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9月3日,晋江县全境解放,同月24日成立中共晋江妇女运动委员会和晋江县民主妇女联合会筹委会。1950年12月召开首届妇代会,选举产生晋江县民主妇女联合会(下简称妇联)。妇联发动妇女投入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抗美援朝三大运动。妇女政治、经济地位大大提高。1951年1月晋江和泉州(现鲤城区)县市分治,4月晋江县迁徙青阳办公,9月召开晋江县妇女代表会议,重新成立晋江县妇女联合会,选举产生晋江县妇联第一届执行委员会。
1952年10月,县召开第二次妇代会,以贯彻《婚姻法》为重要议程,结合批斗虐待妇女的刑事犯罪分子。从此,全县掀起大张旗鼓宣传贯彻《婚姻法》的新高潮,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重婚纳妾的封建婚姻制度,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新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合法权益,扫除买卖婚姻,出现了文明办婚事的新风尚。
1953年,邓颖超在第二次全国妇女代表大会上号召广大农妇在自愿的原则上,参加农业合作化运动。1957年第三次全国妇女代表大会决定以“勤俭建国、勤俭持家,为建设社会主义而奋斗”为妇女工作方针。晋江侨乡妇女历来靠侨汇为生,从无劳动习惯,且大多养尊处优。各级妇联发动她们参加社会生产劳动,争取自身解放。一批侨属妇女积极参加互助组、生产合作社,一批妇女参与互助组、生产合作社领导,在生产劳动中涌现了一批妇女生产劳动模范,有的还成为省、县的劳动模范。侨属妇女在生产劳动中发挥了很大的积极性,改变了养尊处优的生活,受到社会的赞誉。1959年3月,县妇联号召开展“巧姐妹”运动。动员妇女发扬苦干、实干、巧干的精神,积极投入技术革命和文化革命运动。城乡妇女在“巧姐妹”运动中发挥了聪明才智,涌现了一批妇女骨干。“巧姐妹”运动的经验曾在全省各县妇联推广。
1957年持续三年受到极“左”路线严重影响,政治上错误地反地方主义,打击了一批妇女干部,经济上刮“共产风”,强迫侨妇交售黄金首饰等,伤害了侨属,严重地打击了爱国华侨的积极性。1963年县委总结了经验教训,向侨属赔礼道歉,得到华侨、侨属的谅解。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县妇联停止活动,至1973年,妇联组织恢复活动,2月份召开晋江县第五次妇女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晋江县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县妇联于1978年11月召开第六次妇代会,清除“左”的思想影响,把发动组织妇女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中心,深入开展“三八”红旗手、“五好家庭”和“五讲四美”活动结合起来。1978-1981年,全县涌现了“三八”红旗单位100个,“三八”红旗手800人,“五好”家庭100户。荣获全国妇联表彰的“三八”红旗单位1个,“三八”红旗手3名。受省妇联表彰的“三八”红旗单位9个,“三八”红旗手27名,“五好”家庭代表7名。
1982年10月召开晋江县第七次妇女代表大会。
1983年全国第五次妇代会确定“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抚育、培养儿童少年的健康成长,充分发挥妇女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的工作方针,指出今后五年的任务:“学本领、增才智、提高自己的文化科学和专业知识水平,每个妇女掌握并精通本职业务,为建设两个文明立新功”。晋江县各级妇联组织为贯彻这个方针任务举办文化补习班、职业技术培训班,组织参观学习,召开女能人经验交流会等,培训专业人员,因而涌现出以妇女为主体的专业队、专业户和新的经济联合体,全县乡队企业2300家,年总收入近六亿元。
为切切实实地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优生优育,县妇联于1984年2月成立“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委员会”,并决定二月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宣传月,开展大张旗鼓的宣传活动。4月,成立“儿童少年工作委员会”。县图书馆扩大儿童阅览室,添置少儿读物三千多册。并多次举行全县儿童少年智力竞赛。8月,成立“儿童福利基金会”,筹集资金五万四千多元。接着,部分乡镇也先后成立儿童福利基金会,为幼儿园增添教具、玩具等设备。由于各组织努力工作,幼儿教育发展很快,至1988年全县有幼儿园291所,505班,幼师813名,入园幼儿26753人,入园率由1982年26%提高到38.4%,全县兴办托儿所30所,入托婴幼儿630人。
1986年2月,晋江县第八次妇女代表大会召开,会议选举执委会,表彰180名在经济体制改革中涌现的女能人、“三八”红旗手、“五好”家庭代表。从1986年至1990年,妇联工作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在广大妇女中开展学雷锋树新风、创文明家庭等活动,进行社会主义教育、形势教育、普法宣传教育,增强了法制意识,坚定了社会主义信念。1989年北京发生反革命暴乱,在此期间各级妇联认真组织学习,辩明是非,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立场坚定维护安定团结的局面,继续发动全县妇女投入“双学双比”竞赛活动,为我县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努力工作,积极奉献。适应妇女构成不断变化的新形势,各级妇联组织进一步拓宽妇女工作领域。1989年在乡镇企业成立45个妇代会,个体劳协成立4个,文化教育卫生系统8个,建立妇代小组336个,并设有兼职妇干。基层妇女阵地建设得到加强,1990年上半年,全县有35个村(街)妇代会建立“妇女之家”。
1991年3月,晋江县第九次妇女代表大会召开。1991年以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和完善,我市妇联工作始终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以改革的精神不断开拓工作新局面,广大妇女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两个文明建设,广泛参与社会发展和民主政治生活,以长足的进步和自身的贡献,赢得社会的承认和尊重,塑造新一代侨乡妇女的新形象。各级妇女组织把握好妇女工作与经济建设的着力点,深入持久地开展“双学双比”活动和“巾帼建功”系列活动。从1991至1998年,全市共举办扫盲班1626班,有37568名妇女参加扫盲学习,脱盲妇女35066人。举办实用技术培训2200期,培训妇女8万人次,12万名妇女掌握一至二门实用技术。在开展基础性培训和普及性培训的同时,加强高层次的培训学习,市妇联积极组织发动500多名妇女参加农函大学习,并在单位经费紧缺的情况下,挤出2万多元作为学员的学习经费。“双学双比”活动紧扣我市农业发展总体规划,以增粮增产保供给,科技致富奔小康为主线,建立妇女科技示范户2500户,创建“双学双比”生产基地260个,初步形成了培训系列化、竞赛特色化、生产专业化、服务实体化、协调社会化的局面,市妇联结合行业特点在城镇妇女中深入开展“巾帼建功”系列活动,大力倡导妇女岗位奉献、岗位建功、岗位成才,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涌现出一批“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和个人,得到全社会的承认和赞誉,显示出新时期妇女的社会价值。
根据妇联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市妇联按照抓组织、抓队伍、抓阵地、抓协调、创经费的要求做好妇女组织建设工作,制定了1991-1993年、1994-1996年、1997-2000年三轮的村妇代会组织建设规划,开展了“妇女工作百分赛”、创“六好”妇代会、先进妇代会活动。妇女组织工作领域正在不断拓宽,妇女工作渗透到社会各方面,至1998年全市镇(场)妇联机构16个,村(居)妇代会381个,“个协”妇委会134个。党政机关、科教文卫妇委会和厂矿企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29个。1994年6月晋江市女企业家联谊会在青阳成立。为了提高妇干的整体素质,市妇联制定《晋江市妇联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妇干参加全国、省、泉州市妇干培训班学习,引导广大妇女干部积极参加“两学”、“三讲”和“当公仆、办实事”活动,树立全心全意为妇女群众服务的思想观念。各级妇女组织坚持把妇女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开展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形势教育、法制教育,引导广大妇女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观念,深入开展“四自”“四有”教育和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教育活动,以“忆传统、讲党性、学先进、作贡献”为主题学习李素丽、韩素云等一批英模人物的先进事迹,激励广大妇女培养独立自主、奋发自强的人格观念和奉献社会的责任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1995年市、镇妇联以“庆‘三八’、迎‘四大’”为主题举办了世界妇女大会知识培训班、“千名女子慢步走”、“通向北京象征性长跑”、“巾帼之声”文艺联欢会、拔河赛、知识竞赛、“学文化、迎四大”等纪念活动。各级妇女组织充分发挥妇女在家庭中的特殊地位,开展创建良好家风、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活动,评选“五好文明家庭活动”、开展“文明婚礼”、“六提倡、六反对”等活动,并宣传具有“四自”“四强”精神和时代风貌的先进妇女典型,把家庭美德建设、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建设与建设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行业相结合,提高家庭美德建设的层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福建省《实施办法》颁布后,各级妇女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举办《妇女法》宣传骨干培训班15期,培训妇女宣传骨干1200人。配合公检法部门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等专项斗争,做好来信来访工作,至1998年各级妇女组织共接受来信来访1726件,主办、协办、转办1468件。在儿少工作方面,成立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制定了《九十年代晋江市儿童发展规划纲要》和《九十年代晋江市儿童发展规划纲要后五年主要目标和措施》。开展以“优生、优育、优教”为主要内容的家教宣传普及工作。至1998年全市创建家长学校188所,婚育学校15所,举办家教、“三优”知识讲座1500多场(次),受教育者达10万多人次。市妇联积极实施“春蕾计划”,向全社会发出“济困助学,献爱心”的倡议书。开展“手拉手、一帮一、献爱心”活动,推动全社会关心救助失学女童入学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