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福建省鲤城区人,1938年3月5日出生。初中学历,中共党员,退休前任福人颐饭店经理,党支部委员。1980年、1981年荣获“福建省劳动模范”。曾评为福建省三八红旗手。
蔡惠珠在饮食业工作20年来,一贯虚心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水平。她树立为人民服务思想,带领全店职工努力工作,为饭店获得全国先进单位、受到国务院表彰作出贡献。
1977年,她提拔为福人颐饭店副主任后,职位变了但劳动本色不变。她时时以身作则,处处吃苦在前,终年围裙不离身,天天在餐厅招呼顾客,送菜收碗,拉煤送货,出车挑担,脏活重活做在先,起着模范带头作用。她遵照共产党员的准则,严格要求自己,带头遵守企业规章制度,不搞特殊,不多吃多占。蔡惠珠工作上责任心强,对营业情况天天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待顾客,她热情周到,深受顾客的好评。
蔡惠珠坚持社会主义经营方向,坚持为人民生活服务。她贯彻执行议购议销原则,扩大原材料,增加花色品种。坚持薄利多销,严格掌握“毛利”水平,降低费用,增加利润和积累,是蔡惠珠努力工作的又一原则。福人颐饭店也因质美价廉而广受市民的欢迎。
蔡惠珠十分关心职工政治思想和家庭生活。她坚持社会主义教育,以“五讲四美”为内容对青年重点教育,在生活上问寒问暖,谁家经济困难,就尽力帮助解决,谁家庭吵架就为之开家庭会。有一年公司批准盖房子,支委会讨论安排给她一套房子(当时蔡惠珠全家五口人只住一间房),她主动让给一位要结婚的青年职工,这件事在全店产生很大的影响。蔡惠珠就是这样以身作则,以自己的模范作用促进全店职工从政治上、道德作风上、业务技术上较快地进步,成为一支团结战斗,为“四化”建设忘我劳动的好队伍。
人生格言
为党和人民多做贡献。
(图为蔡惠珠家庭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