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提线木偶,历史悠久,代出名艺人。近百年来的较盛时期,据传仅城内即有名师300多人,有大中戏班之组织,达30多班之数。据目前尚未深入调查和不完全统计,从清道光(公元1821年)至解放(1949年),泉州城乡提线木偶戏仅以各班计大致如下:
第一,清道光、光绪年间有:蔡蛤生、吕马元、连廷瑞、兔国加等四班。继后在四十多年中,泉州木偶戏日趋繁荣,名班不断出现。如连天章、林承池、陈佑八、林大淄、锡坑的六角傀儡……等班。而在每班中有的还包括几个班。如连天章班,除本班外还包括有“天章二班”、“天章三班”。“林承池班”和“陈佑八班”也都带有“承池二班”,“佑八二班”的组织。石狮方面以“陈投班”为最著。
比连天章等班更晚一辈的泉州木偶,可以回忆得起来的名班戏里,有吴波、黄蚵、张兴、蔡庆元、王金屋、张炳七、赵注、陈马愿、吕白司、赖江海、吴困等单班和周花三个班、乌北江三个班的组织。在乡区永宁有蔡世,安海有颜铎,石狮陈投,伍堡有王水,英林洪钟、洪强以及惠安刘吉,细气,南安白叶的傅若对,南安灵峰的慈司,莲塘陈玉司,南厅的尤德司,山外的傅司,溪口的平司等名班。
抗战前有吕天从、何绽、张聪敏、林四评(二班)、吴友、林庭荣、张炳七、张煦目(一班)、吕细虎、吴丁路、陈江智、苏金猪、陈德成(各组一个班)等班在城区均享有盛誉。乡区则石狮塘东有蔡荫,刘澳有林苞,南安石井有郑溪,下南安有张仁,惠安坝边有谢墨鹊等班。
在抗战中城区经常演出者有连焕彩、陈德成、张秀寅、何绽等班。
在抗战胜利后,城区主要有谢祯祥组织的“时新班”和吕赞成组织的“和平班”及陈德成、张秀寅、何绽等五班,经常在群众中演出。不久,张秀寅与何绽合组一班。
但必须指出泉州提线木偶戏班,与其他地方戏曲比较,有如下不同特点:第一,班有三种不同组织形式,即“大班”、“中班”、“小班”(俗称“傀儡仔”)。每一艺人的成长都要历经这三个过程,首先是通过“小班”来学习演唱的基本技艺;“小班”之后,技艺略有基础,乃由几个人自己组成“中班”,延师继续教传,经一年左右后,较好的便被“大班”聘去。之后,即选拜名艺人为师专攻一、二行当,边演出边学习;这种艺人所组织的戏班,在上面所列举的班数,主要即以“大班”为对象,而且又限于名班。
第二,泉州木偶戏班的组织在历史上,一向是“班主制”,而班主又往往是在群众中有威信的名艺人。因此,在传统上是以班主之名为班名,如“庆元班”即系艺人蔡庆元所组织的。他没有□其他剧种,非艺人亦可以拿出资本来经营戏班的情况。
第三,泉州木偶戏演出成员为四人,分:生、旦、北(净)、杂四个行当,民间称为“四美班”,后因演“目连”戏再增加一个行当“付旦”(贴),而演员也增加了一个,这时,民间称它为“五名家”。他们的组织是临时性的,演员和班主只是雇佣关系,可以自由进退,但也有一些老例来互相制约,如每年农历的六月初七和十二月初二之前双方的一方没有作出表示,即仍应保留雇佣关系。因此,即在“旺月”(农历七月与正月),任何一方都不得有所变动。除此之外,平常日子,如系演员想要别就,须于一个月前向班主提出。一般艺人的进退常以半年为期。而艺人之受雇于班主,在成立雇佣关系之前,往往要班主暂借一笔钱,多者百元,少者数十元,好比一笔“定金”。在合作共事期间,如艺人要退班别就,这笔钱必须还清,反之,如班主辞退艺人,则这笔款可随之勾销。由于艺人先向班主预借款项,因此,不独工资高低任班主摆布,遭受剥削亦不得随时离开,这等于在艺人身上加上一条经济锁链,因此他们有“银链牢于铁链”的谚语。
由于班主制的存在,艺人是深受班主剥削的。班主对于艺人的剥削,主要形式有两方面:
第一、通过工资形式,艺人受雇于班主,工资以演出计算,没有演出的日子,是领不到工资的。而工资额一般是固定,不管班主对这台戏,从主人处拿了多少演出费,他们只分到固定的“脚费”工资。在70-80年前,受雇一台木偶戏,通常是两个银元左右的。但每一名艺人只能分到一百多文钱(每元千钱)的演出工资,班里的经济情况向来不公开。班主独揽收支,一台戏的演出,班主除自己参加演出的应得收入外,还有“笼租”等收入。在平常日子,一台戏的演出班主的收入大概可得全部的百分三十至五十,剥削是极其严重的。特别是在七月,正月演出旺盛的季节,班主向主人要来的演出费往往高于平常日子,但艺人的工资除却个别情况外,还是不变。又如整部书的演出,如《目连》、《西游》、《……》等,因剧目多,如果一本本照旧例每天只演下午和晚上的话,七天是不可能演完的,因此,往往于午前或午后,加演一场,可是这一场的演出,艺人也不能多劳多得,多取得一些津贴,而班主却对东家要多演的津贴。
其次,一些演技较差的艺人,既苦于自己的本领差,不可能拥有一定的观众,又苦于没有木偶、乐器等生产工具,不能自成一班。为了生活,他们便凑了起来,要求某一名班的班主,给他们挂挂名,算为他们的另一班。如“天章班”之外,来一个“天章二班”,并请他代为介绍,这样,班主对这个班的演出收入也就占有了一笔“抽头”的剥削了。
艺人长期遭受班主的剥削,双方面的矛盾是尖锐存在的,虽然当时的艺人还不懂有力的向班主开展斗争,可是,如何减少班主的剥削却是大家一致的要求。直到七十多年前,才由谢金灶、张聪敏、蔡燕、吴天赐等艺人,首先打破以名艺人为班主的制度,试行演出收入生、旦、净三角及吹唢呐的平均分配,后台人员及杂角演员领固定工资的办法。及后,又觉得平均分配不够恰当,而采用“抽成”办法按演员技艺高低协商应得成数,最高艺人每台戏可得全部演出费收入的1.5成,最低亦得1成。这一改革不但艺人按成分配,后台人员固定工资,他们的收入都比在班主制工作时收入增加。这一制度虽然限于当时历史条件未能普遍推行,但亦为木偶戏艺人们指出了一条与班主斗争破旧立新的道路。抗战期中,物质高涨,社会经济破产,侨汇断后,木偶戏受雇演出的机会更少,因此,艺人生活更加困穷,大家对于如何摆脱班主的剥削的要求显得非常迫切。在这样的情况下,终于在艺人王金坡发动之下,分发通知,召集全体艺人在城隍庙开会,讨论要求班主实行按演出收入分成,并实行互相监视,不得与班主私自妥协。当时,艺人团结一致,态度坚决,一度出现艺人“罢演”的局面,结果班主被迫接受要求,而改变历史上对艺人采取一贯固定工资的剥削制度。
一百年来,泉州提线木偶还有另一个流派,流行于石狮一带号称“锡坑傀儡”。
锡坑为石狮附近一村。锡坑傀儡,本亦导源于泉州木偶。泉州木偶剧院调查时,据该地九十岁老艺人吴平口述:锡坑傀儡至今有六代,开始是由二人演的,后增加到四人,行当有:生、旦、北、杂四角,近百年来曾用六人演出。初时只用“死念”,及发展至为四角演出时,才使用“剧本”(傀儡簿),所用剧本一般与泉州木偶同。增至六人时增加了“老生”和“二花”二角。演时所用剧本有“封神榜”、“说岳”、“五代残唐”、“李存孝出世”等剧目可惜由于旧社会反动统治的摧残,剧本已散失无存。抗战中亦乏后继,现已无法演出。
泉州木偶流行虽广及晋江、南安、惠安、永春、同安以及台湾、厦门、漳州等地,并曾往南洋群岛的吕宋、新加坡、槟榔屿等地演出。但近百年来,木偶戏班的组织在数量方面并没有保持一直发展的局面,而跟着整个社会情况的不同而转变。从总的看,大抵在同治、光绪期间发展比较正常,组织单位保持最多。辛亥革命以后,特别是抗战前后蒋介石反动统治期间,有如下几方面的因素使得它们日趋衰落:
1、社会动乱,盗劫时闻,人民生活困难,社会经济一天比一天衰竭,加上各地人民觉悟日见提高,毁佛、破迷之风时盛,因此城乡演戏均受影响。抗战期间,艺人更身受拉丁、勒索的种种迫害,颠沛流离,无以为生,以致木偶戏班的数量便有减无增,年趋减少;
2、政治腐败,负责地方治安的军警人员或乡镇人员与包办“戏捐”的捐蠹,或因争取“戏捐”,或因私人意见,常引起冲突。军警人员更常借故禁戏,影响演出;
3、在这段期间,高甲戏兴起,颇受群众喜爱、流行于晋江南安侨区,逐渐夺去了木偶戏的演出机会,本来迎神赛会多演木偶戏,此时有许多地方高甲戏已取而代之了。
总之,近百年来泉州提线木偶戏不管兴盛衰落,当时的各级统治者都不加以扶植照顾,反而巧立“戏捐”名目来剥削他们,地方军警更其凭借权势,用禁演等手段来加以破坏摧残,一般老艺人失去培养后继艺人的信心,致在一段时间,后继乏人,大大影响班数的发展与表演艺术的提高,使泉州提线木偶艺术遭受不可补偿的损失。
(原文载于1962年1月第四辑第73页~第7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