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庸生·
清朝咸丰三年(公元一八五三年),永春县爆发了林俊领导的农民大起义。起义军以暴风骤雨之势,横扫八闽大地,沉重地打击了清王朝在福建的黑暗统治,有力地支援了太平天国革命,在近代福建人民革命斗争史上谱写下光辉的篇章。
林俊(1829——1858),原名大俊,字士孝,号万青。永春五里街霞陵村人,出身武生,。咸丰三年五月,林俊联合闽中一带的“天地会”支派“红钱会”和“黑钱会”,在永春县郊金峰山举行起义以响应太平天国。起义军迅速发展至上万人,先后攻克德化、永安、大田、沙县、尤溪、仙游、永福等县,并在仙游屡次击败清军的反扑;次年,起义军又在南安大败清兵。一八五八年,林俊率部北上拟与太平军会师,途经顺昌仁寿桥,遭团练袭击,负伤牺牲。林俊牺牲后,起义军仍在永春一带坚持斗争,至同治四年(公元一八六五年)才被清军左宗棠部所镇压。
林俊起义为太平天国起义期间在福建影响最大的一次农民起义。由于统治阶级对起义农民的残酷镇压,有关起义军的文献资料流传极少,至今仅见“天德三年癸丑(公元一八五三年)八月廿四日”发布的一篇文告。
咸丰三年八月二十三日,仙游农民起义军“乌白旗”首领朱三、陈尾引导林俊起义军进入仙游县境。二十四日起义军一举攻克仙游县城,镇压了穷凶极恶,血债累累的贪官污吏、土豪劣绅十余人包括知县黄曾惠和团练局头子王捷南等。并烧毁盐馆,开仓济民。改仙游县为“兴明县”。奉明朝为正朔,改元“天德”。推举林俊为统兵大元帅,林元勋为统兵副元帅,李增龄为三军统领,潘宗达为兴明县知县。同时发布安民文告。这篇文告是林俊起义的一篇重要文献,它说明了起义军的宗旨是为了“除暴救民,扶明灭清”。现将此文告抄录如下:
钦命统兵大元帅林万青
钦命统兵副元帅林元勋
统领三军李增龄
调署兴明县潘宗达
为剀切晓谕,以安地方,而肃民心事:
天道不能无盛衰,世运不能无升降,帝王不能无鼎革。惟顺天而动,应运而兴,相时而起。斯救民除暴,为天下万世之仁人,即为天下万世之元辅。我大明圣祖皇帝奉若天命,定鼎中原,四海永清,万方入贡,天下太平焉。蠢尔满夷,幸邀大明帝命,而作蛮夷之长,乃当中华鼎沸,假勤王之师,擅壤圣祖神器。鬻爵尝科,湮没圣人之经济;养旗畜满,消耗百姓之脂膏。英雄志士,莫不切齿痛心,思雪乱华之恨。
今日皇上,大明圣祖裔孙也。惟天赐其勇智,表正万邦;扫除满奸,恢复王室。本帅钦承天子威命,义旗一举,万众归心;戎马甫临,群黎稽首。自永春起义,而德化、大田、尤溪、仙游,永福一州五县,不烦再举之师。岂非天以我王克绍其德,用附于大明哉?
凡厥庶民,有济世之奇才者,投诚而奉命,本帅即隆以宾师之位,任以良将之权,充入营伍者,有功书赏,异日一体奏明,酬功勋以昭盛典。其余农工商贾,各安本职,自不使一兵一卒扰尔乐民。倘有顽夫,敢领满奴兵勇,大兵一临、即灭其身家,领首之奸,立夷其三族。至所到州郡,贪官即除之,良吏则宥之,无非欲救生民于水火,以效忠悃于圣王也。
愿尔庶民,体本帅之苦心,共作新朝之臣子。勿昏迷不悟,以蹈我王之法网焉。慎之,凛之,毋贻后悔!特示。
天德三年癸丑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