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数字资源 > 闽南民系 > 节俗礼仪

信仰民俗

发布日期:[2007-12-17] 阅读人:1637  字号:      

  信仰民俗是传承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其研究的对象主要是民间信仰。民间信仰是一种以汉民族传统历史文化为深刻社会背景,并深深地植根于民间的特殊文化现象,与我国现有的佛教、道教、伊期兰教、基督教、天主教等五大宗教相比较,民间信仰没有明确的创始人,也没有固定的信条、教规、组织形式等,并不形成一个社会实体,因此从严格意义上看,它不是宗教。但民间信仰源于宗教历史的早期形态即自发宗教,后来受到道教和佛教的影响也是相当深远的,其思想意识的核心是信仰鬼神,相信神灵能支配人生,福佑信仰者,在信仰活动中,又有神庙、神像的建造,以及相应的崇拜礼仪等,从而具有一定的宗教信仰属性,这样,从广泛意义方面看,民间信仰也是宗教信仰。另外,在民间信仰与民俗的关系上,可以说两者是连成一体,难以分离,因此有的学者干脆把民间信仰称为民俗信仰,或称为有宗教属性的民俗。民间信仰与宗教信仰的关系,民间信仰与民俗的关系,是我们在把信仰民俗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加以讨论时,首先必须加以注意的。

  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现实的社会生活为民间信仰的存在和发展提供了充裕的空间,也给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出了许多新的难题。客观地说,民间信仰有它的封建迷信和社会的负面作用,又有其合理内核和社会的正面功能。对于社会主义时期将长期存在的民间信仰,既要看到其消极性,又要正视其存在的合理性。我们既不能因其消极性,而企图运用行政手段一下子加以消灭,历史事实已证明这是难以奏效的,也不能因其存在的所谓合理性而加以媚俗或放任自流而不加引导。比较现实的态度,是在坚持宣传无神论及其理论基础唯物主义的同时,对民间信仰加以积极的引导,并加强对有关活动场所的管理,使之能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就是我们把信仰民俗作为一种将长期存在的社会文化现象,积极地加以探讨的主要目的。