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嫁娶习俗
级别 市级 类别 民俗
地域 泉州 传承人
简介

  泉州传统嫁娶习俗是“婚姻大事,古有六礼”,这六礼即六大程序分别为:

  1、纳采:由男家具备礼物,遣人(一般用媒妁)前至女家,纳其采择之礼,意在征求女家允许其婚娶之期。

  2、问名:以男家主婚人名义,具书至女家问女之名,女家复书具女之出生年月以告。

  3、纳吉:意谓归卜于庙得吉兆。使复于女家,表示婚姻之事已定。

  4、纳徽:后改称“纳币”,俗称“过定”。择吉具书,备送礼物、章服等于女家。女家受物复书,回送礼物,如“纳采”之仪。

  5、请期:择吉具书,备礼物告女家,女家受礼复书,其仪如“纳币”。

  6、迎亲:婿(新郎)服礼服,率仪仗从妇舆(花轿)至女家,奠雁毕,乘马先返于门,妇至,降舆;婿引导入室,行交拜合卺礼。古人重婚礼,所以新郎必须亲自至女家礼迎新娘,这在古六礼中称“亲迎”。

  2、泉州传统嫁娶习俗特别注重“迎娶”当天的礼仪,男要冠礼、压斗、起轿迎娶;女要笄礼,即开脸、上头(对轿梳妆)、拜祖先、拜父母、盖乌巾、出门、上轿;封轿、喷轿角、起轿;送扇、丢扇;踢轿门、取米筛、请出轿;牵新人、跨火炉、踏瓦、过门槛、过门堆;入洞房。这一连串的习俗礼仪蕴含着对新郎、新娘新生活的祝福和对和谐、幸福、美满、白头偕老的殷切期望。

  3、念四句是泉州传统嫁娶习俗的一大特色,念四句传承于闽越族婚俗,以闽南歌谣、谚语为主,是押韵的吉祥话,是对美好生活的祝福和愿望的重要体现。其留存的古韵古风显示了闽南悠久的历史文化传统,又有浓浓的传统文化气息。

  4、哭嫁的习俗是新娘即将被迎娶到男方家时,新娘必须放声大哭,叫“哭嫁”,不仅是出嫁的不舍,还有一种祝福蕴藏其中,长辈常说新娘出嫁有哭必有福。

  5、“迎亲”是泉州传统嫁娶习俗的重要礼仪,彩旗、红甲吹、扛火炉、提“姓氏灯”等,一路吹吹打打,喜气洋洋,异彩纷呈,情趣盎然,充分体现了闽南泉州“重婚姻丧祭”的显著特色。

  6、婚礼禁忌:

  a、凡与新人生肖相克者、寡妇、孕妇、带孝之人、再婚女子和三四十岁以上尚未生育的妇女要一律回避,以免冲喜。请新娘出轿和牵扶新娘的人,其生肖须与新娘相合,不能有冲克。上述人员忌讳出头露面。

  b、吃喜酒时,有“见鸡飞”之俗,即上鸡之时,客人就停止动筷食用。须等新人到桌前用筷子为客人扒鸡,以示可以食鸡,客人才能动筷食用。

  c、请女婿的宴席上,忌上“墨鱼”,避“混水摸鱼”之嫌。

  d、新娘过门之时,忌用脚踩门垠(坎)。因这种举止示意蹂躏尊长。

  e、忌九月娶亲,泉州信“九”与“狗”音相谐,俗谚有云“九月九头重,不是死某(妻),就是死央(夫)”之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