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全国侨联主席名典》记载:曾经担任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一至五届委员会名誉主席、主席、副主席的56人中,泉州籍有17人,占三分之一,他们是:尤扬祖、李铁民、庄明理、高明轩、黄长水、颜子俊、庄希泉、王汉杰、陈宗基、洪丝丝、郭瑞人、叶飞、陈明、庄炎林、罗豪才、黄长溪、黄翠玉、其中归侨16人,分别来自印度尼西亚3人,马来西亚2人,新加坡6人,菲律宾4人,越南1人,在第一届13位副主席中泉州籍就有7位,在这七位中永春县籍占3位,而且都是该县达埔镇人。
在这17位泉州籍侨界人物中,多数是早年由于家境贫寒,兵患匪乱而离乡背井到南洋谋取生计的,他们深受旧社会国家积贫积弱、列强欺凌、苛吏暴政、地主的压迫和剥削以及寄人篱下之苦,他们在异国他乡不仅具有勤劳俭仆,立志奋发的创业精神,而且心系故土,时刻期望着祖国的早日强盛和世界和平。因此,他们在各个不同历史时期,带领广大侨胞,从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方面支援祖国和侨居国的革命和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成为侨居地的华侨领袖,有的直接加入中国同盟会组织、支持孙中山先生推翻满清建立共和的民主革命运动;在抗日战争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期间,积极组织侨胞从各方面援助祖国和侨居国人民痛击敌人,有的甚至放弃舒适的生活环境毅然投身革命,为民族解放和反对殖民统治而浴血奋战。当他们事业有成时,都能慷慨解囊,积极捐资创办公益事业,对祖国和侨居国的经济建设起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他们回国后,仍然继续发扬华侨爱国爱乡的光荣传统,积极从事侨务工作,诚诚恳恳为维护海外华侨和归侨侨眷的正当利益,推动侨乡的经济发展做出了努力,特别是担任职务后,更是忠于职守,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工作,成为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为增进我国同世界各国的友好起到了桥梁和纽带的作用,从而得到了党和政府的信任和广大归侨侨眷的爱戴,他们是泉州侨乡人民的光荣和学习的榜样,特介绍他们的传略、经历于后
尤扬祖
尤扬祖、原名逢春,生于清光绪十八年(公元1892),永春县达埔人。1914年南渡印度尼西亚在同德栈当店员,两年后派往实叻赖同德分栈任司理。1923年,投资到万鸦佬创办协丰公司,经营土产收购和出口业务。1925年在万鸦佬发动侨亲创办中华学校,任董事长。1929年在家乡永春独资创办五堡小学,1935年投巨资于华北萨拉齐从事农垦事业。
抗日战争爆发后,积极宣传抗日,组织抵制日货,发动华侨成立南侨总会万鸦佬筹赈分会任分会主席,带头捐款募集资金支援祖国抗日,太平洋战争爆发前夕,携眷回国,参与创办福建华侨企业公司,任董事。
抗日战争胜利后,重返印尼在西里伯岛望加锡仍然经营土产生意兼办种植业。积极支持印尼人民反对荷兰殖民主义者的斗争,与印尼人民结下深厚情谊。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国政府决定在望加锡设立领事馆,他当即将自己的住宅和花园让出来作馆址。同年,资助家乡达里中学建设新校舍,投资创办延清小学。
1952年,参加印尼华侨组织的回国观光团任副团长,参观了祖国的东北和江南,给他留下的深刻印象是:“祖国好,共产党好”。1953年回国定居后,带领乡亲开发猛虎山创建猛虎华侨垦植场,翌年又与华侨邱清秀等集资创办天马华侨垦植场,引种柑桔、油茶获得成功,为后来永春县大量发展柑桔奠定了基础,为发展山区经济做出了重大贡献。1954年,投资创办侨新酒厂,从事酿造全国四大名醋之一的传统产品永春老醋,行销海内外。1958年捐献港币20万,为永春通用机器厂购置设备,还先后带头捐资和发动侨胞捐资创办公益事业有永春县医院、达埔医院门诊部、永春华侨中学和农垦中学。
历任全国政协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华侨事务委员会委员,福建省副省长,福建省投资辅导委员会主任,是第二、三、五届全国人大代表,为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第一、二届委员会副主席。
1982年5月17日,在北京病逝,终年90岁。
李铁民
李铁民、原名福、字原周,永春县达埔人。生于清光绪二十四年(公元1898)。幼年念私塾,12岁学商,1915年随父南渡新加坡,在南春橡胶公司任职。并参加中华革命党(后转为国民党),1916年回国,1919年重返新加坡,随后在景新学校,南洋工商补习学校和南洋平民学校任教。1926年担任三月刊《消闲钟》主编。1928年任新加坡华侨组织“山东惨祸筹赈会”文牍主任。《叻报》总编辑兼督印人,并兼任陈嘉庚树胶制造厂广告部主任。1929年因抨击蒋介石而被开除国民党党籍。1931年后任《民众周报》主笔。《南洋商报》督印人,主管编辑部。同年参加马来亚闽侨回省考察团任秘书。1936年到马来亚吉隆坡工作。1938年重返新加坡,后任巴生坡华侨树胶制造厂副经理。同年10月担任“南洋华侨筹赈祖国难民总会”秘书。1940年初随陈嘉庚先生率领的南洋华侨慰问团回国到重庆、延安等地慰问,在延安会见了毛泽东和朱德等领导人,为中共真诚团结抗日所感动。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在新加坡沦陷前夕到印尼的苏门答腊东边的实叻班壤岛避难。1944年秋被日寇宪兵逮捕押往武吉丁宜,虽受尽连续40天的严刑烤打,始终以民族大义为重,从不屈服。同年冬获释后返回新加坡。在友人所开的公司任秘书。1946年任《南洋日报》督印人。同年加入中国民主同盟并任马来亚支部常务委员兼组织部主任和代理支部主任,积极声援祖国的民主运动。并任新加坡福建会馆执行委员兼秘书、教育主任。1949年3月赴香港创办开平有限公司任经理。同年9月以华侨身份出席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央人民政府华侨事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956年当选为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第一届委员会副主席。
1956-11-30日,因病在京逝世,终年58岁。
庄明理
庄明理,1909年出生,鲤城区城东镇人,1925年南渡印度尼西亚,先后从事商务。
1928年“济南惨案”发生后,便投身于华侨抗日活动,任苏门答腊“民礼华侨筹赈济南惨案救济会”、“民礼华侨爱国抵制日货锄奸团”的募捐委员、副团长等职,1929年被荷兰殖民当局驱逐出境,回国后在泉州任晋江县总工会筹委会常委,1930年再次出国到马来亚槟城,后被推举出席在新加坡召开的闽侨救乡代表大会为代表,同时加入孙中山先生早年创办的《闽书报社》,历任晋江会馆副主席、中华总商会理事。
“九一八”事变后,积极参与筹组“槟城筹赈东北难民伤兵委员会”任募捐委员,1936年创办《现代日报》任董事、总经理、董事会副主席、并任同善学校董事会主席,“七·七”事变后被推任“槟城华侨筹赈会”执委会总务主任。组织“槟城华侨抗敌后援会”,成立汽车司机工会并任主席,先后选派500多名华侨机工回国服务,1940年被英殖民当局驱逐出境。回国后,随同陈嘉庚先生率领的“南侨慰问团”进行视察和慰劳活动,后任南侨总会常驻滇缅公路代表。
1946年加入中国民主同盟组织,从事爱国民主运动。后又南渡马来西亚,任民盟槟城分部副主任,并创办民盟机关报《商业日报》任社长。
1949年,应中共中央邀请,同陈嘉庚先生一起回国,参加新政协筹备会,并当选为全国政协委员,历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华侨事务委员会副主任、政务院参事、华侨投资辅导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民主同盟第四至六届中央常委。是第一至五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六、七届全国政协常委、第七届全国政协华侨委员会副主任、华侨大学副董事长。1991年光荣加入中国共产党。
连任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第一、二、三、四届委员会副主席。
1991年因病逝世,终年92岁。
高明轩
高明轩,石狮市人,1919年生,自小在家乡念书,1935年毕业于泉州培元中学,1936年南渡菲律宾谋生。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便参加抗日救亡活动,1938年与菲律宾怡朗一批华侨爱国青年回国奔赴延安投身抗日。同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在延安陕北公学分校、马列学院中央研究院学习。后任中央海外工作委员会资料组组长,并参与延安归国华侨联谊会的筹备和组建工作,担任陕甘宁边区归国华侨联合会执委。
解放战争时期,先后担任长春广播电台台长,《前哨报》报社社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中共福建省漳州地委、永安地委委员兼宣传部副部长、漳州日报、永安日报社社长、福建省华侨事务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中国新闻社福建分社社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华侨事务委员会委员,中共福建省委政策研究室主任、省委副秘书长。1976年后,历任中共福建连江县县委副书记、省政协常委兼“三胞”委主任、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党组成员、省对外友好协会副会长等职。
系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第一届委员会副主席。
1993年2月14日,因病在福州逝世,享年75岁。
黄长水
黄长水,惠安县张坂乡人,清光绪三十年(公元1904年)生,1913年随父赴菲律宾在西黑人省求学,1922年回国升学,先后就学于南京国立暨南学堂和上海暨南大学商科。1928年重赴菲律宾助父经商。曾担任怡朗华侨商会理事、华商中学董事。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积极参加抗日救亡运动,任菲律宾西黑人省华侨抗日后援会副主席,发动侨胞捐资支援祖国抗日,协助输送华侨青年回国参战。日军占据菲律宾后,被日军传讯并遭殴打,日机滥炸菲岛期间,6位亲人被炸死。国仇家恨溶于一体,除与华侨地下抗日组织保持联系外,积极支援当地人民的抗日斗争。
抗战胜利后,于1946年到香港主持泉昌公司业务任经理,并担任旅港福建同乡会主席,香港华商俱乐部理事长。1947年加入中国民主同盟。
1949年,应中共中央邀请,以华侨代表的身份到北京出席第一届全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1950年组织港澳同胞回内地观光、任团长,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翌年,回广州创办“泉昌有限公司”,历任广东省政府委员、省政协副主席、中南区行政委员会委员、广州市副市长、全国工商联筹备委员会副主任。1952年加入民主建国会,1953年后,历任全国工商联合会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华侨事务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常委、民建广州市分会主任等职,是第一、二、三、四届全国人大代表。
系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第一、二届委员会副主席。
1980年7月29日病逝于广州,终年76岁。
颜子俊
颜子俊,原名福黎、字篆,永春县达埔人,生于清光绪十三年(公元1887),10岁时父亲去世,家境贫寒,12岁时当学徒、店员,16岁出国到越南西贡谋生,先后当炊事员、店员、经理,后投资合营经商,继而独资创办启华英布店兼营陶瓷业等。
1907年加入中国同盟会组织,支持孙中山先生的辛亥革命和捐资支援讨袁斗争,先后担任越南西提布商公会主席,越南中华总商会主席。永春同乡会主席,他事业有成后,独资在家乡创办鼎新小学,在西贡资助福建中学等三所华文学校,并分别担任董事长。资助创办西堤福善医院并任董事会主席。
“九一八”事变发生后,发动侨商组织“华侨经济联会”、“越南华侨抗日救国赈济总会”,任“南圻华侨救国会”常务理事。发动华侨捐巨资支援东北抗日义勇军和十九路军。
1937年“七·七”抗战爆发后,组织“旅越华侨缩食救济祖国兵灾慈善会”,号召华侨每日节约菜金二成,每周收汇一次支援祖国抗日。1941年7月,因拒绝支持汪伪政府,潜离越南回香港,香港沦陷后,历尽艰险,辗转往广西桂林后回福建,受聘担任福建省政府顾问,在永春联合其他归侨,创办达里、洑江、凤美三个农场和归侨合作社,以解决侨眷因侨汇中断所带来的生活困难。
抗日战争胜利后,返回越南西贡重整旧业。积极支持越南人民反对殖民主义的斗争,特别是对越南革命者不仅给予经济支持,在人身安全方面也得到掩护。1947年闽粤两省受灾严重时,积极发动华侨募捐大米三千吨并亲自回国监赈,随后回永春定居。在家乡组创华侨垦植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几次上北京会见旧友庄希泉、李铁民,拜见何香凝主任,得到周恩来总理的亲切接见,称他为革命老前辈。
历任福建省华侨事务委员会副主任、中央人民政府华侨事务委员会委员、全国政协二届委员会委员。1955年加入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1956年加入中国致公党,1956年当选为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第一届委员会副主席。
1959年2月25日,因病辞世于永春医院,终年72岁。
庄希泉
庄希泉,祖籍安溪县龙门镇人,清光绪十四年(公元1888年)九月九日出生于厦门,童年在厦门念私塾6年,后到日本人办的东亚书院就读3年,也学习过古文多年,1906年随父到上海经商,接受革命思想,追随孙中山先生,从事实业救国,宣统三年(1911年),受上海军政府委托赴南洋募款时,在马来亚的槟榔屿加入中国同盟会,1912年再次率队赴南洋劝募中国实业银行股份,并任该行新加坡南洋总分行协理,1916年在新加坡创办中华国货公司。1917年与余佩皋女士创办南洋女子师范。1921年因发动华侨反对英国殖民当局限制华侨教育条例而两次被捕驱逐出境,期间曾告败星马总督而轰动南洋。回厦门后与余佩皋创办厦门女子师范学校和附属小学,1925年,第一次国共合作期间加入国民党,任福建临时省党部执委,“五州”惨案发生后,在厦门组织“外交后援会”领导罢工罢市,开展抵制日货运动,而被日本驻厦门领事逮捕押往台湾监禁9个月,在狱中写下:“不管人间有险途,倔强到底尤依吾;何时亲友能相见,共醉花雕酒数壶”的诗句。
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流亡菲律宾,1934年与王雨亭在马尼拉创办《前驱日报》任经理兼编辑,积极宣传抗日救国,抨击国民党当局的不抵抗主义。
抗战期间,于1938年在香港主持福建救亡同志会,除从事救济难民工作外,还倡办建光学校、立华女中,协助台湾革命同盟出版《战时日本》杂志,揭露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罪行,太平洋战争爆发后,由香港到广西桂林,继续从事抗日救亡活动,以华侨身份掩护党组织坚持地下斗争,还变卖在香港全部家产,资助革命。
抗日战争胜利后,重返香港、新加坡。1947年加入中国民主同盟,全国解放前夕,应中共中央委托,专程飞往新加坡,面邀陈嘉庚先生回国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新中国成立后,任中央人民政府华侨事务委员会副主任兼任难侨处理委员会主任、华侨大学董事长、中国华侨历史学会会长、名誉会长等职。是第一、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三、四、五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第六、七届全国政协副主席。1982年以94岁高龄加入中国共产党。
系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第一届委员会副主席,代主席,第二届委员会主席,第三届委员会名誉主席。
1988年5月14日,因病在北京逝世,终年100岁。
王汉杰
王汉杰,石狮市人,出生于公元1917年,童年在家乡接受高小中文教育。1933年往菲律宾谋生,1937年“七·七”卢沟桥事变爆发后,在菲律宾积极加入抗日救亡行列,1939年4月随菲律宾华侨回国慰问团回国参加新四军,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9月任直属教导队第三大队副政委兼党支部书记。1941年5月“皖南事变”后重返菲律宾,任东坂省仙彬洛市华侨店员救亡会秘书长。1941年12月,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在菲律宾参加组织华侨抗日游击支队,担任该支队总队长、菲律宾人民抗日军南路远征军参谋长和华侨抗日游击支队同志会主席。
抗日战争胜利后,于1947年5月回国参加解放战争,同年7月到闽南参与组建闽南支队,先后担任副支队长、副政委,1949年1月调任闽粤赣边区纵队支队副政委和纵队司令部参谋主任,同年7月率31军侦察营到南靖与保林同边纵队第八支队会师,参与漳厦战役,为解放福建立下战功。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一直在统战侨务系统工作,历任中共福建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副部长兼省侨委、省侨办、省外办主任、省侨联主席、名誉主席、省人大代表、常委会委员、省政协常委。是第二、三、四、六、七届全国政协委员、第五届全国人大代表。
为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第二、三、四届委员会副主席,第五届委员会顾问。
陈宗基
陈宗基,祖籍安溪县人,1922年出生于印度尼西亚的苏加巫眉,中学毕业后,1941年就读于印尼万隆工学院,1946年留学荷兰德尔夫特科技大学,1949年毕业并获工学士学位,1954年获优秀技术科学博士学位。1955年回国后,长期从事土力学、岩石力学、流变力学和地球动力学的研究。不仅研究基础理论,而且应用其理论指导和解决国内许多重大复杂工程的实际问题,取得丰硕成果,是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一级研究员、著名岩石力学、流变力学、地球动力学专家,历任中国科学院土木建筑研究所研究员,土力学研究室主任,中国科学院岩石力学研究所副所长。地球物理研究所研究员、副所长、所长兼地球动力学研究室主任。为国际岩石力学学会中国小组主席、国际岩石圈中国委员会主席,任《岩石力学与工程学报》、《地震报》主编、《地球物理学报》副主编等职。先后荣获比利时国王授予的“利奥彼德二世一级骑士”称号和勋章、比利时皇家科学、文学与文学院外籍院士、国际岩石力学会荣誉证书、东南亚岩土工程学荣誉奖牌、阿根廷自然科学院驻中国北京通讯院士等。是第二届至第七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六、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系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第二、三、四届委员会副主席。
洪丝丝
洪丝丝,原名洪永安,笔名漱玉、徐必达、诗棍,金门县后浦乡人,清光绪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二月二十日生于一个华侨商人家庭,19岁于厦门中华公学毕业后回乡创办金门小学,任董事兼文史地教师,1925年加入国民党并任金门县党部青年部长,大革命失败后退出国民党组织。
1928年前往荷属印度尼西亚、在苏门答腊火水山中华学校任教,兼任棉兰《南洋日报》评论记者。1929年《南洋日报》更名为《新中华报》后,出任总编辑,后因发表有关“济南惨案”等文章,引起日本领事馆的抗议,被荷兰殖民当局以“危险分子”加以拘捕,并于1931年被驱逐出境回国。
1932年夏,南渡马来亚,在槟榔屿主编《光华日报》副刊《槟风》。提倡马华文艺,以“丝丝”笔名发表针贬时敝的文章。1936年任《光华日报》驻东京通讯记者,同时在日本大学攻读社会学,抗日战争爆发后返回马来亚,先后任《光华日报》和《现代周报》编辑主任。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到新加坡负责编辑《现代三日刊》,任华侨青年抗敌干训班教师,新加坡沦陷后,流亡苏门答腊的巨港。日本投降后,回马来亚,复任《现代周刊》主笔,参加编辑《大战与南侨》一书,撰写《马来亚战记》一文。1946年加入中国民主同盟,并任马来亚支部执委及临时工委副主席,同年10月任“新加坡华侨促进祖国和平民主联合会”秘书主任。《南侨日报》主编和南侨报社经理兼社论委员会主席。1950年9月21日南侨报社被殖民当局查封时被拘禁后驱逐出境。
回国后,历任中央华侨事务委员会委员,中侨委文教宣传司副司长,中侨委编纂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新闻社专稿部主任、中国新闻社理事长、中国华侨历史学会副会长、会长、全国侨联华侨历史研究所所长,福建金门同胞联谊会名誉会长等职。是第一、二、三、五、六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委员,第七届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顾问,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委员。
系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第一届委员会副秘书长,第二、三届委员会副主席。
1989年5月11日在北京逝世,终年83岁。
郭瑞人
郭瑞人,鲤城区人。1905年2月出生于厦门,早年就读于禾山甲种商业学校。1925年南渡印度尼西亚的苏门答腊,开初当店员后从事商务。1934年转往新加坡经商,颇有发展。
抗日战争爆发后,积极参与筹组“厦门公会”任常委、福建会馆秘书,积极投入筹赈支援祖国抗日的活动。1942年2月15日,日寇占领新加坡前夕,避难印尼的苏门答腊定居于马雅光务时、结识胡愈之,张楚琨等爱国进步人士,抗日战争胜利后于1946年重返新加坡、出资7000元支持创办《新南洋出版社》,筹建“振亚有限公司”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加入中华总商会任福建会馆执委,参与筹办《南洋日报》任董事。1950年协助创办《爱华周报》。1951年8月辗转参加印尼首批华侨回国观光团到北京等地观光,后携眷回国定居于福州。1952年7月积极建议并参与筹组“福建华侨投资公司”并于翌年成立,先后担任福建华侨投资公司副经理、经理和福建省投资企业公司副董事长。在他的努力下,泉州糖厂、福清油厂先后建成投产。至1967年福建华侨投资公司计募集资金8000多万元,兴办和扩建工矿企业62个,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做出了贡献。
历任福州市侨联副主席,福建省侨联第一、二届副主席、第三届主席,第四、五届名誉主席,福建省人委会委员,福建省人大侨委副主任,福建省政协第四届委员会副主席。福建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福建省第六、七、八届人大常委会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华侨事务委员会委员,全国工商联常委,中国银行总行董事等职。系第三届全国政协委员,第三、五、六、七届全国人大代表。
系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第二、三、四、五届委员会副主席。
1995-12-17日,因病逝世于福州,终年90岁
叶飞
叶飞,原名叶启亨,曾用名聂扬,祖籍南安市金陶镇。1914年出生于菲律宾,5岁时和二兄叶启存(革命烈士)由父亲携带回祖籍念书。1925年到厦门念中学,1928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2年转为中共党员。土地革命时期,曾任共青团福建省委宣传部部长,代书记,中共福州中心市委书记,中共闽东特委书记,闽东军政委员会主席,闽东红军独立师政委,先后组织了“霍童爆动”和闽东区农民爆动,发展革命组织,建立红色根据地,坚持游击战争。
抗日战争时期,1938年1月率部离开闽东北上抗日,任新四军第一支队第六团团长,江南抗日义勇军副总指挥,纵队司令员兼政委,第一旅旅长兼政委,第一师副师长、师长兼苏中军区司令员、苏浙军区党委书记、苏浙军区副司令员,参加黄桥战役,指挥郭村、车桥、天目山等战役。
解放战争时期,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野战军第一纵队司令员兼政委,参加解放上海,率领和指挥三野第十兵团解放福建。
在8年抗日战争和3年解放战争中建功立业于华东战场,战功卓著,威武远扬,是我军卓越的指挥员,素有“华侨将军”和“中国的夏伯阳”之称。
建国后,任福建军区司令员,中共福建省委第一书记,省长,中共华东局书记处书记,福州军区司令员、第一政委,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部长,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司令员、第一政委。是第一、二、三、五、六、七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六、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共第八、十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一、十二届中央委员,1955年被授予上将军衔。
系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第三届委员会名誉主席。
1999年4月18日在北京逝世,终年85岁。
陈明
陈明,永春县苏坑乡人,1919年出生于一个姓张的贫苦农家,5岁时卖给邻乡一陈姓家。1925年由其养父母携带南渡马来亚,先后就读于吉隆坡尊孔中学,槟榔屿钟灵中学等学校。1936年曾回国到上海就读于暨南大学附属中学,后又返槟榔屿继续在钟灵学校念书。
抗日战争爆发后,与1938年5月由马来亚回国奔赴延安投身抗日,先后在延安陕北公学、中共中央党校学习,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学习结业后,曾留任中央党校任俱乐部主任,后调任中共固临县委宣传部干事、副部长,延安中学地干班副主任、教员,中共延属地委宣传部干事、副部长、部长。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中共咸阳地委宣传部部长,陕西省省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陕西省统计局局长,地震局局长,陕西省计划委员会副主任,陕西省侨联主席、名誉主席,西安市侨联第一至七届主席,陕西省政府秘书长、副省长,全国统计学院院长、西安统计学校校长、西安统计学院院长。陕西省第六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中共陕西省顾问委员会常委等职。
系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第三、四届委员会副主席,第五届委员会顾问。
庄炎林
庄炎林,祖籍安溪县龙门乡,1921年11月出生,为爱国侨领庄希泉之子,早年从新加坡回国,后就读于广西大学,在学校从事革命活动,曾受父命往香港变卖家产捐赠给中共广西省工委作经费,194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中共广西大学党支部书记,广西省工委交通联络员,桂林市工委书记等职。1945年后在上海任华侨通讯社记者。上海《经济周报》编辑,上海《人民报》编辑,上海各界人民团体联合会秘书处负责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调福建先后担任福建省团委秘书长、副书记、书记,省青年联合会主席,省体委副主任,中共福建省委文教部、宣传部副部长,中共闽东水电工程局党委第一书记,南平地委书记,福建省人民委员会秘书长等职。1974年后历任中国驻坦桑尼亚经济代表,外经部办公厅主任、中国旅游总局副局长、国务院侨办副主任、党组成员兼中国旅行社总社社长、党组书记、中国侨联党组书记、全国政协华侨委员会第一常务副主任、中国华侨国际文化交流促进会会长、中国炎黄文化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副会长、高级顾问,陈嘉庚国际学会顾问等职。系第六、七、八届全国政协委员。
系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第三届委员会副主席,第四届委员会主席。
罗豪才
罗豪才,祖籍安溪县金谷镇,1934年3月出生于新加坡,1950至1951年在新加坡华侨中学念书。1952年回国,1956年至1960年就读于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后留校任教,从事哲学、西方国家宪法、西方国家政治制度、行政学和行政诉讼制度等课程的教学和研究。先后访问和考察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数十个法学院和政府机构,并在其中一些学院政治系讲授中国法律。历任北京大学法律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副主任,北京大学副校长,为宪法(行政法)专业博士生导师,多次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并编著《资本主义国家宪法和政治制度》等书籍,发表论文数十篇。中国致公党成员。曾作为全国人大法工委行政立法研究组的负责人之一,参与多部法律的草拟、修订工作。曾任北京市侨联主席。现任全国政协副主席,致公党中央主席,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副院长,兼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行政法学研究会总干事,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组成员,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副会长等职。是北京市第八、九、十届人大代表。系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第四、五届委员会副主席。
黄长溪
黄长溪,南安市金陶乡人,1929年出生,上海大夏大学肄业。中国民主建国会成员。1949至1958年担任厦门电灯公司鼓浪屿交换所主任、副经理、经理。1958年后曾任厦门市工商联副秘书长、秘书长、副主任委员,主任委员,厦门市副市长,福建省工商联副主任委员、全国工商联委员、厦门经济特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福建省政协常委,福建省副省长。1988年起历任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是第七届全国政协常委、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系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第四、五届委员会副主席。
黄翠玉
黄翠玉,女,祖籍南安市丰州镇,1943年出生于印度尼西亚。1949至1960年在印度尼西亚读小学和初中,1960年回国后在厦门集美华侨补习学校学习,同年5月入南京市第一女子中学念高中。1963年至1967年在江苏省江浦县汤泉农场参加劳动。196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68年调到江苏省扬州市团市委工作。1980年到扬州市“五七”干校当学员。1969年至1980年任靖江县大兴公社妇联会主任、县妇联会副主任、主任。1979年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手。1980至1981年8月任靖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1981年8月至1983年4月任江宁县县委副书记,1983年4月至1985年2月任扬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1985年5月至1992年任中共扬州市委副书记,1992年4月调任江苏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江苏省侨联主席。是第九届中共江苏省委委员,第七、八、九届江苏省人大代表,中共十二大代表。系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第五届委员会副主席。
注:以上十七位泉籍侨界人物传略的资料主要参考有:《全国侨联主席名典》、《福建省人物志》、《当代闽南名人》和泉州、晋江、安溪的华侨志等史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