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是福建省的重点侨乡之一,据八十年代初统计,有旅外华侨65万人、港澳同胞13万人,归侨、侨眷26万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共晋江县委、县政府在拨乱反正中,妥善处理了一大批长期未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复查平反了一大批冤假错案,其中相当一部分直接与华侨及港澳同胞及其内地的亲属朋友有关,较好地化解了他们中一些人长达几十年的前嫌和积怨,恢复了党和政府的声誉,为激发他们转变受压抑的爱国爱乡热忱,发挥侨乡优势,促进改革开放、实现经济腾飞及各项事业的发展,打下了初步的基础,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回顾晋江侨务系统拨乱反正工作的成效,充分证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方针、政策的正确性。
“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左”倾错误的影响,尤其是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干扰破坏,晋江县的侨务工作遭受极大的挫折,各级侨务机构被砸烂、取消;广大华侨、归侨、侨眷被诬蔑“资产阶级”、“里通外国”;华侨关心支持家乡建设,一直得不到肯定,甚至被视为“收买人心”、“别有用心”,换来“不要资产阶级臭钱”的苛责;不少干部把与华侨接触视为“危险线”,生怕戴“阶级投降主义”的帽子。海外联系几乎中断,海外华侨有家难归,国内亲属受到歧视。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共晋江县委、县政府,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认真清算林彪、江青破坏侨务工作的罪行,重新把侨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侨务工作的领导,恢复健全侨务工作机构,认真落实各项侨务政策,平反冤假错案和妥善处理历史积案。对侨务工作的拨乱反正做了大量的工作,不但恢复而且扩大了国内外联系,广大华侨和归侨、侨眷的爱国爱乡热情和传统得到更大的激发和发扬,侨乡优势得到更加充分的发挥,侨务工作为振兴和繁荣晋江侨乡做出了越来越大的成绩,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新局面。由于晋江是重点侨乡,侨务工作的拨乱反正更具有特殊的意义和作用。
晋江县侨务工作的拨乱反正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恢复健全侨务工作机构,加强对侨务工作的领导。
粉碎“四人帮”以后,县委、政府端正侨务工作的指导思想,把侨务工作摆到扩大爱国统一战线,促进四化建设的重要位置上,各级党政都把侨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1978年7月,县政府重新建立了侨务办公室,各公社(镇场)大队、街道普遍建立侨务工作小组。1979年9月,县归国华侨联合会恢复活动,并召开第五届归侨侨眷代表会议,出席代表450多人。各公社(镇)侨联也相继恢复。县侨联配置专职干部6名(都纳入国家编制)、公社(镇)侨联共配备专职工作人员42人(其中党员秘书18人)。一批有代表性归侨、侨眷被安排到人大和政协的重要位置上。在1980年12月召开的晋江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菲律宾归侨何扬明当选为副县长。在同时召开的政协晋江县第四届第一次会议上,华侨界人士王妈森、蔡惠仁等33人被安排为委员;菲律宾归侨高作楫被选为副主席;会议并通过成立华侨工作组,成员9人。
为了加强对侨务工作的领导,县委先是确定由常委、政协主席留章慈分管侨务工作。不久,又确定县委副书记、县长陈渊源分管侨务工作,定期听取侨务部门汇报,经常检查指导。各公社(镇)也都确定一位副书记分管侨务。并要求统战、侨务、公安、商业、银行等部门搞好协作,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共同搞好各项侨务工作。
二、认真落实各项侨务政策,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1、平反“文革”冤假错案,复查处理历史积案。中共中央(1978)3号文件下达后,县委于1978年5月初从统战、侨务和政法等有关部门抽调干部,组成复查专案组,对“文革”中的冤假错案及历史积案进行复查处理。全县需复查处理的历史案件计1124件,127人,经侨务部门配合政法部门复查澄清,共处理结案1114件,1217人,其中改判无罪224人,改性不改判3人,定性不变,刑期改变959人,当时未结案10件10人。同时,平反纠正在以“阶级斗争为纲”“左倾”错误影响下,归侨、侨眷中因所谓“海外关系”“里通外国”而受打击、迫害的冤假错案51件、54人,其中反革命14件、17人,右派5件5人,敌嫌13件13人,其他19件19人。如罗山乡侨联主席杨思安,1962年劝说海外亲属把要为母亲祝寿的12万元人民币捐献给学校,“文革”中竟被诬为“妄想把无产阶级阵地变为资产阶级阵地”、“疯狂争夺新一代的资产阶级代理人”、“里通外国的反革命”,受批斗、罚跪、殴打,腿骨被打伤。粉碎“四人帮”后,立即作为重点案件进行平反,给予恢复名誉,并表彰他爱国兴学的义举。1980年,其母病逝时,他又把丧事从简节省下来的7.2万元人民币捐赠给小学作为修缮和扩建校舍经费。
2、重申提前改变华侨地主、富农成份,落实侨房政策。在1951年至1952年的土地改革中,晋江侨乡土改工作队对华侨特殊性认识不足,在贯彻执行土改法中存在了一些问题。为了贯彻落实在土改中对侨户的政策和提前改变华侨地主、富农成份。1954年组织工作组搞试点取得经验后,于1955年至1956年全面开展提前改变华侨地主、富农成份的工作。二年中全县获得改变成份的有196户,其中涉及错征、没收的房屋也同时给予退还。“文革”期间,原已经改变的华侨地主,富农成份的侨户,又被戴上帽子,列为“阶级敌人”,专政对象。1979年中共中央下达《关于提早改变华侨地主、富农成份问题》的指示后,晋江县再次全面落实,不但重申1956年提前改变华侨地主,富农成分是正确的、有效的,而且经过调查又改变290户,连同以前已改变的共计486户,县政府还重新颁发了《改变成份通知书》。
华侨房屋是华侨在祖国的根基和纽带,是他们落叶归根、回乡探亲的归宿之地。华侨在家乡祖籍兴建房屋,既为了能让侨眷安居乐业,也为了一旦海外风云突变,他们在国内才有安身立命之地。1983年,中共中央下达40号文件《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华侨房屋政策》的指示后,晋江县成立落实侨房政策领导小组,由县长陈渊源担任组长,通过一系列措施,全县侨房问题基本得到了解决,全县获得落实的侨户共352户、房屋2185间、面积59283.21平方米,占应落实的99%以上,只有1户难以落实。
3、落实安置六十年代被精简下放的归侨和华侨子女。
六十年代,晋江有一大批归侨和华侨子女被精简下放到农村农场劳动,他们的生活待遇一直得不到妥善解决。粉碎“四人帮”后,晋江开始落实安置被精简下放的归侨和华侨子女。全县共办理453件,报经省有关部门批准360件,分别给予安置或办理退职、退休。县侨办还出具转给外地证明1141份。
4、落实归侨、侨眷知识分子政策。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晋江县认真落实归侨、侨眷知识分子政策。全县经落实解决的共有173人,其中培养入党32人,提干27人,解决职称10人,解决住房困难的36户、40人,解决夫妻两地分居的37人,还为27个归侨子女安排就业。
5、贯彻落实保护侨汇的政策。
晋江历来有男子在外谋生、汇款扶养妻儿,父母或赠馈亲友的习惯,“一人在外,全家吃侨(汇)”的现象十分普遍。新中国成立后,晋江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保护侨汇的政策,全县侨汇稳定增长,最高年达4300多万元。但是“文革”初期,侨汇政策被攻击为“侨汇挂帅”,凭侨汇券供应商品被诬为“特殊化”,侨汇收入被诬为“剥削”。全县侨汇下降。
1978年重申国家保护侨汇政策、恢复凭侨汇券供应物资,成立晋江县华侨特需供应公司,并于青阳、石狮、安海、龙湖等地开设华侨商店,便利持有侨汇券的归侨、侨眷购买物品。全县侨汇大幅度增长。1981年以后,由于转向国内投资,赡家侨汇才又逐年下降。(落实侨务政策中的部分工作直至1987年才基本结束。)
三、侨务工作拨乱反正初见成效。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对外开放的逐步扩大和侨务工作拨乱反正,各项侨务政策的落实,广大华侨和港澳同胞回国返乡旅游观光,探亲谒祖的人数激增,回乡洽谈投资办企业及兴办公益事业的也日益增多,每年都有3万多人。其中1980至1983年统计,组团回乡的就有101个团、1910人次。为适应这种新的形势和做好接待服务工作。1981年春,石狮华侨大厦(中国旅行社)竣工开业。晋江县各级党政、侨务、侨联和有关部门,本着“热情接待,多做工作,宣传自己,了解别人”的方针,认真做好接待服务工作,主动宣传介绍祖国改革开放方针政策和晋江的发展变化。通过热情接待、周到服务,使侨胞感到祖国的温暖、家乡人民的深情厚谊,纷纷表示要为振兴晋江侨乡经济文化贡献力量,并见之于行动。晋江各级领导、各有关部门因势利导,做好辅助和引进工作。
晋江华侨和港澳同胞素有爱国爱乡、投资家乡建设和捐资兴办公益事业的优良传统。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实行改革开放的方针、政策,祖国的大门打开了。晋江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福建省有关鼓励、吸引华侨和港澳同胞投资优惠政策措施,积极做好宣传和引导工作。1978年根据国务院《开展对外加工装配试行办法》的精神,晋江县立即组建了全省首家“对外加工装配服务公司”,全省第一家承接来料加工业务也是晋江安海工艺美术厂于1978年底与香港三洋合兴公司签订机织羊毛衣合同,引进设备500台(件),全县1979年签订来料加工合同71份,实收工缴费23万美元。1980年又有120户客商来晋江县签订合同322份,其中执行147份,提供设备680台(件),实收工缴费66万美元。至1983年,全县累计签订合同达4113份,实收工缴费744万美元。来料加工虽投资少,规模小,设备简单,技术含量不高,但见效快,行业广、创汇多,更重要的是对发展三资企业起到投资问路的作用。晋江正是从承接来料加工装配业务起步,进而发展三资企业,为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与此同时,晋江侨乡开始利用“三闲”(闲资、闲房、闲散劳力)投资入股兴办社队企业(后来称为乡镇企业)。如1981年为陈埭公社已有合资厂400多个,投资总额1000万元,其中侨属占60-70%。这就是“晋江模式”乡镇企业的雏型,为晋江乡镇企业异军的突起和迅速发展闯出了一条新路。
晋江华侨和港澳同胞在家乡兴办公益事业的热情也日益高涨。据1979年至1981年统计,捐资兴办公益事业折合人民币达1715万元,(带进外币捐献的还不计在内)。其中用于兴建教育文化卫生等福利事业的1195万元,修建乡村道路,农田水利及发电照明的520万元。还捐赠家乡各种货车261辆,拖拉机27台、旅行车78辆,其他车辆54辆,还有电视机212台,录音机191台,以及一批文化教育卫生设备,对发展晋江侨乡经济,提高侨乡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起了很大的作用。旅外华侨一向有在家乡捐资兴办中小学的优良传统。“文革”期间,侨办学校曾一度遭受干扰和破坏,挫伤了华侨捐资办学的积极性。实行改革开放以后,华侨捐资办学的热情更高。1980年金井石圳创办华侨中学。1981年龙湖旅外同乡会筹资160万元捐建位于龙湖亭的一所农业机械工程学校,建筑面积3680平方米。1983年,省人民政府确定安海养正中学为全省8所侨建、侨办重点中学之一。
总之,晋江侨务系统拨乱反正所取得的成效,对于摒弃“以阶级斗争为纲”的禁锢,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行改革开放,发挥侨乡优势,促进侨乡经济腾飞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开辟了一条新的发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