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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古代书院

发布日期:[2016-08-16] 阅读人:1637  字号:      
书院是中国封建社会特有的一种教育形式,是介于私学和官学之间的一种教学与科研相结合的机构。它起源于唐代,最初是朝廷收藏和校勘图书的地方,但书院制度的确立则在宋代,在中国,它存在了一千多年。在这一漫长的历史时期中,书院在政治上和教育上都有其重要的地位,对中国封建社会的教育发展和学术繁荣产生过相当重要的影响,是中国文化史的一个重要方面。 古代泉州是福建乃至全国书院制度颇为兴盛的一个地区,尽管同全国一些书院制度发达的地区相比较,泉州书院制度的诞生在时间上稍为落后,但是当它出现于泉州大地之后,却以更快的速度和更大的发展规模现于世人面前。 泉州的书院肇始于唐末。唐代泉州社会经济不断发展,教育事业也逐渐兴盛起来,包括书院在内的各种形式的私学日趋发达,并成为当时社会居主导地位的教育组织。唐末至五代,泉州即出现了几所书院,如唐昭宗景福年间南安石井的杨林书院,以及晋江的集贤书院、张九宗书院等等。这些私人创建的书院,基本上是读书人自己读书治学的地方,并非授徒肄业的教育机构,与宋代那种作为授徒讲学的书院有本质上的区别。但是,入宋以后,泉州的书院就不再是私人读书之所了。如杨林书院,唐末时不过是杨肃的书舍,到了宋代则发展为一所授徒讲学的书院,且直接沿用了唐代的书院名称。同时,宋代书院作为一种教育组织,兼具祭祀、藏书等多种功能,又具有依傍山林而建、重视个人自学研究等办学特点,这些功能和特点在唐代时已开始形成。 宋代是泉州书院的初盛时期,但北宋时期的政府重视官学,积极倡办府学、县学,未能为书院的发展留下多大的空间。进入南宋以后,由于官学的困顿,理学的发展,特别是朱熹泉州讲学的直接推动,社会经济得以进一步发展,更重要的是宋金战争,宋南迁,定都临安,泉州没有受战事破坏,成为宋廷可靠的大后方,使授徒讲学的书院在泉州应运而生,日益兴盛。南宋泉州境内先后建有十二所书院,其中较为著名的有:建于嘉定三年(1210)的南安石井杨林书院;建于嘉定四年(1211)的晋江安海石井书院;郡守赵宗正于咸淳三年(1267)建于府治行春门外的泉山书院;绍兴年间朱熹创建于府城城隍庙旁的小山丛竹书院;朱熹与傅自得创建于南安丰州的九日山书院;永春名士陈知柔于绍兴十一年(1141)建于永春达埔的岩峰书院。除此而外,尚有府城的清源书院,安溪县治的凤山书院,惠安螺山的龙山书院,惠安科山的科山书院,金门燕南山的燕南书院,同安县城的文公书院。可见,除德化县外,泉州所属各县,此时都至少建有一所书院,反映出这期间书院发展的巨大生命力,也使泉州在南宋迅速成为福建书院发展最为兴盛的地区之一。 元代初期的泉州,由于宋元争夺泉州港的斗争,社会经济遭遇较为严重的破坏,书院的生存环境一度受到严重的影响,一些与抗元斗争有直接关系的书院则首当其冲,遭到了无情的洗劫。例如吕大奎讲学的杨林书院以及主要培养赵宋宗室子弟的清源书院,都在元兵进入泉州后遭到不同程度的毁坏。但是,由于元朝统治者对书院采取的基本上是倡办的政策,不仅鼓励创立书院,还采取一系列措施扶持书院的发展,如为书院赐额,设立专门的官员,拨给经费,规定书院肄业的学生可由地方官荐举担任官吏等。由于书院制度自南宋以来的存续,已充分显示出其特有的魅力,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同;也由于入元以后泉州社会经济进一步发展,泉州港一跃而为东方第一大港,为书院发展提供了经济基础。因此,元代的泉州,不仅宋代的书院大部分得以保存下来,且还新建了二所书院,即同安的大同书院和金门的浯州书院。这二所书院中,以大同书院的知名度最高,影响也最大。大同书院原名文公书院,至正十年(1350)同安县令孔公俊建,朝廷赐额。这所书院既是当时泉州著名的一所书院,也是当时福建比较著名的一所书院。元末泉州统治阶级内讧,兵连祸结,社会长期动荡不定,包括石井书院在内的一些书院都在这期间被毁废,书院再度走向衰颓。 明代二百七十多年,泉州的书院发展历经了一个较为曲折的过程。明代前期自洪武至成化一百多年间,朝廷重视官学,对书院态度冷淡,地方官员把注意力放在兴办官学方面,儒家学者多被吸收到官学讲学,而一般士子也因官学待遇优厚,科举前程荣崇,再加上有多种途径获得仕进之机,对私人讲学的书院兴趣不大,使泉州的书院发展处于沉寂状态。进入成化年间(1465-1487)以后,官学问题重重,教育空疏,统治阶级也逐渐意识到这些问题,转而扶持书院的发展。而王阳明“心学”的出现,南宋末年以来一直居于统治地位的程朱理学遇到了挑战,泉州有相当一些朱子理学信徒,如张岳、蔡清、王慎中、何乔远、林希元、陈琛等,企图借助书院这一阵地,阐明朱熹的“义理”要求,维护朱熹的“正学”地位,抵制和排斥“王学”的影响。因此,泉州书院的发展出现重大转折,开始再度兴盛,各地出现了兴办书院的热潮,并在嘉靖年间达到了最高潮。明代泉州共新建了二十所书院,较为著名的有:正德年间(1506-1521)晋江名儒洪天馨创办于华表山草庵殿内的龙泉书院;正德十六年(1521)安溪知县龚颖建于安溪县诒西凤山的凤山书院,又称考亭书院。成化十八年(1482年)远判张庸建于清源山五台峰右侧虎岩的欧阳书院;嘉靖元年(1522年)泉州进士顾珀建于清源山泰嘉岩的新山书院,嘉靖三年(1524年)永春知县柴镰建于十四都留湾的永春文公书院。嘉靖八年(1529)由福建提学副使郭持平、泉州知府顾可久、晋江知县钱梗等人创办于府治东北执节坊梅花石古迹东侧的一峰书院。万历年间(1573-1620年)何乔远建于清源山赐恩岩下南麓后茂村的休山书院,亦称镜山书院;隆庆三年(1569年)知府朱炳如建于清源山巢云岩的巢云书院。此外的十二所书院分别为:晋江县令钱梗建于石狮龟湖的南塘书院;建于晋江永宁的鳌水书院;安溪知县黄怿建于安溪县学东面的紫阳书院;安溪知县王渐造建于安溪县治的养正书院;安溪知县李清建于县学前溪上的丁溪书院;德化知县许仁建于县治西的紫阳书院;德化知县绪东山建于县治南丁溪西岸的丁溪书院;德化知县张大纲建于德化龙浔山麓的龙浔书院;南安进士傅阳明辞官归家后建于丰州桃源的五桂堂书院;南安罗东人潘鲁泉建于罗东厚阳的孔泉书院;惠安知县赵玉成建于惠安县治的文发书院;戚继光建于同安的鳌江书院。与此同时,明代中期以后,泉州各地对宋元时代所建的一些书院,也开始进行或重建或修葺或扩建,尤其是南宋所建的几所著名书院,如石井书院,泉山书院,同安文公书院,小山丛竹书院、杨林书院等,都进行了程度不一的续修。这些续修的书院加上新建的书院,使明代泉州的书院在数量上大大超过宋元时期。不过,从嘉靖年间开始,明政府四次禁毁全国书院的举动,加上倭寇肆虐东南沿海地区几十年,使泉州的书院在迅猛发展的同时,再度遭遇困顿,相当部分的书院继续遭到毁废。如一峰书院、小山书院、石井书院、新山书院、安溪养正书院、凤山书院、永春文公书院等,都在倭寇肆虐期间被毁废。 清代初期,朝廷对书院采取抑制政策,甚至禁止民间创立书院,加上沿海“迁界”对整个教育环境造成的严重破坏,故在清朝开国的九十年间,即自顺治元年(1644)至雍正十一年(1733),泉州虽偶有修复书院之举,但就总体上看,除部分书院尚能保存外,大部分书院都因政府不支持或“迁界”而荒废了。这使明末已开始步向低落的泉州书院,在入清以后相当一个时期继续处于低迷状态。进入雍正年间以后,清统治者意识到可以利用书院为维护封建统治服务,逐步改变了对书院的政策,由原先的消极抑制措施,代之以正面鼓励和强化控制的政策,调动了地方创建书院的积极性。泉州的书院由此再度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逐渐形成一股新的创建热潮,并在乾隆年间达到高潮。不仅府县官员积极创建新书院,修复旧书院,而且地方士绅也热情参与其中,民间创办书院的传统在新的时代条件下进一步发扬。终清一代,泉州仅新建书院即达37所,数量之多已超出宋、元、明三代所建书院的总和。清代创建的37所书院中,较为著名的有:乾隆三十二年(1767)知府陈之铨建于府治东南承天寺左侧的清源书院,为泉州城内保留至清末的三所书院之一;光绪十年(1884)建于府治东南隅释仔山的崇正书院,也是泉州城内保留至清末的三所书院之一;乾隆二十年(1755)南安知县邵召南创建于南安邑治丰州的丰州书院;光绪十六年(1890)南安诗山乡绅建于诗山镇山头街东岳庙后的诗山书院等。新建的37所书院中,由知府、知县创办的就有26所。伴随着新建书院热潮的兴起,清代泉州各地对前代的不少书院也进行了修复,尤其是前代一些较有影响的书院,如泉山书院、小山丛竹书院、一峰(梅石)书院、石井书院、杨林书院、同安文公书院、永春文公书院等,入清以后多次修复,续修的规模有的甚至比原来更大,也更为宏伟壮观。尽管有些续修的书院,后来又因各种原因再度毁废,但也有相当部分一直保留至清末。这些续修的书院加上新建的书院,使清代泉州的书院数量蔚为可观,也成为泉州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清末废科举后,书院才告消失,或停办或改办为新式学堂。 自唐末至清末,泉州历代共建有书院74所,其中唐代3所,宋代12所,元代2所,明代20所,清代37所。从地域上看,分布于晋江县(含府治)18所,南安县13所,惠安县6所,安溪县7所,永春县7所,德化县9所,同安县11所,金门县3所。这些书院,有官办有民办,民办书院的比重在明代以后日趋缩小,官办书院的比重则越来越大。就规模而言,历代各书院大小不等,大者拥有房舍几十间,生徒几百人,小的则仅有房三、五间,生徒一、二十人。就经费来源而言,有完全由官府拨给,有完全由民间筹措,有主要由官府拨给而辅之于民间捐助,亦有主要由民间筹措而辅之于官府资助,因而不尽相同。 从书院的建筑规制看,古代书院作为一种教育机构,是士子和学者读书、修行、讲学、吟咏、著述、体憩和崇祀先圣先贤的场所,为适应自身各项活动的需要,更有效地发挥其教学教育与学术研究功能,它在建筑方面有不少讲究。首先是注重院址选择。历代的书院,往往建于本地区一些风景优美的“风水宝地”,这既受到佛老寺院道观择址的影响与启发,又与自身的活动特点及所要发挥的功能密切相关。如建于清源山南麓的镜山书院、新山书院、欧阳书院,九日山南麓的九日山书院,杨子山南麓的杨林书院,惠安的科山书院,永春留湾的文公书院,安溪的凤山书院,南安的诗山书院等,都是远离闹市喧嚣的山林名胜之地,地势高耸,视野旷达,青山作背,绿水环绕,茂林修竹,交相掩映,奇花异草,点缀其中,令人徜徉其中而留连忘返。不少书院虽建于府城及各县县治,但大都也不在闹市,且环境亦优美。其次是整体布局相当考究,形成了一定的建筑规制。一般而言,书院的建筑有祭祀之用的祠堂,有讲学之用的讲堂,有食宿之用的斋舍,有藏书之用的藏书楼,有的还有休憩之用的亭、榭,以及起某种装饰及环境保护作用的仪门、围墙等。这里值得一提的是祠堂,又称礼殿。书院建祠堂行祭祀礼,这既是书院的主要活动内容之一,又是书院对生徒进行教育的一种重要措施。自有书院之日起,书院的祭祀活动即已出现,南宋以后更为盛行。稍有规模的书院往往都设有专祠,实在不得已,也得在书院内部辟个地方,奉上祭祀对象,供师生祭祀。由于泉州乃是朱熹过化之地,泉州书院在南宋时期的初盛同朱熹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或朱熹亲自创建,或为纪念朱熹而建,因而历代各书院,始终以朱熹为主祀对象,即使在明代王阳明学说盛行之时,仍是独尊朱熹。除把朱熹作为共同主祀的对象外,泉州的书院往往还把一些或曾在书院讲学的名师,或对书院复兴、扩建有贡献的人物,或本地区名儒,或在当地享誉很高的有气节的人物作配祀,激励后人继承遗教,学习其高风亮节。例如,诗山书院配祀欧阳詹,石井书院配祀朱熹之父朱松,一峰书院配祀罗一峰,安溪紫阳书院配祀宋代安溪县尹陈宓、主簿陈淳,同安文公书院配祀乡贤许獬及水头的吕大奎等。 从书院的组织管理看,泉州历代的书院,基本特点是机构简单,管理人员不多。书院的管理人员主要有:山长。这是书院的主持人,掌管院务,大多由名流宿儒担任,如明代一峰书院的王宣、张岳,清代清源书院的吴增,梅石书院的陈寿祺,石井书院的陈綮仁等。斋长:斋长之设源于宋代,清代普遍成为规制,由山长从生徒中选拔优秀者担任,主要职能是协助山长督视生徒的课业情况。司账:专管书院一切收支、修整部署诸事务。院丁:亦属专职管理人员,主要职能为启闭、洒扫书院,日间看顾,夜晚提铃巡守。在管理制度上,自南宋时期泉州开始大量创建书院起,书院制度也随之形成,明清时期则日趋严密。书院大都订有“条规”或“章程”作为“院规”,对本院的生徒选择、山长选任、经费管理、课程内容、考课方法等一系列重大事宜作出明确的规定,作为书院各项活动的基本准则。此外,书院还有一些具体的管理制度。如学规学约。书院的学规是书院教育的总方针,它规定书院的培养目标、进德和为学的基本要求和标准,以及学生在书院生活的一些基本守则。朱熹制订的“白鹿洞书院学规”,是南宋以后泉州各书院共同依据的总学规,各书院均以此为基础,参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制订出更为具体的学规学约,作为生徒的行为规范,强调要求严格遵行。清代诗山书院所订的《课规十则》,是清代泉州书院一份比较完整的“学生守则”,比较集中地反映出泉州古代书院学规的基本内涵,颇有代表性。 从书院的教学活动看,古代书院与一般官学和私学均有较大不同,有不少突出的特点。在学制的设置上,书院没有固定的学制,生徒的学习期限具有很大的弹性。在教学的内容上,书院以朱熹等理学家所提倡的儒家经典和史传为主要教材,而朱熹等理学大师的著作、讲义、语录、注疏等,也都是重要的读物,书院根据生徒的实际情况,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分阶段使用这些教材,由浅入深,由简而繁,由易到难,进度可快可慢。在教育方法上,书院具有注重自学,提倡自由论证,问难论辨,会友讲习,相互切磋,教学相长等特点。教师虽然也作讲授,但时间有限,大都只是提纲挈领,然后由生徒根据内容的深浅自己体会,在学习的过程中发现并提出问题。针对疑难,既由教师进行解答,更鼓励生徒相互探讨、争辩,发表不同的见解,以此激发生徒的学习兴趣。学术研究与教学相结合,也是书院教学制度的一个突出特点及精华所在。泉州历史上有名的书院,大多既是当时一方教育活动的中心,又是著名学者探讨学术的胜地。书院的创建者或主持人,大多是当时一方有名的学者,他们又多为书院的主讲,往往把理学研究和讲授结合在一起,讲授的内容就是自己的研究成果,在讲学过程中又对研究成果进行完善和充实,并力争取得社会承认。南宋的朱熹、陈如柔、傅自得,明代的何乔远、张岳、顾珀、王宣等人,都是这样的一些人。书院有时还聘请名儒来院讲学,由某一讲授者对某一问题进行讲解,同时也允许其他人进行辩驳,或发挥一个学派的精义,或辨析不同学派之间的异同。这种学术性的讲学活动的开展,有利于教学质量的提高,也为书院赢得了声誉。明清时期,随着科举这张网越织越大,书院与科举的关系日趋密切,反映在教学上则是考课越来越频繁,日趋制度化。生徒要逐月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划分等级,按等级分别给予奖金,成绩优等者与府县学生员具有同等参加举人、进士考试的条件。这些做法,不能不在相当程度上消蚀学院原来最具特色的教学活动。 从书院的社会影响看,颇具特色的书院制度在泉州延续了一千多年,对古代泉州社会的影响颇为深远,突出体现在:一是促进了古代泉州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如果注意到这样一个事实,即古代泉州书院发展和繁荣的时期,也正是古代泉州文化教育发展和繁荣的时期,那么,书院对文化教育的促进作用就显而易见了。书院的兴起本身是繁荣文化教育的客观要求,而书院的兴盛反过来进一步推动了文化教育的发展。二是为封建社会和国家培养了大批人才。书院之设,无论基于讲学为重,还是基于考课为主,基本宗旨都是为封建社会和国家培养有用的人才。而书院在其存在的一千多年里,的确也在相当程度上满足了社会的这种要求。古代泉州的众多书院,尤其是那些有一定规模的书院,规制较为完备,基本设施较好,环境优美,加上有名师鸿儒掌故,办学质量较高,在社会上享有相当高的声誉,具有很大的吸引力,四方士子纷纷前来求学。古代泉州人才辈出,这与包括书院在内的整个教育事业的发展有直接的重要关系。自唐代至清代,泉州登科举、载志书的人物多达六千多人,其中进士近2500人。这些人物在历史的进程中,在哲学、文学、军事、科学、政治等方面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这些出类拔萃的人才中,有不少曾肄业于书院。三是成为泉州社会道德“教化”的重要基地。书院之设,原就是以道德“教化”为基本宗旨之一。自朱熹在泉州倡建书院至清末泉州书院的继续创办,书院的创建者与掌教者,无不把道德“教化”作为重要的追求目标。从书院的教学内容,到书院的章程、条规、学规,书院的祭祀对象,以至竖于书院的碑记、楹联、匾额等,道德教化的用意是很清楚的。这些教化措施,深深地影响着一代又一代的书院生徒,对他们人格的锻炼,情操的陶冶,人生观与价值观的形成,无不发生了重大的影响。而且,这些价值观念通过书院的学子发散而出,弥散于泉州社会,对整个社会意识的改变,社会风气的扭转,社会道德的进步,同样发生着深刻的影响。可以说,历史上积淀下来的泉州人的许多优良品格,追根溯源与大量书院长期的教化有着不小关系。四是促进了社会捐资办学的优良传统的形成。社会各界积极捐资办教育事业,这是泉州社会令人瞩目的一个优良传统。这一传统的形成过程中,书院曾起过不小的作用。一代又一代的泉州人,以兴学育才为己任,踊跃捐资于书院,使数量众多的泉州古代书院得以创办并存续下来。正是数额巨大的社会捐资,在相当程度上支撑着古代泉州的书院教育。可以说,古代书院对促进社会捐资办学优良传统的形成,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古代泉州的书院,不仅对泉州教育与社会发生了深刻的影响,而且它在历史中所积淀的许多经验,对于今天如何办好各级各类学校,也留下不少颇为有益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