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廷诏(约1564-约1632),字道阶,号赞媺(美),诗山人。
嘉靖四十三年(1564),倭寇攻仙游,分兵掠南安诗山、洪濑,戴廷诏父母避寇于泉州广孝寺,生廷诏。贼退返乡。稍长则好学,器宇异常。22岁,乡试中举。万历二十三年(1595)登进士第,授兵部主事,兼理清黄册。自嘉靖十年(1533)四月兵工两部公廨遭火,兵部所存赋役清册(黄册)等文籍损毁无数。戴廷诏历数月清理,勉强编辑成次。以办事干练,进员外郎。
万历三十七年(1609),出任蜀端王幕府参军,恰逢四川大旱,自出俸银三百两煮粥赈饥,又派官于湖广籴粟数千担入川,贱粜施给,全活数千人。三十九年(1611),云贵川边土蛮争嗣,安、陇两氏干戈相向,三省会勘未定,有土人夜投金银各两箧与廷诏,廷诏笑而却之;又有土人跳踉逞凶,廷诏挺然弗顾,直入少数民族地区,辨是非、勘功罪,定支派,朝议从之,少数民族人民悦服。又泸州旧有冤狱三案,久拖不决。廷诏为之审理,终辨冤了结。以此政声大振。万历四十年(1612),迁江西按察使,旋转布政使。时江西水旱频仍,饥民铤而走险者众。廷诏一面陈防御之略,饬守备之具,一面与巡抚议改折赋役,减免捐税,民众得以休养生息,社会渐趋稳定。
任满入京朝觐,后退归家乡,与同辈结社赋诗,优游林下历十余年。著有《历代帝王纪》、《历代名臣录》、《诗山草》、《家训宝鉴》等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