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安机关是在推翻国民党政权后建立的,是维护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在国家政治生活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周总理说过“国家安危,公安系于一半”。1949年9月,晋江县解放,成立“晋江县人民政府公安局”,1956年改称“晋江县公安局”,1992年5月,晋江撤县建市,改称“晋江市公安局”。五十年来,晋江公安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在巩固新生政权、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保卫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等方面取得了成绩。
一
解放前,由于国民党政权腐败,治理不力,晋江的社会秩序极为混乱,赌博风行,政府官员、流氓地痞、恶霸地主、赌棍互相勾结,在晋江各地设有赌馆,进赌馆而家破人亡者不计其数;娼妓盛行,妓馆到处皆有,据民国晋江县政府资料记载“晋江娼妓之盛,比其它县份为多,据花捐局报告及目睹耳闻,在县城者计达三百二十余人,流动各区者达三百人,全县约有六百余人……故一般富家子弟,往往误入迷津,结果身败名裂者,大有人在,传染花柳当所不免”;封建迷信活动突出,反动会道门繁多,毒品泛滥,吸毒成风,土匪强盗活动猖獗,打家劫舍、拦路抢劫、伤害人命、绑票敲诈、无所不作。据民国档案资料记载:1948年匪盗抢劫而杀死伤人命达368人,受匪害最深的是商侨之家。故晋江流行“犬吠心头疼,日落心难定”和“侨汇难过五更眠”的乡谣。解放初期,残存在晋江的反动势力在逃到台湾的国民党政权的策划支持下,收罗纠集反动人员、土匪进行反革命活动,妄图颠覆我新生政权,配合蒋匪反攻大陆。
为巩固新生政权,刚成立不久的晋江县人民政府立即集中力量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剿匪、清毒、取缔反动会道门、查禁封建迷信、黄丑现象等一系列斗争。刚成立的人民公安机关作为骨干力量投入了这一场斗争,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巨大成绩。在三年镇反运动中,贯彻“首恶必办、胁从不问,立功受奖”和“惩办与宽大相结合”政策对810名血债累累、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判处死刑,判处徒刑1148名,处以管制1709名,肃清了反革命势力,匪患清除,反动会道门也得以摧毁,打家劫舍、杀人放火等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绝迹,刑事案件大幅下降,出现“夜门不闭”的现象;清毒工作从1950年2月开始展开。1952年6月,晋江根据上级指示,有计划地开展清毒运动,县公安局派出工作组进驻毒品重灾区磁灶乡,开展大规模的清毒运动。经过三个余月的清查,摧毁了35个制贩毒集团,逮捕了143个毒犯,枪决了一批罪大恶极的制贩毒头子。对吸毒者勒令戒除,追缴了4400两毒品和500余件毒具,杜绝了晋江的烟毒,群众非常欢迎,他们说:“旧社会把人变成鬼,新社会把鬼变成人”。
经过几年的集中整治、打击,进入五十年代中期,随着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晋江的社会治安形势发生了根本的改变,反革命活动得到禁止,刑事案件大幅度下降,赌博、卖淫等丑恶现象绝迹,封建迷信活动大有收敛,有力地巩固了社会主义新生政权,人民群众过上了安定幸福的生活。
二
“文化大革命”中由于砸烂公、检、法,以“人民保卫组”代替公检法的职能,践踏法纪,公安工作受到全面破坏。“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公安工作得到恢复和加强,但由于十年内乱所造成的恶果未能完全消除,进入八十年代,晋江的经济发展较快,人、财、物流动较大,流窜犯罪越来越突出,刑事案件阶梯上升,赌博、卖淫等丑恶现象和吸贩毒活动死灰复燃,打架斗殴、封建械斗活动抬头,地方流氓恶势力和团伙犯罪突出,国外敌对势力加紧对我进行渗透破坏活动,社会治安局势日趋严峻。面对严峻的治安局势,晋江公安机关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一手抓打击,一手抓管理,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强化治安管理,确保了全市社会治安稳定,为晋江的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顺利进行作出了贡献。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随着刑事犯罪活动的不断上升,进入80年代,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已成为公安机关的主要工作之一。为加大打击力度,1980年1月,晋江县公安局成立刑事侦察股,负责刑侦侦查工作。80年代以来,晋江公安机关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在强化日常侦查破案的同时,适时开展专项斗争和集中整治,不断加大对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破获了一大批刑事案件,抓获处理了一大批刑事犯罪分子。1980-1998年,全市公安机关共破刑事案件25591起,破大案1775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4274人,摧毁犯罪团伙2654个成员11041人,狠刹了犯罪分子嚣张气焰,确保了社会治安长期安定。1983年8月,根据中央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活动的斗争,至1987年共进行了三个战役,其中以第一战役(1983年8月至1984年9月)最为激烈,共破刑事案件1854起,摧毁流氓团伙、盗窃团伙145个,判处29名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死刑。经过这次“严打”,犯罪活动有所收敛,公共秩序有了改观,群众安全感强。1996年4月至9月,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又开展了一场“严打”斗争统一行动,行动期间,全市共破各类刑事案件1809起,大案1322起,抓获违法犯罪分子2056人,摧毁各类犯罪团伙217个成员979人。通过“严打”斗争,刑事案件高发势头得到遏制,社会治安状态明显好转。
强化治安管理。文革后,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工作逐步走上正轨,不断完善和加强。随着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影响社会治安局势的因素增多,对治安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晋江公安机关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一中心,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治安管理工作新路子,坚持依法、从严、文明管理,不断提高控制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1)户口管理不断规范、科学、便利。为适应人口流动性增大的特点,1987年开始颁发《居民身份证》,1989年在晋江全县实施居民身份证制度,从此,居民出行告别了开介绍信的年代,给人们从事经济活动、旅游、探亲等提供了便利。1987年9月,公安局成立户政科,对户口进行专业管理,在各分局、派出所设有户籍室,专理户口事务。1995年,户口管理实现电脑化,办理户口登记、迁移、证明、查询等工作更加便利快捷。随着晋江经济的发展,外来人口剧增,公安局于1985年开始进行外来人口的暂住登记管理,把外来人口管理工作纳于户口管理并不断规范、加强。至1998年,在各村(居)均设有外口协管组,各分局、派出所设有外来人口管理站,管理工作日趋规范,暂住证办证数逐年提高,1985年全县登记发证的外来人口有19201人,1998年登记发证的外来人口达201417人;(2)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管理。80年代以来,晋江的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特种行业由于其业务的特殊性,容易成为滋生违法犯罪和被犯罪分子窃为藏身落脚的场所,公共场所由于人群密集、易滋混乱。1988年,公安局将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纳入重点管理范围,在治安科成立特营站,负责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管理工作,按照保护合法、打击非法、规范经营、促进发展的思路,不断加大管理力度,促进了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的健康发展,1999年全市共有特种行业1142家、公共场所692家;(3)枪支弹药、民爆物品管理。80年代后,晋江采矿业发展迅猛,民爆物品使用量增多,出现擅自生产买卖使用民爆物品非法行为,同时,青阳、罗山等地出现非法生产鞭炮、黑火药。1982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爆物品管理条例》颁布后,晋江公安机关依法加强管理,对民爆物品的生产、运输、储存、销售、使用实行严密的审批制度,同时经常开展集中统一行动和专项斗争,清理收缴社会上的民爆物品和枪支弹药,对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及时发现和消除不安全隐患;(4)扫黄打丑。针对黄丑现象死灰复燃的现象,公安机关采取突击性行动和经常性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全力打击卖淫嫖娼和赌博等黄丑活动,净化了社会风气;(5)加大治安案件查处力度。进入80年代以来,治安案件不断增多,打架斗殴、封建械斗、流氓滋事等事件突出,一些地方出现横行一方的地方恶势力和犯罪团伙,危害百姓,扰乱治安。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对各类治安案件采取快查快结,依法处理的方针,加大对地方恶势力和犯罪团伙的打击力度,发现一个打落一个,决不让其形成气候。1980年-1999年全市共查处各类治安案件40884-10-584人;(6)交通管理。80年代后,晋江机动车辆剧增,运输繁忙,交通事故随之增加。1987年公安局建立交通警察大队,对晋江城乡道路交通及车辆进行系统管理。多年来,交警部门不断加大交通管理力度,整顿交通秩序,规范执法行为,努力创造一个安全、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
出入境、边防、消防、武警、监所等工作取得长足进展。晋江是我国著名侨乡,旅居海外的晋江籍侨胞达200余万人,出入境管理工作任务繁重。长期以来,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根据上面有关政策,严格出入境管理工作,同时从便民、利民角度出发,不断简化办证程序,增加办事透明度,改进服务态度,树立了良好的窗口形象。1980年,边防、消防、武警现役部队划归公安系列,此后相继成立了晋江市公安局边防大队、消防大队和武警中队。边防大队主要负责边防保卫工作,在沿海各镇场成立了边防派出所。目前,晋江边防大队设有五个边防派出所,一个边防机动中队,并在围头设立了边防检查站。长期以来,边防部门以防上防下为中心,进行反抓靠、反心战、反情报、反派遣、反外出、反走私等沿海边防保卫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消防部门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在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宣传、建筑防火审核、公共消防设施规划和扑救火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1997年消防大队在安海成立第二消防中队,进一步增强了消防力量。武警中队长期负责晋江看守所的看守保卫工作,并在抢防救灾处置紧急事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晋江看守所于1951年建立,1980年拆旧建新,1995年在罗山社店建立了一个设施一流的新看守所。1979年公安局设立行政拘留所,1987年10月改称治安拘留所。1997年先后设立了晋江市戒毒所和晋江市公安局收教所。监所部门通过有效的狱政管理,确保了监所安全。
三
进入90年代后,晋江公安工作进入全新的发展阶段,市公安局根据公安部“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保平安”工作思路,在队伍建设,公安改革,公安法制建设,提高治安防控能力等方面狠下功夫,取得了显著效果,公安工作呈现前所未有的良好局面。
——刑侦改革不断深入,大刑侦格局初步形成。94年刑侦科改为刑警大队,实行队建制。1996年侦防改革推开后,在青阳、陈埭、安海、磁灶、金井设立五个责任区侦缉中队,刑侦部门承担起所有刑事案件侦破任务。1997年8月,成立全国第一家县级刑警局,形成了刑警局、责任区刑警大队、驻所刑警探组三级破案体系,刑侦专业化水平和侦查破案能力大为提高,1996年至1998年,连续三年保持总破案数和人均破案数全省第一,1998年刑警局共破案5082起,一年破案数是以前几十年破案数之和。
——派出所改革初见成效,防范管理水平不断提高。1996年侦防改革后,派出所不再承担刑事案件侦破责任,专心抓防范管理工作,推行片警负责制。目前全市17个分局、派出所共划分为47个警务区127个片区,形成以派出所长、警务区警长、片警为核心的三级防范管理系统。片警扎根责任区,深入做好群众工作,抓好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大力开展创建安全社区工作。目前已创建安全社区382个,覆盖行政村总数达90.1%,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大为提高。
——公安法制建改取得长足进展,执法水平大为提高。90年8月,公安局成立法制科,专门负责各项公安执法手续把关审查工作,随着《人民警察法》、新《刑法》、《刑诉法》等一大批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各项公安执法工作均纳入法制化轨道,市公安局在工作中坚持不懈地对民警加强法律学习和业务培训,强化执法监督和检查工作,使全局民警做到了依法办案,严格执法,执法水平大为提高。
办事效率大为提高,为民服务得到深化。近年来,公安系统先后开展了学济南交警和漳州110活动,在青阳、安海、陈埭开通110报警服务台,兑现“有警必接、有险必抢、有难必帮、有救必应”的承诺,派出所、出入境、户政、特营、交警等窗口单位普遍简化了办事程序,加大办事透明度,改进了工作作风,改善了服务态度。1999年又开展了创建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单位)活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蔚然成风。
——公安队伍规模不断壮大,整体素质明显提高。目前,全市公安民警达645人,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总警力的35%。长期以来,市公安局一直将队伍建设摆在首要位置紧抓不放,民警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不断提高,全体民警在警力少、任务重、困难大的情况下艰苦奋斗,开拓进取,为保一方平安作出了巨大贡献,涌现了一大批先进人物和先进单位,1992年市公安局被评为全国优秀公安局,1994年出入境科被评为全国公安出入境系统“文明窗口”,1996年公安局局长李永木被评为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1999年刑警大队被国务院命名为“特别能战斗的刑警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