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历史悠久,行政建置、隶属和区划不断演变。远至7000年前的新石器时代晋江就有古闽越族人的生产、文化活动,有青阳的霞行、八仙山、岭山和内坑的思母山古文化遗址的文物为证。夏朝时闽省虽未明列版图,但是《禹贡》称闽东南沿海为扬州,晋江滨海,属杨州域。周朝初时,晋江属七闽地。《周礼》记载:“职方氏所掌,东南有七闽。”春秋战国时,晋江为越国所属;后周显王四十六年(前323),楚国灭越国,晋江为楚国所属。秦国统一中国后,分三十六郡,后来秦始皇又平复越王的子孙“百粤”,并增置四郡,以闽为闽中郡,晋江属之。西汉时,越王勾践的子孙无诸,先从诸侯灭秦,又佐汉高祖灭楚,被封为闽越王。晋江属闽越王国地。始元二年(前85),汉武帝时闽越王地险阻,即迁移其民众于江淮之间。部分逃亡不迁移的民众聚为治县,晋江属治县地。东汉时,晋江分属南部都尉地。先属南部都尉地,南部置5县,晋江属南部都尉的侯官县。三国时,晋江属吴国建安郡的东安县。蜀汉后主景耀三年(260),吴国析侯官郡置建安郡,辖东安等9县。晋代时,晋江属晋安郡晋安县。晋太康三年(282),折建安郡置晋安郡,改东安县为晋安县。晋安郡辖晋安等80县。南朝宋时,晋江属晋平郡晋安县。泰始四年(468),改晋安为晋平。齐朝时,晋平郡复称为晋安郡,晋江仍属之。梁朝时,晋江分属南安郡,梁天监中,折晋安郡,置南安郡,泉州晋江属之。陈朝时,升晋安为闽州,又改为丰州,辖建安、南安二郡,晋江仍属南安郡。隋朝开皇九年(589),改丰州为泉州,改南安郡为南安县,晋江仍属之。唐朝武德元年改建安郡为建州,辖南安县,晋江仍属南安县。
唐朝开元六年(718),析南安东南地置晋江县,晋江县之建始于此。五代时,晋江县属清源军。五代后晋开运年间(944至946),南唐升泉州为清源军,辖晋江等九县。宋朝时,晋江县属平海军,后属泉州。宋太祖建隆初,改清源军为平海军,太平兴国二年,复为泉州,六年,析晋江东乡十六里置惠安县。其时泉州辖7县;晋江、南安、同安、德化、永春、安溪、惠安。元朝时,晋江县属泉州路总管府,后属福建平海行中书省,又属泉宁府。元至元甘五年,升泉州为泉州路总管府;大德元年,立福建平海行中书省,泉州为治所,辖诸州;二年,改泉州为泉宁府。明朝时,晋江县属泉州府。明洪武元年,始定为泉州府,仍领晋江等7县。清朝时,晋江县仍属泉州府。
民国元年(1912),晋江县属泉州府所领南路道。民国三年,晋江县属厦门道。因其时南路道改称为厦门道。民国十六年,实行省、县二级建制,晋江县属福建省。民国二十二年十一月,“福建事变”,十二月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将福建省分为4省和2个特别市,晋江县属兴泉省。民国二十三年元月,人民革命政府失败,所建4省取消。民国二十三年二月,晋江县属福建省第五行政督察区。民国二十四年十月,晋江县改属第四行政督察区;三十五年九月区署驻晋江县城(今泉州城区)。
1949年9月,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武装力量解放晋江县,同年9月9日晋江县人民政府成立,属福建省人民政府第五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治设泉州城区。1950年4月,晋江县属泉州行政督察专员公署。1950年9月,晋江县属晋江区行政专员公署。1955年4月,晋江县属晋江专区专员公署。1967年8月,晋江县由晋江专区军事管制委员会管辖。1968年9月,成立晋江县革委会属晋江专区革命委员会。1971年7月,晋江县革委会属晋江地区革命委员会。1980年1月,晋江县属晋江地区行政公署。1986年1月,晋江县属泉州市。1992年3月6日,国务院批准晋江撤县设市,为省直辖市,由泉州市代管。
晋江历代行政区划根据所辖境域改变而不同。唐代,据《通典》载,晋江实行乡、里、邻的地方制度,但具体区划设置情况不详。宋代,晋江县分5乡,统23里。元、明两代,晋江县改乡、里为隅、都。城内称隅,城外称都,实行隅、都、图、甲制度。城内分3隅,城外分43都,共统135图,每图辖10甲。清代,晋江县城中及附城分4隅,统16图、38铺;城外分47都,统119图,1600余甲。清顺治年间,迁沿海居民入内地,图、甲略有减少。康熙二十年(1618)复旧,后又增设2图,共达137图。清代晋江县城外47都现辖区范围如下:一都磁灶、紫帽;、二都磁灶;三都磁灶、内坑;四都内坑;五都罗山、安海、内坑、磁灶、永和;六都内坑;七都安海;八都安海、内坑;九都安海、东石;十都东石;十一都东石、英林、金井;十二都永和、英林、龙湖、安海;十三都罗山、永和;十四都永和、龙湖、英林、金井;十五都金井、深沪;十六都深沪、龙湖;十七都龙湖、英林;十八都至二十四都为石狮、永宁、祥芝、蚶江;二十五都石狮、罗山;二十六都罗山、青阳;二十七都青阳、陈埭;二十八都青阳、罗山;二十九都陈埭、西滨、池店、青阳;三十都池店、青阳;三十一都磁灶、青阳;三十二都池店、磁灶、紫帽;三十三都鲤城;三十四都和三十五都池店、鲤城;三十六都至四十七都为鲤城、丰泽、洛江等辖区。
民国时,区划几经变化。1914年设区,1934年建立联保。1935年6月实行区、保甲制度,设6个区、一区(县城泉州)、二区(安海)、三区(青阳)、四区(石狮)、五区(金井)、六区(河市)。1936年设水上保甲。1914年设4区,即一区(县城泉州、青阳)、二区(安海)、三区(石狮、金井)、四区(河市);撤消联保,建立46个乡(镇),实行区、乡(镇)制度。1943年改建45个乡(镇)。1944年撤消二、三区署,划分25个乡(镇),即东北、法石、四维、大同、山顶、霞坡、碧山、至善、康乐、锦丰、罗溪、大猷、梅溪、复兴、青阳、亲民、和平等17个乡,温陵、金井、英林、东石、安海、石狮、深沪、永宁等8个镇。1945年5月,全县设8个镇,16个乡,共辖298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49年9月,县人民政府下派10个工作队到乡(镇),着手接管国民党乡镇基层政权;10月,全县设10个区;12月,城区设南、中、北3镇,隶属城关特别区,并设安海、石狮2个镇。1950年废除保甲制度,先后废除267保,6253甲;同年6月,设12个区公所,石狮、安海2个镇和城关特别区,有214个乡,全县人口678899人。
1951年1月,折县城关区和第四区浮桥、王宫一带(9万多人口),置立泉州市;4月17日,晋江县人民政府驻地迁至青阳;7月,全县划分为14个区,共辖200个乡、7个镇、7个街道。
1952年6月;实行小区小乡制,全县设20个区,216乡,7个镇,7个街道。1955年9月,精简机构,整编行政区域设置,全县设16个区,及安海、石狮2个区级镇、青阳等6个县辖乡;同年,成立国营晋江西滨农场。1956年6月,全县并为8个区,即罗溪、河市、池店、内坑、栖梧、东石、金井;3个县辖镇,即青阳、安海、石狮;划分为88个乡,6个乡级镇、16个居委会。
1958年3月,撤销8个区,合并88个乡,全县设28个乡、3个县辖镇,6个乡级镇,17个居委会;8月,设中共晋江县委晋北办事处;9月,临海、东星、旧石霞等乡村(5万多人)划归泉州市管辖;10月,全县重新划分为罗溪、马甲、河市、苏厝、磁灶、安海、罗山、东石、石狮、祥芝、龙湖、金井、青阳等13个乡,后以乡为域,成立人民公社。全县13个乡改为13个人民公社,下设152个生产大队、1547个生产队、10个居委会。
1960年,创建紫帽山农场(面积21平方公里),辖8个生产大队。1961年6月,撤消苏厝人民公社,增设池店、陈埭、内坑、永和、蚶江、永宁、英林、深沪8个人民公社,全县有20个人民公社、3个国营农场(双阳、紫帽山、西滨)、367个生产大队、9个居委会。此后区划略有变动,1970年6月全县有20个人民公社、1个镇(石狮)、3个农场、405个生产大队、6个居委会。
1971年1月,罗溪、马甲、河市等公社和双阳农场,共6个生产大队划归泉州市管辖,全县划为17个人民公社、2个农场,350个生产大队、10个居委会、3600个生产队。
1980年8月,行政区划经略作调整设置后,全县设17个人民公社、3个镇(青阳、安海、石狮)、4个农场(西滨、紫帽、知青、良种)、370个生产大队、13个居委会、4802个生产队。1984年10月,东石、深沪、金井、永宁、磁灶、陈埭等6个公社改为镇建制,其他11个公社改为乡建制,增设紫帽乡(原紫帽山农场)。1985年8月,全县有10个镇、8个乡、2个农场、430个村、20个居委会。
1987-12-12日,经国务院批准,析晋江县东部的石狮、永宁、蚶江3个镇和祥芝乡,共83个村委会、4个居委会,面积160平方公里,人口23万,置立石狮市。1988年10月,全县辖7个乡、7个镇、1个农场、378个村委会、15个居委会、813个自然村、5175个村民小组。
1991年11月,龙湖、英林、罗山、永和、池店、内坑等6个乡改为镇建制。1992年2月,紫帽乡改为镇建制。
1992年3月6日,经国务院批准,晋江撤县设市,为省直辖市,由泉州市代管,全市设14个镇、1个农场、378个村委会、15个居委会。1993年10月,西滨农场改为镇建制,辖1个村委会、1个居委会,2000年,三峡库区白帝村移民西滨后成立思进村委会。
2000年,晋江市辖15镇1场、26个居委会(172个居民小组)、359个村委会(3443个村民小组)、796个自然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