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是对学龄儿童实施初等教育即基础教育的学校。我国古代儿童接受初等教育的小学,名称不一,如书馆、蒙馆、社学,义塾等等。旧志书关于惠安初等教育情况有些记载。“吾邑庙学建始自宋,历元而明,兴废亦不一。”明“诸乡村又有社学,以教民间子弟。”(《惠安县志·学校》)时有厚俗、苏坑、登庸、王孙等二十一所社学。“县试岁童子常达三千人。”(《惠安县志续志·艺文志上》)
清末,先后颁布《钦定学堂章程》(光绪二十八年,1902)和《奏定学堂章程》(光绪二十九年1903),确立了近代初等教育体制。规定入学年龄为六岁,小学教育年限为九年,其后更改为四三制(初小四年,高小三年)。李其山先生生前曾对笔者说:惠安最早公办小学是李文祥先生鹤龄书院毕业后,1904年在文庙边侧文昌祠开办的,学生仅三名,为县知事、书爷和一绅士之子,不到一年,该小学因李他就而停办。(编者按:此为家塾性质,既无向外招生,也无校名)光绪三十三年(1907),知县柏麟书修建原螺阳书院(现县进修学校)创办惠安县官立学堂,举人许宗澄为监督(相当于后来的校长)。时学制为四三制,只招收高小一班,学习三年毕业后再招下一届学生。课程有修身、文、史、地、算、自然、卫生、体操、图画、乐歌等,由授课者自编讲义传授。宣统二年(1910)第一届毕业二十名。第二届四十四名,第三届十八名,分别于民国二年(1913)和五年(1916)毕业。以后校名更改为惠安县立小学、惠安县立竞新小学。与此同时,时化小学(基督教会于1908年由学塾发展创建)等一些私立小学也相继建立。
民国时期,全县各地陆续开办小学,学制逐渐稳定为四二制。政府仅在几个主要集镇设置公立小学,更多的是教会、侨胞、士绅创办的私立小学,如城关先后有文峰学堂(王贻乔于1914年接管文峰书院创办),崇德小学(天主教会于1915年创办)、明德小学、螺峰小学、立人小学、光华小学;又如崇武先后有崇化小学(基督教会于1920年创办)、崇武女学、莲城小学;再如基督教会于1912年在张坂山前创办培仁小学,旅菲侨胞于1921年在洛阳屿头创建屿光小学(初名道南小学,1946年改今名)等等私立小学。民国二十三年(1934)杜唐《惠安乡土志·学校》记载是:“自邑而东则有守钦、涂寨、崇武;西则有霞西、田船;南则有梅山(编者按:在县南岭头)、洛阳、道南;北则有锦山、坝头、涂岭诸小学。”至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全县公私立小学97所,294班,学生14413人,教职工415人;县财政岁出209173元,其中教育经费为38236元,占18.28%,其中初等教育经费27328元,占教育经费支出的71.4%。当时的省教育厅曾于民国二十五年(1936)和二十九年(1940)分别通知各县的区或乡镇要设立一所中心小学,以辅导本学区内各小学的教育工作。因此县立竞新小学又先后更名为惠安城区中心小学、惠安城关镇中心小学等,学生最多增至600多人。至临解放时,全县计有公私立小学132所,教职工723人,在校生20305人。以学龄儿童约占总人口18%推算,应为77277人,入学率为26.28%。
解放后,广大人民翻身作主人,特别是农村进行了土地改革,农民生活得到提高,迫切要求送子女入学,许多群众自愿出钱出力发展民办公助小学86所。1952年小学增加到218所(其中完小79所),1039班(高小184班),教职工1396人(教师1323人),在校生38195人(高小6183人),比临解放前增长88.11%。学龄儿童入学率增加到46.28%。工农子女占在校生比例数大大提高。
1952年下半年起,为了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人民教育,政府陆续接办六十多所私立小学和八十多所民办小学,全部改为公立小学。接着将城关镇中心小学(原竞新小学)和城厢小学(原时化小学)、城北小学(原崇德小学)三校合并为惠安县实验小学,曾清谋任校长;又将明德小学接办,改设城西中心小学(今螺城中心小学),分别在县、镇发挥示范和辅导作用,以克服学校中的忙乱现象,加强学校教学工作,强调教师的主要责任是做好教学工作,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好功课,提高了教育质量。
1958年,在“大跃进”的影响下,小学增至433所(其中完小117所),1739班(高小237班),教职工2173人(教师1775人),在校生70787人(高小9234人)。学校和生数猛增,国家包的过多。1960年起,贯彻执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在调整过程中,至1962年,学校降为291所。
1963至1965年为解决贫下中农子女入学问题,推行“两种教育制度”,实行全日制和耕读小学“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即以全日制为主,又提倡多种形式办学,小学教育又有较大发展,学校增至632所(完小158所)。其中耕读小学最多时达321所;在校生达87105人,其中耕读生最多时达29079人,儿童入学率超过1958年。
十年动乱期间,学校先是停课闹革命,复课后将小学交由大队管理,加上以小学戴帽的办法盲目发展中学,挤占小学校舍,大批小学骨干教师被抽调去当中学教师,大大降低了小学教师队伍的质量,小学教育受到严重的破坏。到1976年,小学342所,3867班,在校生149832人,其中附设初中284班,占7.34%,附中学生14261人,占9.52%。教职工4449人,其中民办教师2622人,占58.93%。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加强了对小学教育的领导,提高了教师待遇,改善了办学条件,健全了学校的规章制度,教育事业稳步发展,教育质量逐步提高。下面的附表可见近几年我县小学教育稳步发展的情况。
1985年,比临解放前,小学校数增加1.65倍,生数增加5.76倍。按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年龄组推算,1984、1985年六至十一岁儿童应分别为156163人和150466人,入学率分别为85.07%和91.20%。这是政府一贯重视普及小学教育、坚持两条腿走路方针、采取多种形式办学、组成一支宏大教师队伍而取得的。教师队伍中民办教师所占比重有所下降,即教师素质和待遇有所提高。但应引为教训的是小学教育在发展过程中,曾出现两次大起大落。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颁布并开始施行,小学教育的发展和提高将进入一个新的时期。
小学学制在解放后仍实施四二制,曾在五十年代初、六十年代试验和推行五年一贯制,现在将按《义务教育法》把学制稳定下来。小学课程设置有语文、算术(数学)、自然、历史、地理、体育、图画、音乐等。1955年增设劳动课,1963年增设生产常识课,1981年增设思想品德课。《小学生守则》重订施行。实验小学还开设外语课(二年后停设)。同时加强写字教学,珠算教学,注意少年儿童课外阅读指导,减轻学生学习负担。
政府对小学教育投资占财政支出比重逐年增长。小学年人均由1950至1965年的14.04元,1966至1976年的16.26元,增加到1977至1984年的24.23元,其中1984年增加到40.55元。办学条件不断改善。。
附表:
惠安县小学教育情况统计表(1980-198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