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丐来源:乞者求也,讨也,求乞与乞讨,都是指有所欠缺而无力措置者,祈求善心人士赐予者也。衣食无着向人乞求分食或赐食,为乞丐也。
乞丐二字常相连但不相等,丐原指惰民,相传其先为宋之罪俘,被列为丐户,待遇不得于民等同,世代专服贱役,不敢齿于平民,这是一种政治处分。至雍正年间才削籍而与平民一样看待,故泉州人不呼“乞丐”而呼其“乞食”,还比较正确,因其出于无可衣食而求乞也,其原因只是穷极而已。乞食本人及其后代经济与技术若能提高,则可自由参与文武典试,盖非娼、优、皂、隶可比也。
乞食各地都有,穷极为糊口计,非乞讨无以维生,所以昔时冬寒被冻馁,而路毙者时有所闻,因此自古政府,即设有救济院一类的机构,非徒救济,亦藉以整饰市容也。
养济院(晋江县)府志载“宋有养济院在府埭北厢,嘉定十一年守真德秀建。安济坊在临漳门外石笋桥南,庆元二年邓驿建,嘉定十一年真德秀修。安乐舍在府城南左厢,绍定二年守真德秀建,后圯,移右北厢西濠之旁。明洪武七年知县张灏建养济院于郡治西北,府志:“进贤堂,明时是救济院,后改为存院以居癞者,而徙养济院于县后设官之屋,今县后院废。清朝仍移建养济院于城北隅盛贤铺,内共房屋一百二十间,收养孤贫,岁给银布。乾隆三年增加口粮,五年收养额外孤贫”。其后救济院制度逐渐松弛,政府金不发,管理员促使残废者自谋生活的,逐渐变质,遂成乞首(称乞食头)。故丐帮帮主原是救济院管理员。
抗战胜利后吴剑青出组救济院,残废者虽免外乞,然商农被派款,非出于乐输,故亦人言啧匕。
乞丐帮会种类:
泉乞丐可分为1、本地乞,2、外地乞,二者又各分为入丐籍与不入丐籍者。
本地丐人数最多,因此势力也最大,清末其丐首大本营设在进贤宫,即明代末期的救济院,部分居雷公厅(与进贤宫相距百余步,在现在幼师以西)据府志载:进贤在平水庙附近,因此俗隐语“乞食至平水庙了”隐语是“到本”(营)了。
进贤乞食原只是救济院收容的残废人员,没有管理员,公家按月拨给经费,其后公费无着,管理员便变通办法令残废者出门求乞,所得上缴,衣食仍照样由院供应。后来不知从何处流放一群小数民族,亦拨救济院剩屋居之,这批人多雷姓,是因其祖上犯罪而被定为“丐户”。丐籍比平民低一级,不得和平民通姻,职业亦仅限于猥贱者,如扫除淤秽,清理死畜,以及“调虎”(抱死尸入棺)等,即使他们发了暴财,亦不许纳资为吏,历宋、元、明、清皆如此。至雍正元年,全国丐籍皆予取消,丐户们多迁居他处谋生,余在进贤铺已无几。丐民原供雷公,曾建一庙日雷公厅,后因雷姓多他移,雷公厅也就由非雷姓的乞或脱籍丐插手了。
至于乞食则因肢体残废,不象丐籍之可以脱,故终身是乞食,老乞没故,新乞复入,因此,救济院就被呼为乞食营,世袭罔替。他们也建一座庙,内祀观音,呼曰观音宫,古来乞食头是世袭的,到了辛亥革命后,谅是强者为首,民初有一个乞首常出门贴葫芦单收钱,人呼曰大脚成,未知其姓,这名现老人中都有记起者,掌权很久,既设,继之者名廖炳,任期不长,解放前就去世,据云此二人皆属雷公厅派下。
丐首(丐帮帮主)是世袭的,有妻有妾,生活丰足,故虽名丐首而富于平民,故人都呼其为帮主。亦常有朝歌夜弦,且一杯在手者,年节世事的排场,都超过平民,每逢八月初三进贤普度,便大排筵席、演戏。酬神、吊祭孤魂野鬼。因每一个乞丐总携带一只草袋(呼为“加字”)以便收藏乞得钱物,及些少粮食,为丐者要入丐帮,则应先交一笔入帮费,并当众向帮主宣誓遵守丐帮规章、制度。并将乞讨所得悉数上缴,遇有特殊任务惟帮主之命是从。平日乞讨所得缴交帮主财物,遇到风雨无法行乞时,帮主须维持其生活,且给以集体居住的权利。约定之后,帮主即将红线在其“加字”(草袋)底缘缝上一环,人家一看知他是入了丐籍,不敢随意加以侮辱,倘遇到乞丐违反帮规法纪,应加处分时,亦应先将“加字”高高挂起,然后加以处罚。盖挂起了“加字”,就是先尊丐帮首领之意,倘不挂,妄处罚,帮主必带群丐与之交涉,索取赔偿,非花巨款难以平息。因此泉州人说“乞食要做,‘加字’就要串底”。要是未经“串底”的乞食被人欺侮,就只好吃亏了。串底的乞食为数甚多,非进贤宫边及雷公厅之所能容纳,而且泉城甚大,势必分角落设站居住,则行乞亦较方便,初时分设五院,其后不止此数。计总院设在进贤宫及雷公厅,五分院:①百源②南教场官厅后,③东门王公宫(李公祠附近),④西门养济院,⑤新门吊桥头。后又分住于后尾池,海滨邹鲁,铜佛寺,港仔墘宝海宫后,番佛寺,死猫巷,洪衙埕,何厝祠,芋岸,东桥头等地,帮主势力越来越大。
至于未经串底入帮者,则随便东迁西徒,凡可供避风雨而距宫庙近者便可棲止,但因无丐首之保护,常须挨饿,且每被邻近居民驱逐。
帮主虽向诸串底丐收取每日所得,所入甚为零碎,无法达到积谷防饥的实效,所以丐帮的大宗收入就是“贴葫芦单”。此单乃一张木版印的小纸条,上印一个小葫芦,内写“兹领到贵府钱_千_百_十文,前去分散五院流丐,不敢一人到此来扰,立此为据”。城中人口众多,婚丧喜庆,都是乞食求讨的好机会,倘不设帮主,则散丐一个接上一个前来来乞,主人势将难于应付,故宁愿花较大的一笔,以免门庭塞满难看的乞丐,大碍观瞻。至于未串底的本地丐,丐首也能设法施加压力,让他们也不敢来索,因此葫芦单价值就在此。但若第一次和帮主讲不成价,不欢而散,那么事情就僵了,再次协商,势非前索的数目双倍不可,否则就会招来一大群残废、糜烂或癞痪的病丐堵塞在大门口,令贺客无法进出,而大煞风景。此外每逢四日帮主来贴一次葫芦单,索款颇低,每户只一角左右而已,但是挨家挨户地贴,收入也属不少。正月须过初五才可行乞,这段日子由帮主款待丐者生活,否则人家可以扭打。至于每逢普度,重普或其他小节日前后则令所属诸丐,略分角落,挨户求乞,但以不过份扰民为度,人家亦无甚怨言。
丐帮首领须信息灵活,恰如做官一样,①须熟记“护官符”,即某某大家、巨室,以及某某新贵,不可轻意向乞,例如清末的观口黄、上峰陈等,丐子、丐首皆不敢望其门;②向管理丐的官吏年节送礼;③向择日馆(如洪潮和的继成堂)送礼,才能确知某家有红、白事:④须和彩亭店(,从前设在西街头及南岳)以及和送嫁妈、道士头、神姐等有交情,才可预得那家有红、白事的消息。
寿庆之家如不透过丐帮帮主;擅自许愿,发放乞丐银两者,常惹上许多麻烦,如石头街的伍泽民六十寿辰,就是花钱找麻烦。
一年中有多次佛生日,如:关帝爷、花桥公、奇仕妈、天妃妈、玉皇上帝、湖下妈、藏脚妈、铁炉庙妈、星主公、浮桥观音妈、接官亭妈、后府尾、义成妈等生日,有串底及无串底的散丐皆可在道路两边坐地念唱:阿官,阿娘,您也好心,您也好量,一文尝我咧!路过者多是要祈神也就乐于施舍些零钱。
其他如遇有清理污物,清除死猫死狗,甚至路旁尸,水流尸亦多雇丐处理。至于每逢立春前一日“迎春”时的杠春牛者,则专由丐首包办收费,而遣健壮丐往抬,这个任务不好担,因一路上青少年都持砖、石在手,春牛一到,便见砖石向牛掷来,而多数却专喜掷向抬春牛的乞丐以取乐,故无人要抬,只有帮主能用命令指定某丐,非往不可。欺侮乞丐确是泉人恶习。
新门吊桥头及南门护岸头二营乞丐,作业多半是包葬死孩子及“调虎”(装尸体入棺材),此业既有钱赚,又有酒肉,只是次数不多,而且稍富之家则不雇丐,而另请高明者。
丐多残废,亦有女性,其中有居住无定所,有的且自相配偶。
至于女性略有局部疾病而贫无可度日者,亦流为丐,据云死猫巷(前魁星楼附近)有不少这种女丐,以卖淫度日,每夜只收费二角,且须为嫖客补破衣,贫男也多往就之。
稍高一等的盲女,有老鸨收购养大,而令为盲妓,亦属乞丐一类。前清军驿巷有两三家,白天及上半夜管弦弹唱叫“四锦瓶”,可由人雇出,登台分坐二板凳弹唱,但目皆盲,而穿戴华丽,半夜则为娼。其所唱调亦皆丐调,据云其所用的月琴亦专属乞丐所独有,形似北琵而柄长,且柄上挂着一串布条,上书曲名,以便主人选曲。
摇钱树的则为稍高级之丐,每出常三两成群,提一枝带叶树枝,上用红线结四五串铜钱,摇之则响,挨户去摇。二三人齐声喊“摇钱树啊!”便往下共唱(边摇边唱)“钱树摇得起,红旒伞,金交椅!钱树摇得响,剩钱剩银可买田!一摇兴旺,二摇发财,三摇双生贵子,四摇四代两公卿,五摇五男二女,六摇六国苏丞相,七摇七子八婿,八摇八仙朝国老,九摇九尚书,十摇十子十媳妇——恭喜发财啊!”主人对此不吝给予二枚铜片。
又有坦胸舞(俗叫“拍胸”)的一种高等乞丐,不乞钱,而由人自给,一群也常二三人,中一人打砰鼓,一人表演头戴稻草箍,上身赤膊,两腿半蹲而跃,边跃边唱,唱时双肘不停地应调击胁,两掌下击大腿,上拍胸脯,有时舞者自管砰鼓,自搞自唱,唱词多系自编,善者每自插入新鲜时事,嘻,笑、怒、骂,很有意思,演毕,主人给予数枚,多至二角。遇有场地宽广时拍胸者多在稠人广众中表演,演完由人自由给钱。
清朝泉州“掌中班”甚多,其中有一位拿手者绰号“乞食豹”,他不是乞食,而是善演乞食,故乞食豹意味着善演乞食的豹司(布袋戏司父)。他演乞食各种动作皆维妙维肖,看到豹司表演,几乎可知乞丐生活全貌。由于乞食只是穷,但社会地位与民尚同,故乞食有时尚足自慰,每夸说:“雷公尚感我们的恩情。”原因是一妇洗裤,因望其速干,而敷于竹鸡笼之上,雷公恰要从笼下的地下上升,但觉笼上女裤(认为猥赎)而不敢发,时适遇一丐,见裤而人不在,遂窃之而遁,在地下的雷公喜甚,浊物已除,立即轰轰然上升天际。是后乞丐未曾有被雷击毙者,因此丐感雷德,而雷念丐恩,故乞食营建了雷公厅。其次是做过乞食尚可参加科举,出头有日,前途无量,故进贤宫两边联文写:“官居一品吕蒙正;位至三公郑元和”,借吕、郑二人皆曾做过乞食,而后竟然升至宰辅,既足以自慰也可自夸。以前人家几乎家家养狗,乞丐要沿门求乞,犬实大碍,故丐出门,必持打狗棒,藉防犬啮,其对拐的颂词是:“逢犬用拐撵,下水知深浅”,赞其拐用途之大也。打狗棒也是丐帮的权威信物,又如入人家门,逢犬狂吠,丐便大喊“玉笏朝天,不许卿乱奏”,若被旁人轻视,则自慰曰:“有官无印,五谷在身。”
丐当然良莠不齐,亦有求乞而顺手牵羊,遇到无人在时,亦常偷窃。
封建迷信时代,男丁稀少之家,偶举男婴,惟恐夭折,多信相士信口开河,胡诌:“该孩命贵,难于过劫,应拜一个命运极贱之乞丐为父,才得不殇”。因此有些乞丐被认作义父。城中乞丐义子最多者首推民国年间涂门街青瞑旦,此丐是个瞎子,而双脚又弯曲无法步行,只能双手托地移臀而行,土话叫“摧街乞食”,但他却非癫非癞,身上干净,又能坐于通淮帝庙口为善男信女解释签诗,于是人们多以幼儿拜他为义父,请旦用手摸儿头,要给他以契礼金逢年过节,皆须给予钱物,据称旦的谊子共三百多名,而每个的生辰日期他都记得一清二楚,到时他自已坐三轮车临契子门,契子家高兴地请他吃寿面,并送红包,所以旦的身边很富,勿须加入丐籍。他直活到解放后,享年九十来岁。逝后却没有一个谊子来送殡者,可见人情之冷暖。
不肖子弟利用乞丐行骗,“清未民初,有个从沪返泉者,穿着极为华丽堂皇,俨然一个富绅,在街道旁遇到一位乞妇,端详注视,假问姓名之后,突然显出悲喜交集之状,不顾路面污秽,跪拜于丐妇膝下,连呼阿母,声泪俱下。丐妇不胜骇异,“富绅”乃告以“我乃汝四十前丢失之儿子也,告以小名”,丐婆认为一点不差,遂雇轿迎回“富绅”家(临时租的),沐浴更衣,奉养优渥,丐婆喜出望外。一日绅告母,要为她祝寿,该做大号裙祆,且媳妇即将抵泉亦须裁衣以备寿辰穿用,且告以儿子是“绅士”,母亲要摆出大派头,少和人家讲话,十问九不答,或置之不睬。然后往雇一顶轿抬母到一家高级绸缎店,拣出二十余匹最好绸缎给母亲过眼,问其是否合意,母不回答,绅乃告店夥,以母老眼花看不清,须持回给其妻细看,并告以我母暂留你店(意即,你可放心,有母作押)便持布乘轿转弯抹角出城走了。店夥见久不来,问其母而不答,最后穷诘乃知是丐妇身世,事先为设局者侦知,然后假装认母,哄骗丐妇,再用丐妇抵押骗走大批绸缎。
“外江丐”指的是外省人在泉为丐者,他们来泉久住,原因约分二类:第一类,多是充军流徙流民,外地刺面押送进城,叫做“刺配”,向地方官报到,原应编入军籍供兵役使用,因官方要节省一口之饷,又要省却管理之麻烦,便发交流民头目(由官从流民中长期流放而较有能力者中选之)负责管理,令其生活自理,只要按期向管理员报到,一年中两三次而已。如有逃逸惟流民头目是问,这种流徙居住处由流民头目指定破旧宫庙,数人成团聚居。宣统年间余曾见涂门城楼角间住有四五人,另一小集团住宝海宫边,他们专管补碗补碟补玉环,其实凡磁的玉的石的他们都能补。这种人多数是出于江湖义气,在家乡干出路见不平,杀伤人命,而流放来的,故凡收补玉环或古玩虽价值千金,亦于补后如期送回,只收工钱,既信用又有礼貌。第二类是一些罪犯被押解出境前,由亲友鸠集盘缠在路上花用,抵达后尚有剩余便作为资金放高利贷,泉人称为借流民债,月利息五分,到期不还,则伙同其伴前来逼讨。但亦有投机商人向其借贷。
破额丐,有少数既没有本钱又穷凶极恶者,专携剃刀与小锤,选择几家怕事而有油水商店,按刀于额举锤欲击,而向店东要挟巨款(二元至五元),如不给则下锤而流血满地,大闹一场,势难收拾,故遇到这种乞丐,每要给予一、二元,并要好话劝他早走为是。
北丐帮主有一专利权,俗呼“褙火照”,即用4×3寸的绿纸印就“水德星君”像。神像两旁分别印姓宋名无忌,火光速入地,往人家门口双边各贴一张,每年年底贴一次,贴后向户主要钱(火照费),每家多给者一角,贫者三分亦收,不太苛求。因他集少成多也,到了民初外江丐首亦向本地丐首看齐,每逢红、白事,及年关亦皆贴葫芦单而索巨款。
流动性的似丐非丐(北丐除了破额者都非真正乞丐,而是以杂耍技艺,邀人喜舍微利,以度日而已),应皆归属为跑江湖卖艺讨生活。种类如下:
1、狗舂碓,二人共携一小犬及一木小碓,每到一家门口,则放碓使狗以一前足踏而作舂米状,让小孩聚观以为好玩,然后索钱一二分已足。
2、三通鼓(知其名,而未曾见过)。
3、弄蛇,其人背上竹笼内贮几条驯蛇,到人家门口则抓出蛇在自己颈背头手各处盘旋耍弄从而索钱,二三分已足。
4、每年逢淮水泛滥时期,安徽凤阳一带大闹饥荒,妇女(俗称凤阳婆)多携幼孩南下,沿途求乞,每家给五分左右,其余是变把戏,实是雏形杂技团,但从前的观点亦认为是丐类,谓其逢场作戏不务正业也,多择广场表演,让群众环立围观。演毕任意赏钱,多少不计。
5、走绳子,常是老夫妻带着男女孩挑一担工具,选好广场、树木架,上绷着大绳子,然后令一少女双手持棍在绳上行走并表演多种姿态,锣鼓助兴,然后由观者掷钱每个人一二分。
6、演猴戏,每班六七人,工具二三担一只猴子,一只白绵羊,此场面比踏索场地更要大,猴子驯到能自已开笼,戴帽,穿衣,骑上羊背,手持鞭,鞭打绵羊使跑,又会自挑各种衣服,自穿自脱,或戴不同头盔。各种动作逗人喜见,后由观者随意投钱。耍猴亦有一、二人自行背猴沿人家门,弄而取赏者。因此俗语:“乞食哄猴,猴哄乞食”。又说:“猴死乞食无命”(无办法维生)。
7、鞭胸者:石压胸者,皆以武功娱人而鸠钱。
8、刣囝落瓮,同时演摘瓜揪藤。这是一种魔术表演,但当时泉州不准演此把戏,因人们迷信,认为真刣其子。忌讳既刣囝后,附近必死一孩,因此,群众不给场地,后遂无此把戏。
9、告地状背袱承,由于他不会讲泉州话,故以白布写上他的苦难情况摊在地上,让路过者见而怜之,投之以钱。
10、变化者,即表演各种魔术。当时已不认为丐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