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爱珠,女,泉州新门外大房村(今属鲤城区江南镇)人。民国6年(1917)9月21日出生。未及周年,母亲病故,被邻近店头村一家贫苦农民收养为童养媳。自幼参加家务和农事劳动,是村里有名的劳动能手。
民国27年(1938),爱珠在店头村小学做杂工时,由学校教师、中共党员高倩妙(女)介绍参加革命活动。那时她目不识丁,看到富家子女能上学,内心不平,于是向店头村小学校董会要求开办妇女夜校,校董会为她强烈求知欲望所打动,同意开办妇女夜校。爱珠走家串户动员10余位女伴上夜校学文化。28年1月,爱珠加入中国共产党。翌年春,参加中共泉州中心县委领导组织的抢米斗争。“米斗事件”后,不少地下共产党员被捕,有的被迫转移外地。中共泉州中心县委遭到严重破坏,泉州笼罩在一片白色恐怖之中。爱珠毫不畏惧,仍然坚持工作。
29年(1940)秋,爱珠入中共闽南特委举办的抗日干部训练班学习。训练班设在山上的一个大石洞里。她经常自告奋勇和男学员翻山越岭挑运粮食,专拣重担挑。30年初形势紧张,训练班停办。爱珠回泉州地区隐蔽活动。8月,她受命前往南安县接任诗口支部书记,以诗口小学教师为掩护开展工作。在教学上,因文化水平低,颇感费劲,她克服困难,边学边教。同时包揽学校一切杂务,起早摸黑为学校老师煮饭做菜,得到全校师生的爱戴和支持。在此期间,爱珠动员九都乡被解职回乡的民军头目陈荣统支持抗日,支持革命。
31年春,爱珠回晋江任沿海区特派员,兼任科任村妇女支部书记。第二年任沿海区委会书记。当时,沿海区委会领导着科任、吕宅、港塔、塔头、寮里等村的支部。泉州中心县委机关设在吕宅村,爱珠带领各村支部党员,发动组织科任、吕宅等几个村的群众开展生产互助,生产自给,保护中心县委机关,把当地群众紧紧地团结在党组织的周围。33年春,泉州中心县委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开展自卫游击战,粉碎国民党围剿的指示,派爱珠以办学为名,到晋江县屿崆村发动群众,建立据点,扫清附近交通联络障碍。爱珠把刚满周岁的幼女,托付与住机关的同志抚养,只身奔赴屿崆村,很快地在屿崆村建立工作据点。翌年6月,发生震惊闽中的“科任事件”,大批地下党员被迫转移隐蔽。屿崆村据点在群众的保护下安然无恙。爱珠和转移到这个村隐蔽的女党员郑秀治、杨惠珠,以教书为名,继续开展群众工作,她们经常化装为卖故衣的侨妇四出活动,把工作发展到南安县的黄陵(今属鲤城区浮桥镇)、丰州一带,把那里的渡船工人发动起来,为来往的地下工作人员提供交通和住宿的方便。
34年下半年至35年上半年,泉州地区党组织遭到重大损失。35年10月中共泉州县委在南安县岭兜村召开扩大干部会,传达闽中特委的指示,总结经验教训,重新部署工作。会后,爱珠和施能鹤、许远目、李淑英等人被分配到“安南永”边区。爱珠在南安县诗山、金陶、码头等地积极发动群众,发展党员,很快地建立起党的基层组织。引起当地国民党严重注意,他们发通缉令悬赏追捕,并指明特征“一个脸上有两个黑痣,镶一个金牙齿的女共产党员”。爱珠毫不犹豫地刮掉脸上的黑痣,挖掉金牙齿,坚持留在这个地区工作。
36年初,爱珠和李淑英在南安的诗山、金陶、码头和永春的桂地一带活动,发动山乡妇女,冲破封建束缚,走出家门,参加革命活动。当闽中游击队戴云山纵队直属支队来到“安南永”地区时,爱珠跟随游击队行动。游击队所到之处,她就动员当地群众积极支持。在南安的码头一带动员一批群众参加游击队,在永春的桂地,动员许多妇女送丈夫、儿子参加游击队,为游击队备饭送菜,建立联络站,掩护和护理伤员。7月上旬,游击队在山门遭到国民党省保安团和南安、安溪的自卫队一千余兵力的重重包围。经过激战、游击队突围转移。爱珠在战斗中受伤。7月中旬,游击队到达德化县暗林口,又遭到数千国民党兵的截击和包围,因寡不敌众被打散。爱珠隐蔽在山林里两天两夜,一点吃的东西也没有,枪伤已化脓,饥寒交加。她不甘心困在山林里坐以待毙,冒险走出山林,在德化山区和南安码头群众的掩护下,回到晋江。“山门战役”后,国民党对共产党人和游击队员加紧搜捕。爱珠于是年10月间在晋江永宁被捕,关进泉州监狱。
在狱中,爱珠面对国民党的威迫、恐吓和利诱,毫不动摇,始终保守党的机密,同时争取团结狱中难友,坚持与国民党当局开展斗争,争取改善监狱生活条件。当时,中共地下党组织为了营救在狱中的施能鹤等人,酝酿劫狱。命爱珠和同狱的郑秀治秘密地将狱中的地形、通道的距离、狱方的活动规律以及牢门的锁匙印模传送到狱外。为保证劫狱的成功,爱珠和郑秀治把自身的安危置之度外,她们向党组织表示,为避免劫狱时目标过大,行动不便,要集中力量争取时间把几位男同志营救出去,不必过多地考虑她俩。只要同志们能安全出狱,继续为党工作,自己即使把牢坐穿,也毫无怨言。37年6月28日劫狱成功,爱珠和郑秀治仍留狱中。年底,党组织筹措一笔钱才把爱珠“保释”出狱。爱珠一出狱立即到晋江紫帽区工作。翌年春调到莆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爱珠历任中共南安县委委员,县妇委副书记,中共莆田县委妇委书记,莆田县妇联主席。1953年调往上海市,先后任华东局总工会女工科科长,上海市杨浦区妇联主任,中共上海市卢湾区委委员,卢湾区妇联主任。“文化大革命”中,爱珠身心遭受严重摧残,但始终坚持真理,不为暴力所屈服。1977年,中共上海市委卢湾区委彻底推翻“文化大革命”中强加给爱珠的不实之词,撤消对她的错误结论和处分。爱珠重新焕发革命青春,虽患有糖尿病、高血压等多种疾病,仍精神振奋坚持工作。被选为全国第四次妇女代表大会代表,上海市卢湾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和政协委员。1986年10月24日病逝,终年69岁。
(张尚云 庄文华 撰稿 杨清江 修订)
【参考资料】
①访问史爱珠、吴珊、杨翩、郑秀治等的记录
②史爱珠的有关历史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