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市鲤城区人,1938年10月出生。大学肄业,中共党员。现任泉州市高甲戏剧团团长。1994年荣获“福建省劳动模范”,1995年荣获“全国先进工作者”。
陈宇尊一向严以律己,廉洁奉公,时时处处起表率作用,并以其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创一流,出精品,狠抓繁荣创作,服务社会发展剧团,取得良好成绩。
近几年来,市高甲剧团业务演出年均300多场,收入30多万元,达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兼收的良好效果。经多方努力征得7亩多地,建筑1000多平方米的综合楼与配套工程,36户演职员乔迁新居。剧团创作、整理剧目30多个,其中获省级创作奖剧目5个,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5个,18人次获省级优秀演员奖,省金牌奖。在此过程中,陈宇尊总是身先士卒,凡是艰苦的,重要的,困难的地方,都有他的身影。
在坚持“两为”方向的同时,紧紧盯住创一流,出精品、提高剧团的社会声誉。完成了新编历史剧目《大河谣》的创作、排演工作,并于1993年5月取得了晋京演出和进中南海专场演出的圆满成功。10月,代表福建省参加全国地方戏曲交流演出,获得优秀剧目奖,优秀剧本奖,优秀导演奖,优秀表演奖等8项奖励。1994年《大河谣》剧目又荣获文化部的“文华大奖”、“文华创作奖”、“文华表演奖”。和荣获中宣部的“五个一工程”入选剧目,受到文化部、省委省府、市委、市府的表彰。
多年来,宇尊同志严以律己,为剧团的生存、发展与提高,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他敢于顶风冲浪,奋发进取;他脚踏实地、勤勤恳恳;他廉洁奉公,严以律己;他获得了该属于他的荣誉。
人生格言
只有顶风冲浪,方能达到理想的彼岸。
(图为陈宇尊与家人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