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刘蔡冤”参与者,103岁老人李汉经口述整理)
清朝光绪二十九年(公元一九○三年)秋,晋江县塔头村刘姓家族修建祠堂,地基比原来筑高了些,邻近郊墘村蔡姓家族认为这有伤其祖祠“风水”,而蔡氏宗祠据说就是蔡忠烈公祠堂,不容妨碍,因而出面交涉。刘姓拒不解决,蔡姓随即下帖邀请晋江一带蔡姓宗亲,集中到塔头劝阻。但刘姓仍执意不肯退让;双方争执不下,导致动武,列械扑斗,演成了震动海内外的“刘蔡冤”(或称“都蔡冤”。“冤”,闽南方言,意为“吵架”或“打斗”)。
械斗初起,刘姓处于劣势,遂邀集十一都全都、埭边、柯村、伍堡、湖尾、岑张、三欧、后头、谢厝街、高后、埕边等会帮助阵;蔡姓也不示弱,立即商请型厝、前埔、张塘、柯坑、东石、东埕、后湖、社坛、瑶厝、塘下、洋宅下丙等村参战。于是战场日益扩大,形成了一场十分复杂的大混战。
在这场械斗中,南都(属现在金井、深沪两镇)各村,出于各自的利害关系,经过串联集结,也逐渐趋附于械斗的两大集团:支持蔡姓的有“四乡内”和“八乡内”,即石圳,晋井、古安、坑西、坑前、坑后、二宅、西尾、东山、柳山、坑边、石兜、埕边、南埕、坑口、塘东等村;支持刘姓的是“五乡内”,即后安、所内、埔宅、曾坑、新市、洲等村。只有溜澳、围头和科任保持中立。
当时,械斗的双方所用的大都是原始武器,多数为农工器具;稍好一点的有类似古代兵器的“矛”(木棍顶端装上尖形铁器,俗名“串仔”);再好的就是“铜炮枪”(以铜帽引信引爆而发射的小铁粒的火药枪,也叫“鸟枪”);最先进的是步枪(俗称“后螺”),但为数极少。南部只有石圳村拥有步枪十三支(因石圳浪人李昭顺与厦门水师某头头有交情而搞到)。
械斗期间,一旦“打锣出家俬”(闽南方言,意为鸣锣召集村民,携带武器出击或者拒敌),双方交战,参与者有时数村,有时数十村,常常短兵相接,乱坎乱杀,战况十分惨烈。某年八月初一,“五乡内”聚集了一千多人围攻石圳,“八乡内”各村全被分刈隔离,无法支援;石圳虽然孤军奋战,但依靠手中所拥有的步枪,仍然杀退来攻者。仅这一仗,就打死打伤围攻者三十多人,可见战斗激烈程度。
这场“刘蔡冤”,先后牵涉到二百多个村镇,历时六年,有三百多人无辜惨死,至于伤者则不计其数,堪称历史上空前绝后的大械斗。由于争斗双方积仇结恨,不断节外生枝,遇事不分大小,一触即发,互相撕杀,反复无常,极端残酷,即使至亲戚友也在所难免。而地方已呈无政府状态,盗匪四起,奸淫虏掠;交通绝断,商旅不行;田园荒废,民不聊生。正如“泉州知府处理刘蔡连乡械斗”的《碑文禁令》中所志:“天地荒凉,道路荆棘,山川为之变色,神鬼为之含悲。”
为处理这一公案,晋江县令,五易其官,仍然得不到结果。最后,泉州知府李增霨不得不亲自干预,先后两次下乡督办。李知府(村民称“李本府”)两次下乡都选驻石圳,下榻于石圳村四房份溪墘李谷斋(土名“李广”)家中。第一次下乡,冠带齐全,仪仗执事,前呼后拥,大张旗鼓地进驻,且随带数百官兵,分别进行弹压;第二次下乡,微服私行,秘密调查,落宿石圳时,曾召集该村乡绅李云垵等人进行训谕,要李云垵等人协同从中斡旋,俾使械斗早日停止。
前后五个月,在李知府镇压与安抚的两手施为下,终于查明了案情来龙去脉,除追捕了有关罪魁凶手三十多人,并把刘姓和蔡姓中各一名罪恶昭著的杀人犯砍头示众外,还作了必要的绥靖工作,收缴武器,拆除枪楼,恢复交通,抚恤死者……。至此,混战六年的“刘蔡冤”才告平息。
清光绪三十四年(公元一九○八年)六月,为毖后惩前,泉州知府特地“勒石示禁”(该石碑现尚立于东石镇塔头村祠堂口,碑文见《晋江文史资料》第三辑)。
附录:
李汉经先生,晋江金井镇石圳村人,现年一百○三岁,侨居于菲律滨马里拉(现尚健在)。
“刘蔡冤”大械斗期间,泉州知府李增霨两次下乡办理此案,都驻扎过石圳李汉经家,并通过汉经的二伯父李云按(铁峰)从中进行斡旋,汉经曾参与其事,故有所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