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四六事件”指的是发生在1948年4月6日(民国37年)的台湾师范学院(今已改为台湾师范大学)一次学生运动。
当时内战激烈,国民党节节败退,国内学生反内战、反饥饿,要和平,要民主学潮四起;泉州学生也曾组织大游行。台湾师范大学的前身师院学生,在周慎源、郑鸿溪、庄辉彰、方启明、赵制阳、朱商彝等为首的学生组织下也罢课近20多天。他们张贴标语,散发传单,响应大陆学生运动。
此事当然惊动当时兼台湾省警备总司令陈诚,他以代电形式致函师范学院当时院长谢东闵,要求逮捕6名为首学生,罪名是“张贴标语,散发传单,煽惑人心,扰乱秩序,妨害治安。”
陈诚还派军队围住师院宿舍,堵住所有出口,两层楼高的学生宿舍被堵截水泄不通。学生只能从窗口丢东西与军队对抗。军队到学校随便抓人,大约被抓学生近百。恐怖气氛笼罩学校并弥漫所有大学。不断传来学生被捕被枪杀消息。翌年1月29日,师大有4名学生以“匪谍”罪被枪毙;同一天,台湾大学也有3名学生被杀。当年8月,师院学生王家俭、于权、李培基被捕入狱。王家俭被监禁两年后才被获释回学校上课。其余2人不知后果。
谢东闵接着也被撤职。陈诚要师院所有学生重新登记注册。因此,师院有36名学生因3种原因而受到开除。
其中,逾期未申请重新登记被除名的有11人:
周慎源 男 台湾台南县人
邓传青 男 江西清江县人
郑鸿溪 男 台湾彰化市人
朱商彝 男 台湾彰化市人
陈泽渝 男 福建南安县人
李德育 男 河北清苑县人
黄旭初 男 台湾新竹县人
方孔裕
张泰贵 男 台湾台中县人
简素娇 女
李淑美 女
因为证件不符合要求被除名的4人:
赵制阳 男 浙江温岭县人
程皓兰 女 浙江绍兴县人
王立荣 男 浙江绍兴县人
徐 俊 男 浙江富阳县人
甄别审定认为不合格者有21人:
朱乃长 男 上海市人
宋承治 男 浙江绍兴县人
庄辉彰 男 台湾高雄县人
薛爱兰 女 福建仙游县人
毛文冒 男 浙江江山县人
王俊廷 男 台湾高雄县人
鲁教兴 男 河北丰润县人
郎立巍 男 河北临榆县人
楼必忠 男 浙江义乌县人
方启明 男 福建仙游县人
章志光 男 浙江永嘉县人
陈光第 男 江苏武进县人
谭震中 男 山东威海卫人
林加坤 男 福建仙游县人
汪应楠 男 浙江杭县人
刘君任 男 福建莆田县人
频义俊 男 浙江温岭人
连占武 男 福建仙游县人
匡介人 男 江苏上海县人
陈锦清 男 福建仙游县人
楼 高 男 浙江诸暨人
以上3种人名单查出来源是出自陈诚下令成立的“省立师范学院整顿学风委员会”的第二次委员会议记录。
此委员会主任委员为刘真。
此委员会第三次记录还增加3人,他们除名的学生是傅玉轩、林瑞南和朱麟。
事隔几十年,台湾师范学院已成台湾师大。他们因“四六事件”而成立了“四六事件”研究小组。由教育学系主任林玉体为召集人。他们调阅当年机密档案,访谈当年在校学生如现任国策顾问的许常惠及李喜淦、蔡德本,雕塑师相英风、电影导演李行等人。并在1997年6月间召开校务会议,公布调查报告,把当年学校收文257号陈诚的代电公开发表于台湾《联合晚报》,也发表林玉体在校务会上说明调查报告时的照片。
学校打算把此调查结果移送台湾监察院调查,使可能受冤屈者平反,并在增修校史时写入“四六事件”经过。林玉体在会上说发生于1948年的“四六事件”是师大的不幸与悲剧。
师大师生认为,“四六事件”发生后,校方对学生进行军事化管理,校园戒严正式开始,师大原有自由开放校风就此丕变至今,否则师大可以成为“教育界的台大”(即民主自由开放的校园)。师大学生会则发表声明,要在1997年新学期开始通过学生议会把每年4月6日订为“师大学生纪念日”。
“四六事件”事隔今近50载,去年突然提出重新调查研究经过,想必是经台北当局默许。
“四六事件”之后,台湾师院大陆内地学生纷纷逃回。有的在此后参加工作中常因此被嫌。有的在文革期间被诬为“台湾特务”(在台则被疑为共产党地下人员)。今天既然台湾师院已在澄清事实,准备“平反”。并认为公布之后,必定还有同学会主动找上门去和他们联络,或当事人家属要和学校联系,所以师大校务会议决定,“四六事件调查研究小组”仍然存在并继续运作。
涉及福建莆田、仙游、南安籍的学生有7人。写这篇事件经过,或许对他们甚至远在河北、浙江、上海、江苏、山东、江西的台湾师院当年受害者均有参考行动价值,是以记之。
(此文根据当年受害者之一,今天仍在世的仙游人陈锦清提供的资料写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