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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春及与《惠安政书》

发布日期:[2016-08-16] 阅读人:1637  字号:      
自北宋太平兴国六年(981)置惠安县,历任知县,宋一百名,元十五名,明四十六名。因有政绩而列上名宦的,宋六名,元三名,明三十一名。通观宋、元、明三代一百七十九名的知县,明·叶春及可以说是其中最有成就和影响的一位了。 叶春及字化甫,号絅斋,广东归善(今惠阳地区)人。 叶春及的父亲是一位学问渊博的老儒,春及是在父亲严格课读下成长的,在十五岁以前就读了一系列的典籍经书,《惠安政书》写着:“……吾父退斋府君,老儒也。生不肖孤以为晚,示尝易教,年十岁授《古文》、《尚书》,十二岁授《诗》,十五岁观宋儒之书,使从事圣贤之学……” 叶母方夫人,也是一位知书识礼、明白大义的女子,《惠安政书》记载着这位贤慧叶母,曾敦敦地教导春及:“欲生益于时,死传于后……” 叶春及就是在这样的父母严格要求和良好家庭环境中熏陶下成长的。虽然他十七岁就失去了父亲,二十二岁母亲又离世了,但他的一生并没有辜负双亲对他的期望。 嘉靖三十一年(1552)叶春及中式举人之后,被派到福清当教谕,《明史》(P60004):“……由乡举授福清教谕,上书陈时政。”其内容为:“一曰端治本,二曰正士习,三曰纠官邪,四曰安民生,五日足国用,其目二十有五。”(《广东通志》卷291)关于叶的生平,《中国人名大辞典》(P1303)专条记叙:“……上书陈时政三万余言,都人传颂,民感其德,寻引归,以太常卿文穆荐,起郧阳同知,入为户部郎中卒。工诗文,有《石洞集》。” 这位从福清教谕调任惠安知县的叶春及,我们注意到的是他在入闽之前,于隆庆二年(1568)曾向穆宗朱载垕上书三万言,痛陈时政。这洋洋三万言,在京城是传颂一时的,可见叶在年轻时是很有抱负的,而且有着自己的政治见解和主张。 叶春及于隆庆四年(1570)到惠安任职,万历二年(1574)离职。这一时期,武宗(正德)荒淫无耻,四出巡游;世宗(嘉靖)迷信道教,炼丹求仙,终年不朝。宦官宰相,把持朝政,勾心斗角,豪强兼并,官吏贪污,财政困难,到隆庆元年,库银仅足三个月的开支。当明王朝政治正日渐败坏的时候,张居正(1525-1582)于隆庆期间入阁,万历初年擢任内阁辅相,进行了一系列的整顿和改革,对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起了一定作用。 在中央政府当宰相的张居正是一位务实的政治改革家,这对于地方上任职的叶春及,不难想像会受到影响,增加了政治上的信心和力量。 叶一上任,就有新风。《惠安县志》:“匹马入境,出入单骑,从者二三人,不知其为令也。”这一做法和那鸣锣开道、前呼后拥、渲染声势的县太爷比较,自然会受到人民群众的爱戴和欢迎了。 叶的政绩是显著的,《惠安县志》赞扬他:“采风谣,询疾苦,清宿弊,均徭役,革羡余(注:羡余,盈余的赋税,这里指额外的摊派),毁淫祠,开鸬鸠以通水利,减入寺租由定官催征纳规则……五年邑大治升宾州牧,军民诣阙留之不得。离任日维蔽衣一箧,父老送出郊者累千人……吾邑祠于斋宫以报其德,又勒石纪绩于南北郊。” 一个人对人民做出了贡献,人民是不会忘记他的。 当时叶令离任之日,县志载“父老送出郊者累千人”,惠安户数在1532年虽上升至5550户,但由于兵荒,丁口已下降为22215人,叶春及离任的1576年,人口又上升至28728人,当时惠安县城139户916人,可知不但是倾城欢送而且全县乡社都有代表来参加这送别的行列。人民把自己潸热的泪和真挚的心,献给这位任职五年而离任之日仅是“蔽衣一箧”的青天大人了!人民把自己的感受勒石竖于南北郊,是要全县所有来往的人和千代万代的子孙,永远传颂着、纪念着。 《螺阳文献》卷七,明·吴天成写了一篇《邑侯叶絅斋传》,在列述叶政绩后,提到叶和司马梦熊、海瑞的声望同传于世。编者陈澍还在文后加了评议:“叶公恩德在惠,去今二百余载,甘棠遗意,父兄故老往往乐道之,可知为令者一念及民,虽百世尸祀焉,况身被其泽者乎!……”清·陈澍从对历史的感慨,清醒地说出了人人皆知的道理,这无非想于现实有所告诫。可古往今来有多少为官者,能很好地“一念及民”啊!有多少为官者使民“百世尸祀”啊! 叶絅斋在惠安任内,花了大量时间和精力写了一部《惠安政书》。这部书,在国内并不知收藏何处,已属稀世之本了。厦门大学副校长、福建省历史学会会长、明清史专家傅衣凌教授,1981年2月赴加拿大、美、日讲学,到东京图书馆东洋文库,看见日本女子大学教授兼明史研究室主任山根陷夫,正在研读《惠安政书》,山根陷夫教授介绍了日本还有专门班子在研究《惠安政书》。这部书,傅先生从东洋文库复印回来了,最近泉州历史研究会与我县文化馆、图书馆决定合力翻印出版,泉州历史研究会且将把它列为《地方文献丛书》。傅教授高兴地先后来函表示:“惠安政书的翻印,是我省乡土史学上值得表彰大事。”(1984年1月13日)“《惠安政书》得到惠安同志之支持,能重印行世,殊为一快事。”(1984年2月11日)。 《惠安政书》的内容有:图籍问、地理考、版籍考(三篇)、总表及各都图表(六篇,附地图三十帧)乡约、里社、社学、保甲(三篇)共十二篇。其中以最多的篇幅介绍了地理版籍和三十四都的概况。每都附有地图,并各种详细表格,表中项目有:铺、村、坛、亭、学、寨、墩、户、民、军、匠、军盐、田、地、山、林、池塘……以及米粮赋税等。 读《惠安政书》,可以知道叶絅斋的政治思想是积极的,进步的。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无疑的是划破太空中迷雾的一道闪电。 《惠安政书》开章就这样写着: “知县寡味,不逮古人远甚,谬为尔牧,敢不求之……以匡知县不逮,敢问二十八章。” 一个知县,下车伊始,不是咿咿哇哇,而是访贤问老,了解他所要工作的地方的山川、地理、气候、潮汐、城池、驿传、教育、渔盐,以及生产生活情况,这是为了什么?分明是为了工作。 这个曾经在京城上书三万言陈述时政的叶春及,上任后就向全县人民表明了自己的政治态度和目的: “凡饥饿于我土地,耻也。” “尔邻里乡党,岂无疲癃残疾,颠连无告之人乎?能周,周之。不能周者,送存恤院,月给米布,毋令愁叹之声,郁于穷闾也。” “欲吾民甘其食,美其服,安其俗,乐其业。” “田庐妻子,虽有强暴立于其旁,莫敢睨者……” 在封建社会里,有几个为官者,能够公开表明:哪个老百姓饥饿在他工作的土地上,就是做知县的耻辱,而他为官目的,就是要让人民衣食甘美,安居乐业,就是要保护人民的田庐妻子,不受强暴欺凌。 叶春及在任期间,非常重视教育的普及和人才的选拔。 叶春及到任后,他感觉到惠安学习风气好,读书之声不绝,“每选学抱艺而就有司试者,不下千人,盖斌斌盛也。”(《惠安政书》)另一方面,他又精明地觉察到:“惠安人民习俗尚鬼种,淫宇达五百多座。”他认为岂有将纯洁的青少儿童和鬼神并坐读书之理。为免除腐蚀污染,下令毁了这些神庙里的泥物和图像设施,改为学宫,全县办起了二百二十三所。 叶之所以下令毁掉这些淫祠,《惠安政书》“七邪”一章中又说得很清楚: “惠安广轮廑八十里,淫祠至五百五十有一,噫,何多也。” “今愚民自称师长、火居道士及师公师婆、圣子神姊,大开坛场,假画地狱,私造科书,伪传佛画,摇惑四民,通交妇女,或烧香而施茶,或降神而跳鬼,设斋则糜费银钱,建醮则喧腾闾巷……如师巫之家,亦有鬼祸,鬼神凭借,何不救之,若言免祸求福,尽假其功,则是贫者尽死,富者长生,此理其明,人所易晓。” “……酾丽椎牛……设斋建醮,或至舞鬼,棹舟乐神……病不得药,死不得葬,甚至男女庞什,有不可道者矣。” “知县伤之,下令堕毁。” 叶令同时通知:“修斋、念经、咒水、书符,师巫。”到各乡社参加劳动。 叶令能够提出:“如师巫之家,亦有鬼祸,鬼神凭借,何不救之。”这种积极的唯物的思想方法,是很可贵的。明王朝政治上腐败,而沉溺于倡导佛道,大搞天书,诡异神秘的迷雾弥漫着神州大地,虚掩着败坏的政权。作为政治家的叶春及自然是痛心疾首的,岂能让善良无辜的人民,任意遭受污染、蒙骗、毒害。 叶认为要办好教育,首要的工作就是教师的选择。《惠安政书》写明:“所请教读,必须学行兼备、端重有威的生员儒士,不用罢吏及非儒流出身之官,或行止被黜者……”且规定了教师选聘了,要报县加委而待遇从厚。 为了培养人才,奖掖后进,对每年应试的儒生61名,每名补助旅费银2两;对考中举人的奖银2两,进士4两,武举人5两。 对于学校进行教育的时间、制度、礼节、课程内容和要求目的,在《惠安政书》“社学篇”也作了规定。平旦:诵书、正句读。口诵以上口为节,贵熟不贵多,如资性记忆千字以上者,只读六七百字,不得尽其聪明。这个不得尽其聪明的教育方法是值得我们研究的。下午:歌诗,习书数,学颜鲁公字体。晚上:温书,习礼仪,学古人嘉言善行一章,听审音乐,养其耳目血脉。《惠安政书》中还规定了教师的仪表和注意事项,学生不许着纻丝纱罗,出入不准驺从舆马待于先生。这一要求,就是要学生中不能有富贵贫贱的分别了。从《惠安政书》中,大可以研究明代的教育制度、内容和方法。 叶春及治惠,在乡规民约方面有一系列规定: 从“乡约篇”可以看到民事诉讼这样写着:“里中选高年有德、众所推服耆老三五人,在申明亭听一里的讼诉。”并严格限定是民事诉讼中的十九个项目:如户婚、田土、财贸交易……一些小事情的纠纷。所以要在里中的申明亭解决,叶说,这不但是“解决是非”,更主要是“劝民为善”,只有奸淫、诈伪、人命等重要的案件,方许赴官陈告。《惠安政书》中严格要求,官员中如有循情作弊,颠倒是非的,依出入罪律处。 “婚姻”制定十二条,其中有关于结婚的年龄、纳聘的金额……婚礼不得勒索,不得用乐,尤其不能用鼓吹什剧等。 “居丧”八条提出居丧“以哀戚为主,不许匿丧成婚,吊宾至不许用币,不许设酒食,惟自远者,为具素食,令无服人待之,不用酒,不得作佛事,不得用乐,不得用鼓吹什剧,楮幡楮鬼等。不得停柩逾年不葬。不许易凶为吉……” 叶春及对于全县人民的文化生活,则竭力提倡文艺宣传要注意良好的道德品质教育,坚决禁止唱酬邪曲,演什剧,即是演唱那种诲淫诲盗的戏曲而导引了“子弟未萌之欲”。 在“保甲篇”中,叶令说:“余为父母,一夫妇尚不知其居里族姓,况知其情。”所以制定了户口册,建立了保甲制,规定每户簿写明:户某,男子有几口几丁,妇女几口,分老、壮、幼,有何手艺或残疾,田若干亩,该纳多少粮,屋门面几间,牛、马若干,每个家庭情况都写在牌子上,挂在家里,每甲、每保又有总表汇集。 叶还主张各个族姓,编写族谱。 倡导每个家庭要做到:父慈、子孝、兄爱、弟敬、夫和、妇随、长惠、幼顺。 在“保甲篇”中又有保境安民,治理自卫的八项规定:遵戒论、严讯察、联守监、时操练、谨巡逻、治奸谗、均劳费、禁侵暴。 惠安为福、兴、泉必经之地,车水马龙,旌盖时停,叶规定接待上官只是清茶淡饭,不办酒席。《惠安县志》:“邑当孔道,不能饰厨传供上官,即台使亦然。”这一规定是不容易的,没有自己的清白,是不能以清白待人的。《螺阳文献》明·吴天成写的《邑侯叶絅斋传》对于叶的接待上官如此清简,慨叹地说:“……竟无所获戾,则虽其时然哉?抑亦粼粼濯洗也。”但李恺在《答邑侯叶絅斋书》中就有嫌词了,“事上之礼,失之太简。”可见人们对于生活的处理,有着各种不同的态度。千古以来县令接待上官并不是掏自己腰包的,一般来说,县官们都是何乐而不为的,但叶令想到的这是人民的膏脂,怎能“乐而为之”啊! 《惠安政书》可以说是一部体裁别具、很有特色的地方志书,一部历史上少见的县长政治笔记。《惠安县志》高度地赞赏着:“著《惠安政书》,纤悉曲尽,八郡传以为式。” 《惠安政书》的重新发现,对于惠安地方史的整理工作是一件大事,对于我省乃至我国历史学界研究明代的政治制度、经济状况和教育措施,也将是一部有价值的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