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这一百多年来屡禁不绝的艰难任务,在二十一世纪行将到来之际,又一次严峻地摆在了人们的面前。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媒体披露的种种事实表明,毒品这一吃人不见血的白色恶魔,已成为继癌症,爱滋病之后的又一人类公害,严重威胁人类身心健康的第三杀手。
在我国,销声匿迹30几年的贩毒吸毒现象,随着国门的开放改革的春风吹拂,又逐渐故态复萌,死灰复燃,甚至有蔓延成灾之势。晋江,作为最早对外开放的沿海城市之一,经济建设取得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但贩毒、吸毒等“阳光下的罪恶”,也触目惊心。禁毒、戒毒任重而道远。
为了深入开展禁毒、戒毒斗争,有必要对晋江毒患的起因经过和其历史作一些回顾。
大清危危 鸦片战争真无奈长夜漫漫 毒品泛滥实可悲
考鸦片之源,始自唐贞元之时,由阿拉伯输入,名罂粟。宋代《开宝本草》就有鸦片记载,明末葡萄牙人渡洋而东贸易独盛,即由葡人贩运而至迨英占印度,后由英从孟加拉运至我国,名阿芙蓉。满清王朝在经历了康乾盛世之后,到了道光年间,已是积弱难返,危机四伏。帝国主义窥觅了时机侵略中国。一场鸦片战争,将“大清”打得焦头烂额。禁烟失败,贩毒、吸毒变得更明目张胆,有恃无恐。其实,早在清廷实行“海禁”政策的时候,英国就以印度为基地,不断以经商名义将大量鸦片通过广东输入中国。嘉庆年间,从广东登陆的鸦片经漳州流入晋江。而晋江的一些走私者又与英商相勾结狼狈为奸,再由晋江梅林、大坠两处港口分销到全省各地,以及宁波、上海、山东乃至东北。道光十二年(1832年),晋江林因等人大肆贩卖烟土,其规模已超过漳州。由于清朝官吏腐败无能,官府明知贩烟之事,但不敢过问。因慑于贩烟者大多为乡里豪强。其时深沪陈姓、陈埭丁姓、衙口施姓以及东安、狮头、西岑、西边、溪边、水头、莲埭、岭兜、永宁、高厝等乡巨族。其中衙口施猴人多势众,复与奸商施叔宝勾结夷船,泊靠衙口沙岗,招接各乡奸贩包卖包送,抽取佣钱,并于码头搭盖囤积烟土的寮屋,俨然如同正规商行。
输入的鸦片,有国外越南、印度、波斯等国产的,称为大土、红土。大土一件(3市斤余)价31元,红土价与此相近。有国内云南、四川以及本省产的,称为南土、川土、本地土。南土价每二两半一元,同安产的土浆(亦称建浆)也为二两半一元。销量最多者为大土与红土,南土次之,土浆最少。与当时生活消费和工价比较,大米约为每斤3分至5分,猪肉为一角半到二角。打工工钱大工每日四角,小工二角,挑夫每担十里二角。可见吸鸦片烟费用之昂费。吸毒者初为地富豪坤胥吏流氓,只是一些有身份的上层人物,继之逐渐波及劳动阶层、贩夫走卒底层穷人,社会一时吸毒成风,到处乌烟瘴气,景象肃条,民不聊生。
面对烟毒泛滥,清廷有识之士如陈庆镛等极力反对,但因封建社会已病入膏育,无能为力。在民间,群众目睹烟毒之烈,也自发抗争。如衙口施姓群众就曾焚烧贩烟船4艘。民族英雄林则徐,在虎门焚英人烟土两万余箱,扬我国威,晋江民众群起拥护,风起水响,山鸣谷应!当英帝国发动鸦片战争时,晋江民众也积极备战。1840年8月,英舰攻打洛阳桥,民众奋力还击,将小艇击沉。
鸦片战争失败后,清政府被迫与英国签订《南京条约》,厦门被开放成为五口通商口岸,晋东离厦门甚近,影响很大,鸦片走私也愈演愈烈。嗣后,贩毒、吸毒趋向公开化。1870年,仅陈埭小小一地就有公开经营的烟馆24家。1908年,泉州市城内公开营业的“土膏行店”就达12家之多。资本大者如“裕泰”、“丰瑞”、“金发”都在5、6千元。
清廷迫于社会舆论,也曾宣告禁吸鸦片,但无法可依,禁而不止。当时文人滋耆曰:“愚民每嗜之有如茶蓼虫,岁久瘾成病,欲戒难为功,夷人日以富,华人日以穷”。更严重的是有些查禁的官吏和差役本身也就是“鸦片鬼”“乌烟仙”,光绪30年进士吴增在《泉俗激刺篇》,禁烟一文中道:“胥吏与差役,大为禁烟之阻力,无公事、暂且吞烟菌。有公事、有钱使,卷烟便如龙卷水。烟斗声沙沙,过瘾时去调查,只知卖法不如他。呜呼!官长嗜烟且休置,此辈嗜烟何无忌?毋亦在官官袒庇。官如识公理,请官行法自近始”。对清廷官府禁毒的讽刺真是入木三分。
烟毒蔓延有如瘟疫,民众深受其害,吸毒者“三起三眠,永朝永夕;一喷一醒,如渴似饥”,个个精神麻木、形若病夫。志消神萎,鸠身秸面,耸肩垂爪,一架枯骨。特别是毒瘾发作时,有如百蚁搔心,恶心呕吐,鼻流涎滴,肌肉痉挛,捶胸顿足,丑态百出,形状难堪。对此吴增在《鸦片》篇中亦写道:“人吃鸦片,鸦片吃入,销膏血,耗精神。鸦片之瘾入骨髓,未死先成鬼。新鬼瘾小故鬼大,新鬼面焦黑,故鬼无人色”。民间也有顺口溜:“乌烟鬼、目吐蕾、洞箫脚腿,腹肚水匮,胸坎楼梯,笔筒颔规(脖子),三分像人,七分像鬼”。
民国不国 吸毒非法变合法毒魔何魔 害人毁家竞赚钱
满清灭亡,民国代起,贩毒吸毒不但没有收敛,反而更加嚣张,更加扩展,城乡烟馆林立,不少人家备有烟具,应酬客人。具体还表现在种毒,制毒上。1917年,晋江张林村有人从南安引进罂粟种植。由于种植罂粟比其他作物盈利多,每亩可收200多元,所以各家各户竞相种植,全村达1800多亩。有了原料,恰好1925年有一姓郑的医生从台湾到张林开办“寿而康”药房。这个郑氏医生钻研出一套利用鸦片提炼吗啡的技术。很快地张林村制造吗啡的公司发展到十几间。较大的有“进兴”、“高兴”、“瑞兴”等,吗啡商标有“鹰牌”和“仙女牌”,销路甚广,张林成为吗啡批发大本营,闽地最大的毒窟。吗啡麻醉力烈,毒性超过鸦片,且能注射使用方便,因而毒害的程度也更大,受害的民众也更多。像当时晋江“三大赌乡”容卿、马坪、大山后,染上针毒的“瘾士”约占成年男子总数的五分之一强。不少瘾君子为图一时饮鸠止渴,或卖家业田产,或卖妻鬻儿,或沦为盗贼,或绝望自杀,不少吸毒者,本不富裕,吸毒后捉襟见肘,家庭笼罩着颓败气息,让毒品害得倾家荡产,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据民国档案省府统计室披露,1937年晋江县鸦片流行颇盛,禁烟会在各重要区镇均设有持货代售处,全县每日可销290两,(此仅指公开者,至于秘密者尚不在内),不完全统计,接受登记的烟民达6400余人,占当时全县人口的0.96%。每月公开吸量达一万两左右,全年消耗60万元以上。当时受烟毒为害严重的有石狮、永宁、衙口、深沪、东石、陈埭等沿海地区及晋北山区。衙口附近的杨林村,几十户人家中,90%以上男子吸毒,有些妇女也沾毒,原是一个富裕的村庄,有好几座大厝因吸毒而蚀掉了。盗、赌、懒汉随处可见,男盗女娼,吸毒成了万恶之源。另一方面是,1929年至1932年军阀陈国辉统治泉州地区期间,利用捐金为饷源,强迫农民种罂粟,收取“烟苗捐”、“田亩捐”甚至对不种者还征收了“懒怠捐”。烟毒复炽日盛一日。
民国廿一年(1932年)12月23日,福建省绥靖公署枪决陈国辉后,十九路军政府禁止种植罂粟,于是毒贩们改变策略,改从汕头等地收买烟土,武装押运回张林炼制成鸦片、吗啡后,再销往同安、厦门、莆田、仙游、福清直至温州、宁波、上海等地。据不完全统计,1948年至1949年,张林有大小制毒公司40家,制、贩毒品者543人,占总户数的80%,总人数的33%,仅为毒贩专用的自行车就达180辆。张林被称为“吗啡之乡”。其他如磁灶、安海的贩毒规模也较大,如安海毒犯蔡尤见,在1948年至1949年贩毒达两万余两,在泉州设有8个“猪行”毒品转运站。
民国初期,社会动荡。虽民众禁毒呼声甚高,但晋江处在护法军、靖国军、粤军、浙军、民军、北洋军阀等交替控制之下,为军费问题,他们都在烟毒上大做文章,岂有心禁毒。军阀还准许经营烟馆,设立“公膏局”,垄断毒品经营;强迫农民种大烟,收取“烟苗捐”。兴泉永镇守使孔昭同还以晋江、南安、惠安清查监督之名义,出示种烟布告,助长了烟毒气焰。
1934年,晋江县于泉州东街孔庙(即现泉州市第一医院门诊部)设立“戒烟所”,所长由晋江县政府戒毒科谢兆明科长兼任。1938年戒烟科撤消,戒烟所所长改由当时晋江县县长何震(福州人)兼。戒烟所配备专职医护人员,有医师陈雪峰(泉州人,东南医学院毕业)、助理医师杨鸿明、护士助理员陈明诚、黄双印、林素芳。当时戒烟所常住病人约10至20人,药品主要是“鸦片酊”,由省卫生实验所统一配制。一般三疗程(一个月)可戒掉毒瘾,重者约3个月方能奏效。屡戒不改者,判以死刑。1938年戒烟所撤消后,人员、药械等全部并入晋江县卫生院。
1936年,省高等法院颁布禁烟禁毒章程,但其中却有“特许商人采办烟土”、“特许设立土膏行店”等规定。但禁而不严,据1937年11月晋江县经济统计载称:国民政府是意借“统一管理适应供求之支配”进行敲榨,索贿发财。而对烟贩则睁一眼闭一眼。张林的小烟贩张子啾就当了大烟贩张子丹的替死鬼。张祖陶任晋江县长的第二天,就下乡探查有毒瘾的富户,搜刮十几万元。张贞驻泉时也到张林拜祖认宗,借机发财。为官如此,张林烟贩更加胆大妄为,甚至持带枪支对付贩毒路上的盘查。
由于“打苍蝇、放老虎”,烟毒屡禁不绝。1938年后,甚至把“戒烟所”改为“限烟所”,把民办土膏馆改为官办土膏馆,对烟民进行登记,发给烟民证,烟民可凭证到土膏馆吸食,吸食鸦片从非法竞变成合法。吸毒所不但没有减少反而人数大增。民国时期的禁毒成为贪官污吏的幌子,实质是“名禁实纵”。
社会更新 连年积弊几除尽人民共识 历代流毒一肃清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政府在剿匪反霸镇反的同时开展了禁毒斗争。1950年2月24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了《关于严禁烟毒的通令》,同年7月3日,福建省人民委员会成立“福建省禁烟禁毒委员会”,14日,发出禁毒通知。晋江县随后成立“禁毒委员会”,当时是许集美同志为泉州市首任市长,于体育场(原中山公园)召开3万人大会。禁毒重点是张林这个“鸦片村”、“吗啡乡”。1950年2月,在部队的配合之下,公安机关派工作组进驻张林,一方面制止封建械斗,当场击毙贩毒头子、封建械斗罪魁一名,收缴枪支60多支。一方面没收制造毒品的原料与工具,计没收鸦片82斤,扣留情节较重者15人。但毒贩并没死心,在戒烟通令颁布后,张林村仍有27人继续制毒贩毒,有的甚至参加匪特组织。最猖獗者是张明宜等“三大公司”。张明宜在1950年2月后,就将制毒工厂转移到云霞乡下园村。6月,张被拘捕判处管制,但“毒”心不死,仍继续制毒,直至1952年3月“三反”中始被发现。据其供认,从1950年2月至1952年3月;共制造销售吗啡320多两,获利30亿元人民币(人民币1元等于1万元)。此案破获时,缴获鸦片750两,吗啡96.48两,副品2194两。全县从1949年底至1952年6月,破获烟毒案件150多起,缴获吗啡330两,鸦片7469两,副品63100余两,没收大批毒具。
1952年6月9日,中共福建省委发出“关于肃清毒品的指示”,并确立晋江县为禁毒重点。晋江县即成立以县长宁殿魁为总指挥,公安局长梁子新、税务局副局长阎兴珍为副总指挥的肃毒指挥部。委员有检察署、宣传部、法院等6个有关部门负责人。下设办公室,公安局治安股长陈志平,预审股长王武山为正副主任。并确定张林、磁灶、安海为重点,石狮、永宁、衙口、深沪、东石、陈埭6个沿海地区为次重点,立即大张旗鼓,开展声势巨大的肃毒运动。6月底,省、专署、县三级工作组进驻张林乡、县工作组进驻磁灶、安海,开始发动群众检举揭发,软硬双管齐下,宽严政策并举。通过召开大会、干部会、青年会、老人会、妇女会、公审大会等各种形式,特别是由群众组织多个“规劝小组”,使肃毒工作进展顺利。据统计,张林乡3个规劝小组一日内就规劝动员42名毒犯家属交出毒品3060两,毒具14件,子弹142发。有643人检举了1894条材料。在广泛发动群众的基础上,8月14日,全县统一行动,对507名毒犯分别给予逮捕、集训、传讯,有些自首登记,按中央“严惩少数、教育多数”方针,分别对毒犯进行处理。在4个月中,全县摧毁35个制贩毒集团,缴获毒品44000余两,毒具、枪支弹药等500余件。宣判死刑3人,徒刑143人,劳役26人,管制38人,释放30人,具结悔过340人。9月23日,肃毒运动胜利结束,缴获的毒品毒具集中于青阳莲屿的“厝墓墩”闲田里销毁,当场处决毒犯张明宜、张尚声、施能越3人。
晋江县消毒运动结束了百多年来烟毒横行的历史,撤毁了毒品存在的社会基础,使人民逐步走上健康富强之路。群众拍手称快说“旧社会将人变成鬼,新社会将鬼变成人”。自此几十年间,晋江县境内鸦片祸害基本绝迹。
国门开放 富梦随心关不去诱惑难挡 毒魔卷土又重来
10年文化革命动乱结束,改革开放开始,晋江作为首批对外开放的县(市),经济腾飞,社会稳定,市场繁荣、人民生活提高。但是,在紧闭了几十年的国门打开之后,伴随着醉人春风而来的,还有种种迷人的邪气,诱人的歪风,害人的毒雾,人民群众痛恨到极点的毒魔,又伪装打扮,乘机钻出“潘多拉”魔盒,恣意放浪横行。毒品这个幽灵,又在我们的身边转悠徘徊,八十年代后,国际贩毒集团和国际贩毒分子,假道我国过境贩毒,在日趋严重的国际贩毒势力的渗透下,毒品犯罪在我国又沉渣泛起,在走私毒品,贩毒、吸毒、制毒、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犯罪活动日益猖獗,不仅给人类生命和健康带来了很大威胁,还引发了走私、偷盗、抢劫、卖淫等一系列的社会问题,严重危害到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从报刊上披露的材料让人震惊。在短短的近十几年间,毒品之灾已蔓延全国16000多个县(市),登记在册的吸毒成瘾者竞达54万人。(而按国际上的贯例发现一个吸毒者就意味着有4个隐性吸毒者)仅去年就破获毒案18万起,抓获犯罪分子23万人,缴获海洛因7.3吨,冰毒1.6吨,大麻5.1吨。全国建立强制戒毒所632处,劳教戒毒所61处,成立167个戒毒医疗机构。
一年中强制戒毒14万人次,同时缴获从非法渠道流入的各类易制毒化学品344.5吨。而仅泉州一地,去年警方破获毒案220起,其中大案83起,查获毒品犯罪团伙26个,成员123名。抓获毒犯者260名,缴获海络因1138克,冰毒48357克,咖啡因10000克,缴获毒资折合人民币175万元。查获吸毒者183人,并对其中115人新吸毒人员实施强制戒毒,对34名复吸人员报送劳教戒毒,对11名又贩又吸在追究刑事责任。
晋江地处泉州中心城市和新兴城市石狮之间,特殊的地理位置,对外交通四通八达,毒犯频频活动,凡遇毒灾必首当其冲。从所打击的毒品活动中看,毒品品种已不是民国时期的鸦片吗啡了,还有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务院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略举几例,以窥一斑:
——1964-12-30日,晋江专署卫生局关于石狮医院滥用麻醉药品的通报:同一病人,6次开出杜冷丁51支,仅4月15-16日,就连续给药15支,严重违反麻醉药品管理条例。
——1988年,晋江内坑白安人郑水泉(又名黑鳗),居云南瑞丽。回闽后,传授“海洛因”掺和烟丝吸食并介绍人购买,海洛因售价每克从100元上升500元,少数不法投机商人看到这种生意有利可图,见利忘义,放手大干,在官桥、内坑一带大量贩毒。
——1999年2月13日,在晋江破获一起特大走私冰毒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缴获冰毒8000克,毒资1万余元及手提电话1部等脏物。
1997年6月26日,晋江市公安局成立“晋江市强制戒毒所”,所址设在晋江市中医院内(沟头山)。所长陈连平,副所长洪杰来。工作人员有公安警官5人,保安9人,炊事员2人,医疗组6人(由中医院3位医生,3位护士组成),先后在医疗组负责戒毒治疗任务的有医生陈文疆、卓丽霞、黄伟荣、谢良杰,护士蔡秀丽、许黎明、王梅玉、林丽品、蔡银梅、林莹莹、施玉瑜等同志,办所伊始,市公安局曾黎水副局长、市政法委干部,还带领陈文疆医生到昆明市戒毒所参观学习。戒毒所内,种植花草、树木,环境优美,清雅幽静。所内设为三个区:一是工作区(办公室、医务室、值班室、食堂);二是脱瘾区(设有35张床位);三是康复区(设有150张床位,其中13张高级床位,有空调,彩电,沙发,席梦思等设施,住室卫生整洁,窗明几净。康复区中健身房、音乐室、图书室、活动小操场一应俱全,为戒毒康复人员创造了学习、娱乐、身体锻炼的良好氛围。医疗室配备良好的医疗设备和使用有效的药品药物、对戒毒人员实行综合治疗,治疗中采用“昆明市戒毒所”的治疗方案,用该所研制的中成药626胶囊治疗,这种药优点无依赖性,停药症状轻,一般经过10-15天的药物脱瘾治疗后,即转入心理康复治疗。在这些戒毒人员中,年龄最小的16岁,最大的45岁,他(她)们中有的是苦不堪言,经不起折腾的亲属送来的,有的希望能够洗心革面,重新做人而自愿前来,也有的是强制入所的,揭开所内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人员的众生面纱,大多为年青人,低文化,无固定职业的“散仙”,KTV歌女三陪小姐,有的是情场失恋,赌场输空,生意败落,夫妻反目,歹仔拖下水,愚痴试尝毒,意志脆弱者,道德败坏者……用毒品麻醉自己,追求那飘飘欲仙,想啥有啥,爱啥来啥,要啥有啥的幻觉滋味!所以戒毒所对其强制进行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和法制教育、道德教育,使其戒除毒瘾,治疗是取得成功的,受到了社会和吸毒者家属的一致好评。《海峡都市报》、《法制报》、《海峡姐妹》、《泉州晚报》等报刊和福建电视台,泉州电视台都先后报道了该所的先进事迹,还荣获了泉州市公安系统先进单位,陈文疆同志还被评为泉州市戒毒先进工作者。到1998年12月,因经济原因,戒毒所关闭。共治疗毒瘾者200多人。
有毒必肃,贩毒必惩,吸毒必戒,种毒必究!
历史的回顾,数百年来,中华民族曾饱受毒品的壮害,也曾经万众一心,与毒害进行了不懈的斗争,基本上消灭了毒祸!今天,这个罪恶的幽灵,又威胁着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吞噬着人类创造的一切文明。“珍爱生命,拒绝毒品”,是禁毒工作的主题,也是禁毒的治本措施。我们深信,在党和政府的领导重视下,有全国人民的参与和大力支持,一定能够打赢这场新时代的“鸦片战争”!
1999.6.20于青阳沟头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