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风流行史
麻风在我国已有2400多年,但确凿的最早记载见于华陀的著作(公元190年左右)。古代称麻风为疠、疠风、癞、疠疡等。元、明代才称麻风。《辞海》中载:麻风,中外各国皆有,而我国南方诸省尤多,极难治愈。麻风在晋江流行历史悠久,为福建高流行区之一。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经过40多年的防治,1994年终于实现晋江市基本消灭麻风。在五十年代中期,笔者曾参与这项工作,有责任如实地作一记述。
1938年,福建省卫生试验所调查发现:福州、莆田、晋江、云霄和厦门等13个县市系麻风流行区。四十年代,晋江有麻风专科医生,如沟头苏晋益、陈埭蔡仁世,均对麻风病人进行过门诊治疗。蔡仁世还定期到厦门、广东等地巡诊,并在陈埭街和厦门大中路70号远通号三楼,出售麻风药品,并编著《麻风专科》一书。泉州惠世医院,1946年在泉州西街裴巷设立麻风科特别门诊,每周定期诊医麻风病人。1949年初,曾邀请国外专家,到该院进行麻风防治讲座,城内各公私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参加听课。笔者曾亲临听讲。
麻风病人受歧视和迫害,各地均有发生。在旧社会,政府和慈善机构虽有不定期对麻风病人施行口粮、衣着赈济,但不足维持基本生活,造成病人沦落社会,上街求乞或到乡村化募;逢年过节或民间婚丧喜庆,按酒席数索取“安癞符”等。由于无知和偏见,麻风病人惨遭歧视和迫害,甚至被驱赶、杀戮。有的饿死荒野,有的被活埋。1958年,还发生过投河自杀事件。
人们对麻风病相当恐惧,认为麻风是绝症,无法可医,患上者虽生犹死,悲观失望,不加治疗,不加隔离。有的讳疾忌医,隐瞒病情,青年人怕被人知道后找不到对象;侨属怕断绝侨汇;工作人员怕丢失工作。但,有的却听信误传:“癞哥传祖不传某”(麻风遗传后代,不传染给妻子)。
龙湖镇烧灰村,洪民,男,1943年生,1955年发病,1956年诊断为界线类麻风,1959年送莆田麻风院住院治疗,1965年治愈出院,1986年复发,两足背溃疡,经常躺在学校门口,引起师生及群众反感,村民及患者均要求到麻风院住院治疗,因查无菌不符合收容条件,未予收容,经多次向民政局、卫生局、皮防院反映,未能解决。1996年夏,民政局在该村举办抽奖募捐活动,村民将全部奖品扣留,声称需将病人收容住院后,才退返全部奖品。事件报到公安部门,最后经泉州市副市长出面,才收容住院;退返奖品,平息事件。
麻风防治事业发展
一、建立防治机构
1.1955年,县卫生院设立麻风门诊部。每星期一、四上午为麻风患者门诊。
2.1958年,成立县麻风防治委员会。由县委宣传部部长和分管副县长任正副主任。下设:医疗预防、生产管理、宣传动员、财经建设等4个组。民政部门负责居民的迁移和安置、病人生活救济、建麻风康复村;卫生部门负责调查、诊治、预防和隔离等工作;公安部门负责约束病人服从隔离管理和制止对麻风患者的迫害;农业部门负责解决生产所需的土地、种籽、农具,指导集中隔离治疗病人的劳动生产及帮助解决生产上的困难;粮食和商业部门负责病人的粮油和生活用品的供应;侨务部门负责侨属病人的有关问题和协助麻风村的基建及设备;妇联、共青团负责协助宣传教育,动员群众发现病人和监督病人遵守隔离管理。
3.1958年11月5日,县人民委员会决定在河市乡昔仔前村和笏石村设立笏石麻风康复村。通知河市乡委会充分做好动员工作,并在5天内迁移安置好两村村民。
1958-11-29日,成立晋江县笏石康复村。第一批收容有传染性麻风患者和个别原乡社干部无传染性病人,病者均由县卫生局列名单。进村病人须办好户口、粮食迁移证,随带党团组织关系,并先带生活费用5个月(每月暂定7.5元)和生产工具及生活用品。原笏石、昔仔前两村群众的自留菜园、猪舍和公共食堂无代价留给麻风病人使用(政府于1961年对平调的房屋、土地等给予赔偿67万元)。麻风康复村隶属河市乡跃进人民公社朝阳生产队管理。从建村至当年12月19日,21天中进村麻风病116人,加上原麻风防治站收治98人,共214人。在麻风病人进村时,各公社专包三轮车并派保健院医生护送。1960年,康复村设立管委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3人、委员7人组成,下设工业、农业、畜牧、多种经济等4股;由正副主任分别兼管。工业股下设综合加工厂,委派厂长1人;分为铁工、木工、泥工、竹器、结绳、结草鞋、结网、缝纫、制药加工等。农业股编为3个生产队。多种经济分为烧炭、割草、种菜、药圃、果林等。此外,还设文教卫生、治安保卫两个委员会及财会、保管、生活福利等。生活福利又分为供销、食堂、采购、运输、理发等组。各个股和场(厂)、组都有专人负责。
1961年,县麻风康复村,从笏石迁移到油圃村(距新尾村东面1公里)。该村解放前因屡遭土匪劫抢,村民相继逃往他乡,已荒废无人居住,且周围无村落,而有耕地较多,是建麻风康复村的较好地方。
4.1958年9月,成立晋江县麻风防治站。站址设在河市乡昔仔前、笏石村的山坡上,由陈彦超、曾兆霖、蔡仁世、林秀美等4人担任筹建组成员。翌年县派黄泉明首任副站长,有工作人员11人。设治疗室2座,有隔离消毒室、检验室、中西药房和内、外科室及简易病床160张。历任负责人有:
陈彦超 1958.9~1959年负责人
黄泉明 1959~1963副站长
张英淡 1962~1979.3副站长、副院长
林清池 1969~1977.6负责人
谢金贵 1974~1975领导组成员
黄悦祥 1978.10(下文任副院长,但未宣布)。
1973年3月15日,晋江县革委会生产指挥组通知,自1973年4月1日起,原晋江县麻风防治站改称晋江县皮肤病防治院。
1979年3月16日,晋江地区行政公署通知成立晋江地区皮肤病防治院。1979年7月20日,晋江县皮肤病防治院与泉州市皮肤病防治院合并,改称晋江地区皮肤病防治院。钱青兼任临时领导组组长,林志芬、傅其宝兼任副组长,陈泉成、张英淡任临时领导组成员。院址仍在原晋江县皮肤病防治院(双阳农场新尾村)。两院合并后继续承担泉州市、晋江县麻风病的调查、收容治疗任务,并负责晋江地区各县麻风病防治工作的业务指导。合并时,晋江县皮肤病防治院有工作人员12人,病床125张,医疗、办公等用房面积3338平方米,病院生产耕地8.2亩、林地60亩。同年8月,在石狮的大仑村设立晋江地区皮肤病防治院石狮门诊部。1988年1月10日,在晋江县城的县农村卫协会开设泉州市(地改市后)皮肤病防治院晋江门诊部。
1987年后,我县麻风防治工作划归县卫生防疫站负责。该站防痨股增编1名麻风专职医师。各乡镇卫生院设1名兼职麻风医生,负责麻风病的宣传、调查、治疗、监测等方面工作。
二、防治措施实施情况
1.防治计划。1955年9月2日,县人民政府作出六条规定:①病人注意隔离。②麻风防治人员,每月发给30~50“工资分”的津贴费。③县卫生院开设麻风门诊,每星期要固定时间为麻风病人就诊。④凡麻风病人要住院治疗,须先报县卫生科批准,方可送收容。⑤对非传染性病人应说服在家定期就诊。⑥有关部门应及时查处杀害麻风病人事件。
2.调查发现病人。1957至1996年,全市进行8次麻风病普查与线索调查。①1957年进行调查摸底,全县发现麻风病1119人。除了罗溪的苏山、洪四、双合,河市的白洋、鹫南5个乡未发现外,全县11个区(镇)的106个乡(街)都有病人。②1958年5至7月,全县性线索调查发现1020人。③1959年8月,先搞石狮普查试点。10月23至12月2日,组织普查骨干66人、普查员1338人。全县受检者469370人,查出麻风病955人,其中新发现138人。④1964年计划普查1.5万人,实际受检16924人;计划线索调查10万人,实际受检126834人,新发现传染性病者8人、非传染性28人。⑤1965年对金井、深沪、英林、龙湖、永和、东石等公社进行线索调查。⑥1966年在祥芝进行普查;在紫帽、双阳、西滨三个农场进行严密的线索调查;在石狮、永宁、蚶江、罗山、青阳等公社的104个大队进行线索调查。⑦1970年9月下旬至1971年4月,全县逐个公社普查,实检719604人(受检率94.87%),查出新病人435例。⑧1978年6月16至7月26日,对青阳、陈埭、池店、罗山、石狮、龙湖、蚶江、永宁、金井、深沪、英林、东石、西滨进行分批普查,实检569387人,新发现病人32例。
对麻风患者家属,每年体检1~2次;对部分多菌型病人家属,进行选择性服药及卡介苗接种防治。
3.流行情况。①1954年至1996年累计全市15个镇,除了西滨镇外,各镇都有病例:磁灶94例,池店108例,陈埭104例,青阳88例,罗山135例,安海150例,内坑66例,东石97例,永和80例,龙湖231例,英林42例,金井129例,深沪113例,紫帽13例,合计1450例。其中男1026例,女424例;多菌型(传染性)416例,少菌型(非传染性)1034例。②发病年龄构成:最低2周岁,最高81岁,平均为30.9岁。③家庭麻风:麻风在家内传染共87户97例。有一家2例79户;一家3例6户;一家4例2户。父母传子女56例;同胞相传27例;子女传父母3例;叔侄相传9例;祖传孙1例;姑传嫂1例,家庭内传染的最后一例,发病于1983年,发现于1984年7月。
4.治疗情况。1954年送福清、莆田、仙游麻风院住院治疗98例。1957年在专区医院门诊121例;在本县门诊419例;送福清、莆田、仙游麻风院住院13例。1958年送本县麻风村共214例。1960年5月底,麻风康复村收治病人257例(不包括治愈出院)。1963年本县皮肤防治院收容病人曾达293例。1964年收容34例。1979年收容住院74例,散居在社会上49例。截至1996年底,晋江市累计发现麻风1450例(治愈1169例、自愈14例、死亡206例、外迁35例、下落不明45例、现症6例)。其中复发25例。
1958年成立麻风防治站至七十年代前,对麻风病人采取住院和在家治疗相结合,药物以氨苯砜和脲胺类为主,中药为辅治疗。多菌型病者以住院治疗为主,少菌型病者以在家治疗为主(实行定期定点门诊或送药上门)。
八十年代后,对多菌型患者采取短期住院和门诊、送药相结合。药物以氨苯砜加利福平,每日一次性监服药,并对所有现症病者每年复查一次,每2个月加肌肉注射长效氨苯砜一次。各种抗麻风药物均由各镇卫生院兼职医生包干,按时分发给病人。1987年开始,对所有现症病人采取早期、规则、足量、联合治疗的措施,实行送药上门,看服入口,吞服才走的强化疗法。对多菌型病人巩固治疗5年;少菌型病人巩固治疗3年。
三、基本消灭麻风病
晋江市麻风流行历史悠久,曾是本省麻风高流行区,患病人数占全省十分之一。经过40多年的艰苦努力,落实各项综合性防治措施,取得明显成效:1.发病率、发现率和患病率均稳定下降。发现率和发病率在五十年代后期至七十年代初期有所波动,可能与普查人员的认真尽职态度有关。2.儿童麻风和家庭麻风从1986-1996年10年中均无发现。3.防治效果提高,表现在畸残率下降。这说明晋江市的麻风病得到了控制和制止,特别是1987年开始,坚持施行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联合化疗法,使“三率”下降更为明显。
1994年9月11至16日,晋江市人民政府召开《晋江市基本消灭麻风病考核验收大会》,参加大会的有福建省皮防院考核组、各县(区、市)验收组、泉州市皮肤病防治院,晋江市黄希敏副市长和卫生局负责人,各医院、镇卫生院院长及麻风门诊兼职医生,本市有关部门,以及泉州市各县(区、市)卫生防疫站领导等,共200多人。
省市县联合考核组的结论:晋江市具有健全防治网络和专业防治人员,防治措施得力,防治资料完整,统计数据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当地麻风防治和流行的全过程。晋江市自行考核检查4754人,联合考核现场抽查6652人,合计共检查11406人,无发现新病人。于是,福建省卫生厅于1994-10-25日以闽卫地〔1994〕889号批复:你市麻风病防治工作经过40多年的艰苦努力,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经省市基本消灭麻风病领导小组考核验收,其麻风患病率已降到0.008‰,近5年平均发病率为0.26/10万,已达到卫生部颁发的标准,同意你市自1994年10月起为“基本消灭麻风病市”。
到1996年底,仅有麻风现症病人6例,患病率为0.006‰,近5年平均发病率为0.1/10万。
1997年4月12日
主要参考资料
(1)《群力报》,1948年4月7日,泉州。
(2)《晋江县卫生志》,1993年10月。
(3)查阅晋江市档案馆有关麻风防治资料。
(4)查阅晋江市卫生局有关麻风防治资料。
(5)《1954~1994年晋江市麻风病人登记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