得寄户。收容的人男女都有,以跛足、聋哑、瞎子等残疾者居多。使用的简陋家具、被席、锅台碗筷,是由营主发给的;好的年成冬天还发一点体己钱。长住营里的乞丐是可以结婚的,但生育下来的婴儿都得卖掉;如果生病了就去拜观音菩萨或服用土药方,严重的只好等待死亡;埋葬死者的篾席或薄棺,由营主负责向社会上慈善组织提请周济。
院中规定,到外边乞食时,吃的除外所讨衣物归私人,钱要上缴按成抽分,积极的多分粮米或奖励。如发现以多报少的虚报者以及行为不当甚或在外盗窃者都得受处分,打耳光、罚长跪甚至吊打,严重的就赶出门了事。为了免遭饥寒之苦,乞丐们也想方设法增加乞讨收入。在街头可以见到他们或她们,有的手弹破琵琶唱出嘶哑的曲子;有的抱着竹筒鼓子“碰碰”和着那凄怨的俚歌;有的牵着小狗春着带铃铛的木碓子,神态疲惫口里不断发出“阿官娘!添丁进财”的祝语;也有故意破额流血啼啼哭哭乞哀求怜者……不一而足。据说有个永春籍人因抽鸦片上瘾而破产沦为乞丐,当他悔悟养好身体就去抬轿出卖劳力,这个院确也做了一些改造人的事。
每年农历正月初一日,乞丐们不出门乞讨而聚在院里过春节;初二日是民俗的“乞丐日”,城关邻近一些大户为了表示对他们的怜悯,由大人带着小孩子到普济院里来探望,并鼓励孩子们拿出压岁钱进行施舍,他们也向孩子们说些祝福道谢的吉利话。
院里乞丐们欢乐的日子,大概要算观音菩萨诞辰和普济院普度这几天,院主请来梨园戏班唱戏,穿上干净衣服,摆上丰盛筵席,点演“郑元和李亚仙”、“吕蒙正别窑”、“祖师爷伍子胥”、“天下国母李善妃”、“薛平贵两国王”等出戏,以取得精神上的安慰。农历七月是城关的“普度”月,普济院的普度日是八月初一日,这一日到院里来看热闹听戏的孩子们可以向乞丐们“乞讨”一点吃的东西。大人们说,这天吃点乞丐煮的东西,能保障不生癞痢少生病,这无非是教育孩子们从小要养成同情贫困和残疾者的品德。
大户人家往往在喜庆日子来临之前用红纸包点钱送到普济院里,由院主分赏给乞丐,院主则回敬一张长一尺、宽五寸的红帖,主人把它贴在大门边,乞丐们就不会再来乞讨。
抗日战争时期,乞丐们也曾罹难,有几个被当作汉奸嫌疑犯抓去活埋。但一直到一九四八年,国民政府当局还依例每年两次向普济院发放粮米款项,不过是数目每况愈下。抗战胜利后,县里有个救济机构,院长林范剑,曾到普济院视察,并发放联合国救济总署拨来的一些救济物资。
解放后土地改革时,土改队落实了二十余名乞丐回原籍分田地房屋,使他们自食其力,改造成为新人。剩下的十余人,经当地合作社生产队造册,人民政府也按时发给救济款,一九六六年以后,这个制度取消了,闻名数百年的东许乞丐营普济院的历史也结束了。
一九九一年十月
注:本文部分材料取自陈灿江的儿子陈镇安口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